陕西省档案局_北京市档案局(馆)与陕西省档案局(馆)签署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协议

  本刊讯 2012年6月7日,北京市档案局(馆)与陕西省档案局(馆)在北京市档案馆举行档案数据异地备份签约仪式,互为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基地。北京市档案局(馆)党组书记陈乐人、陕西省档案局(馆)局(馆)长程怀岗分别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北京市档案局(馆)局(馆)长吕和顺与程怀岗分别在协议书上签字,签约仪式由北京市档案局(馆)副局(馆)长陶水龙主持。
  近年,北京市档案局(馆)与陕西省档案局(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关于加强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重要档案信息异地备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两馆分别扩建、新建了机房,完善了业务应用系统;二是确定备份策略,在设定目标和遵从原则的基础上,明确了备份方式、备份介质、备份周期、检验方式等;三是准备档案数据,实现档案数据集中统一管理,着手备份介质的制作;四是进行实地考察,参照相关技术标准,对机房面积、环境设施、机柜装具、运输设备等予以确认;五是拟订备份协议,就合作方式、备份方式与时效、双方责任、管理要求等达成一致意见,为档案信息异地备份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陈乐人表示,双方互为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合作伙伴,这不仅是两地局(馆)档案工作的连结,更是两个地域历史记忆的连结,是两个古都文明的连结。
  程怀岗表示,档案数据异地备份工作的开展,标志着两地档案工作的交流进入了全新的时代,对于拓展合作的深度与广度具有重要意义。
  签署仪式在庄重、友好的气氛中进行。双方表示: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协议中的各项规定,在档案安全保管、档案数字资源长期保存等方面积极探索,积累经验,携手为信息时代档案事业的发展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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