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设工程监理如何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建设工程监理要求特点

  摘要:对如何做好监理工作以适应新形势下发展的要求做了简要的概述。关键词:工程监理 ,适应 , 新形势 ,要求   Abstract: how to make supervision work in order to adapt to the new situation asked summarizes briefly.
  Keywords: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to adapt and to the new situation, and requirements
  
   中图分类号:U41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根据国家建设工程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监理的定义理解,它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监理的服务性,决定了工程监理在当前工程建设正如火如荼、经济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对建设工程“五控”(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和环境保护)和“两管”(合同、信息管理)以及“一协调”(对各参建方进行协调)做好服务工作。下面就我对当前如何做好各方面的监理工作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实施工程监理的意义
   (一)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
   要求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仅要靠各方严格自律,还需要建立工程监理制的约束机制,因此,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监理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工程监理机制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采用事前、 事中和事后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因此可以有效地规范各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当建设行为的发生。
   (二)有利于促使施工单位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
   促使施工单位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是实施工程监理最重要的的工作,也是工程监理的重点和难点,意义非常重大。
   工程监理企业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是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角度对建设工程生产过程的管理。监理人员懂技术又懂经济管理,及时发现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发现工程材料、设备以及阶段产品存在的问题,从而避免留下工程质量隐患。因此,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之后,在加强施工单位自身对工程质量管理的基础上,由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生产进行监管,对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现阶段建设工程监理的现状
   (一)工程监理法规体系和工程监理市场体系不完善,缺乏专门调控和规范建设监理高层次的法律法规。
   目前,虽然我国已经有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行业进行整理、规范,但建筑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太快,且中国的监理行业起步较晚,所以出台与之相应的法规、条文势在必行。
   (二)建设工程监理覆盖面宽,服务内容肤浅。
   (三)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绝大部分停留在施工阶段的管理服务上,且侧重质量管理,离全方位、全过程服务还有较大距离。监理其实是深入的、细致的管理工作,只有小的地方、环节、部位不出问题才能有整体的目标达成。
   (四)监理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主要反映在,监理人员来源比较广泛,主要来自基建管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勘察设计单位,他们由于在知识结构、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方面缺乏,且少有机会接受岗前培训和实践探索,所以很难有效地发挥组织、协调、管理作用,开展监理工作。
   (五)监理机构难以完全行使监理职责。
   在建筑行业市场机制中,市场的主体应该由建设单位--监理机构--承包人三方构成,三者之间的关系是业主授权,承包人实施,监理机构监督,相互衔接,层层制约的关系,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展开和最终目标的达成。监理机构在其中扮演监督的角色,监督承包人的所有与项目有关的工作,对建设单位负责,然而,监理工作在实际开展的时候却未必能完全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很多时侯,监理工程师被充当作承包人的质检员。
   (六)业主对施工过程主观干预较多。业主一般不具备项目管理能力,对基建程序尤其是监理制度不了解,经常出现市场行为不规范问题,突出表现为监理企业低价抢标和业主盲目压价;在委托监理业务时仅委托质量控制,随意压低监理费,拖欠监理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过多的干预监理工作,凸显“大业主,小监理”的不正常现象。
   三、监理规范化,实现适应新形势建设工程监理的要求
   (一)加强法制建设,走法制化的道路
   (二)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向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发展
   (三)适应市场需求,优化工程监理企业结构应当通过市场机制和必要的行业政策引导,在工程监理行业逐步建立起综合性监理企业与专业性监理企业相结合、大中小型监理企业相结合的合理的企业结构。按工作内容分,建立起能承担全过程、全方位监理任务的综合性监理企业与能承担某一专业监理任务(如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的监理企业相结合的企业结构。按工作阶段分,建立起能承担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的大型监理企业与能承担某一阶段工程监理任务的中型监理企业和只提供旁站监理劳务的小型监理企业相结合的企业结构。
   (四)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1、加强监理人员法制理论学习,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合同法、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对合同进行管理。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的深入学习和研究,是监理工作开展的重要理论依据,这是监理市场化之必须。
   2、加强承包商监理知识方面的理论引导,提高承包人对“监理”的正确认识,便于工程项目的实施。
   3、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向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发展。我国实行监理制已有二十多年的时间,但目前仍然以施工阶段监理为主,要想改变这一状况既要从完善既有的监理制度,也要加强建设单位和建立企业素质和能力的提高。
   4、强化从业人员职业素质,优化工程监理企业结构。加监理人员强岗前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充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 
   5、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
   在我国,总体监理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还是很好的,但是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员,他们因为手中有了权力,就凌驾于承包人之上,态度傲慢,有的故意刁难施工方,更有胜者,他们中有的为了达到私利的目的,“吃、拿、卡、要”,达不到目的就在承包人需要他们进行验收、收方工作时拖拖拉拉,导致施工方施工进展受阻、计量滞后,造成恶劣的影响。有这种想法的监理人员是非常危险的,因为有些不良的施工方,他们为了利益的最大化,正是需要这样的监理人,他们会投其所好,花不多的钱满足这类监理人的胃口之后,承包人就可以甩开手脚肆意的偷工减料、有目的的进行工程变更,不仅给工程造成极大的质量隐患、安全隐患,更给国家蒙受巨大的损失。这种监理人员的恶劣行径严重损害了监理的形象,因而监理企业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义务大打折扣,属于严重违约。在本文的开端提到,建设工程监理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因此,我们的监理人不仅要端正思想,转变作风,更要依靠自身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对工程项目进行严格监理,要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环境保护“五控制”,对合同、信息“二管理”和有关参建方“一协调”的实践性很强的管理工作,真正体现服务性。
   四、结束语
   监理单位既不同于施工方的直接生产活动,也不同于建设单位的直接的投资活动,它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利用自己的工程建设方面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为建设单位提供监督管理服务。因此,真正理解工程监理的内涵,针对当前监理市场的发展需求,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不断完善各种机制,才能使工程监理走上规范化、健康化的发展道路,真正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
  
  参考文献:
  [1] 建设工程监理概论201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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