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终身教育体制的建构:教师编制考试一年几次

  摘 要:进入本世纪以来,在终身教育的影响下,国际教师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教师教育不再局限于师范生的培养,教师职后培训也不是指教师一般意义上的进修提高,而是一个对教师进行一系列系统培养的、时间延续到教师职业生涯甚至是一生生活的全过程的“终身教育”。本文试图在说明教师教育终身化的必然性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教师教育现存的问题,据此探讨了我国教师终身教育体制的建构。
  关键词:终身教育;教师教育;体制建构
  收稿日期:2006―03―17
  作者简介:马 叶(1980-),女,汉族,甘肃兰州人,陕西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04级研究生,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研究。
  王德忠(1968-),男,汉族,甘肃天祝人,西安邮电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工程师,讲师。
  
  终身教育的观念是一种以整体观点来审视教育的观念。终身教育涉及正规、非正规和体制内、体制外的多种教育形态。从时间纬度上看,终身教育的教育过程是由婴幼儿教育、青少年教育、成人教育和老年教育等阶段构成的完整的教育过程;从空间纬度上看,终身教育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它既包括正规教育,也包括非正规教育。可以利用各种媒介,采用各种不同的方式和手段来展开终身教育。同时,终身教育在时间、空间和学习类型上皆具有一定的弹性,而且终身教育多采取自我导向的学习原则,并提供各种学习策略和途径,其积极的意义在于培养个人主动学习的态度和能力,以适应社会的变迁。终身教育思潮的兴起对传统的教育观念形成了有力的冲击。它要求我们对各级各类教育的教育目标、教育模式以及教育内容和方法,必须进行重新思考与重新设计,使现代教育在培养现代人的学习习惯、学习能力和学习精神等方面有新的发展和突破。在这样一种教育改革的大背景下,现有的教师教育也受到了影响和冲击。教育改革的主体及主动权在于教师,因而,教育改革的关键在于教师。教师如何提升专业素质、提高实施终身教育的能力,如何使自己的个体生存更有价值,生活更美好,实有赖于终身学习,有赖于终身化的教师教育体制的构建。
  
  一、 终身化:教师教育的必由之路
  
  (一) 教师作为一种专业,其主要服务的对象是学生――学生的终身发展需要教师的不断发展作保证
  知识社会的到来,正在破除“学校是教育”、“上学才是学习”、“人生两阶段─先学习后工作”等陈旧的观念,取而代之的是人人受教育,处处是课堂,时时可学习的终身教育、终身学习的新理念。既然学习不再是阶段性的,不是为了应试,而是为了人的终身的健全的发展,那么,作为学习启蒙者、指导者的教师,其职责就与以前迥然不同了:由过去的灌输知识、教会应试转变为指导学生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处、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帮助学生如何在信息化的世界中识别、鉴定,获取知识,指导学生掌握信息技术和形成终身学习的能力;由着眼于学生的应试之需转变为着眼于学生的全面的终身的发展。社会在不断地发展,教育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国家所培养的人才既要继承和发扬民族的传统美德,又要具有国际视野,能理解、包容不同的文化;既要具有革新、创业的精神和意志,又要与人交流、沟通和合作的能力。教育的目的、任务的这一重大转变,要求教师的思想和行为、理论和实践、知识和能力等都要与时俱进,有实质性的进步和根本性转变。这就需要教师进行全方位学习和进修,并在这一过程中求得教育观念、教育思想、教育方法以及教育智慧和能力的相应发展,以适应本职工作对自己提出的新要求。因此,学生要适应社会,求得全面、终身的发展,教师也要终身接受教育以保证作为专业服务对象─学生的不断发展。
   (二)教师作为人,其首要的职责是做自己――教师个体自身全面、持续的发展要接受终身教育来促进
  传统的观念总是把教师喻为“蜡烛”,照亮了别人,奉献了自己,教师的存在只具有外在的价值,是为了学生而存在,而不是为了自己存在的,不具有内在的价值,教学也仅仅是谋生的手段。但是,我们要知道,教师首先是人,然后才是教师。教师作为人,其首要的职责是做好自己。教师是社会中的一员,他也无法避免的要融入这个瞬息万变的社会生活之中。社会在不断发展,要求生活在其中的人也要不断发展以跟上时代的步伐。那么,教师当然也需要个体自身全面、持续的发展以适应社会的变迁。因此,教师自身需要全面发展,不单指其专业的发展或生存技能的发展,而是包括德、智、体、能、美个体自身所蕴涵的全部潜能的多方面发展;教师自身需要持续发展,他的成长、进步和发展是一个前后衔接,彼此连续的终身的过程;教师自身也需要和谐发展,其个体内部发展的各个方面要彼此协调,互相支持,并且其个体的发展能与客观世界保持高度的一致性,而不是相互排斥。只有这样,教师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生活美好,而这些仅仅依靠教师的一次性、终结性教育是无法完成的,也不能仅仅依靠教师的职业生涯来完成,它需要教师接受终身教育来实现,促进其全面、持续的发展。
  
  二、 现存的问题:教师教育终身化的瓶颈
  
   (一)教师教育阶段化阻碍了教师终身教育的实现
  终身教育是一个人一生中所受的连续的(纵的)、各方面(横的)教育的全部总和。它不是量的叠加,而是各过程、各方面的有机联系,它贯穿与生命的全过程,它强调过程的“连续性”和“整体性”。而在我国,教师教育被分割为独立的三个阶段:职前培养、入职辅导或培训,在职进修或继续教育。每个阶段都有自己的培养目标、课程实施和培养过程,注重的是教师阶段性的培养和培训。这显然与终身教育所强调的教育过程的“连续性”和“整体性”相背离。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在于我们依然是按照一种静态的教师教育观来制定和执行教师教育制度与教育模式。但是,教师不论是其专业发展,还是个体自身的成长与发展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一个完整的、终生的过程,不能简单地把这一过程分为几个相互不联系的阶段,既不能把教师的专业教育与非专业教育,即有利于个体自身发展的教育分割开,也不能让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相脱节。
   (二)教师教育培养理念和定位的局限不利于教师的终身发展
  教师教育被简单地分割为几个阶段化的教育,不可避免地影响了教师全面、持续的发展,而且在每一个阶段的教育中都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反思当前的教师教育,不难发现其培养理念和定位存在局限。教师职前教育主要定位于“合格达标”,培养资格型教师,以胜任为本,“教什么学什么”,即在毕业后教什么课就学习有关这门课的知识,从而忽视了“怎样教”的培养;重知识的积累轻实践的应用,教学实习期太短;重学科专业教学轻职业道德、专业精神的塑造。教师入职辅导或培训,单纯地是为教课做准备,主要还是师傅带徒弟的方式,依然是“教什么学什么”;教师在职培训或继续教育主要是“缺什么补什么”,忽视教育教学能力的提高,特别是很少有能够帮助教师培养学习和自我更新、提高能力的课程,更没有帮助教师适应社会,优化生活的课程或活动。总之,在教师教育的培养理念和定位还存在某些局限,这些局限不仅影响着教师的专业发展,还影响着教师个体的成长,是不利于教师终身发展的。
  (三)教师教育强调“专业本位”忽视了教师个体作为生存主体的发展
  自教师作为一种社会职业产生以来,教师的生存方式似乎已经定型:教师为教育而生、为教育而存在,教师栖居于学校的教育现场,他们全部的生存意义指向于学生的发展以及以此促进社会的进步。不论从教师教育的培养理念和定位,还是现实教师教育发展的现状,都不难察觉出我们对教师的培养意义依然在于其作为职业的发展与提高,最根本的是为了“教好书”。近年来,教师专业化的呼声很高,教师教育开始由职业向专业发展。教师专业化是教师群体和个体不断实现其职业特性的过程。教师在这一发展过程中,要具有较好的学科专业知识与相关经验性知识,较好的教育学科知识,较强的学科教学技能和能力,较强的教育能力及较高的教师职业道德,使教师不断充实其专业后发力,以便促进其专业水平的提高和发展,更好地为学生、社会服务,从根本上说还是为了“教好书”,促进社会的不断进步。显然,教师其实是教育目的的代言人,为了切实履行代言人的职责,则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学识水平以及教学能力,使自己成为合格的工具。教师参加在职进修或继续教育,也是外在强加的,在很大程度上教师是被动参与的,因为参与在职进修可以提高学历层次,更新知识,提高能力,而这些都是与晋升,提高待遇直接挂钩的,是一种对功利价值的追求表现。这些都是教师的外在价值,但是教师也需要个体的内在价值的实现。再者,终身教育强调教育要覆盖人的发展的全部。人作为身体、情感、性别、社会以及精神等的存在,其发展需要又必然是多样化的。教育应当关照其发展的全部需要。专业发展只是教师发展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职业生活也只是教师作为人生活的一部分,而不是教师生活的全部。我们不能简单的认为教师专业化了,教师专业发展了,教师就“完全”发展了。这样会走向一种极端:过分强调“专业本位”,而忽视了教师个体作为生存主体的发展。这是不利于教师作为人的全面、持续的发展。
  
  三、 教师终身教育体制的建构:完善教师教育的可行之方
  
   (一)明确终身教育的内涵,树立教师的终身教育的观念
  终身教育是一系列很具体的思想、实验和成就,是完全意义上的教育,它包括了教育的所有各个方面,各项内容,从一个人出生的那一天起一直到生命的终结时的不间断发展,也就是说,教育应贯穿人的发展的一生。教师不论作为人,还是一种专业都应得到终身发展,为学生服务也好,为社会服务也好,还是为个体自身发展服务也好,教师不应也不能只接受一次性、终结性的教育,教师教育应贯穿教师发展的一生。因此,我们必须在明确终身教育的意义的同时,正确树立教师的终身教育观念,使其深入每一位教师的心灵深处,成为教师发展的动力,促进教师专业和教师个体自身的持续的不间断的全面发展。
   (二)国家立法以规范和保障教师终身教育的实施
  首先,国家应该在教育法规上把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作为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教师作为公民有义务接受终身教育,并付之终身学习。其次,国家应专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终身教育法》,诸如教育经费的筹集、教育资源的配置、监督评估的实施、考核发证的渠道、助学奖励的标准、管理职能的归属等,均能在法律上有法可依,形成教师终身教育体制和运作机制,以规范和保障教师终身教育的实施。国家除了在法律上明确教师终身教育的国策外,还需要采取具体的措施保障教师终身教育的顺利发展。比如,以法的形式规定学校对所聘教师接受终身教育提供支持,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以确保教师终身教育权利的获得,并对教师个人或集体用于终身教育的投入实行减免税收政策等。
   (三)确立教师终身教育实施的模式,保证教师的终身发展
  终身教育的观念意味着我们必须变教师教育的一次性、终结性培训为连续性、终身性的教育。它不仅要求以新的方式解决教师的职后教育问题,也对如何改进教师的职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教师教育应是职前培养与职后继续教育的一体化教育。职前培养不是教师教育的全部而是起点和基础。职后继续教育在于促进教师全面发展,充分利用职后继续教育的教育内容,充分挖掘其知识内在的生命意义,关注教师在工作中的职业体验,关注教师对于职业发展与个体生命意义关系的理解,从更深层次上对在职教师施加影响,使教师的生活质量提升与职业发展连在一起,进而采取以高师院校为主导,以教师中心模式为重心,以校本模式为主体,以社区模式为辅助的多种教育模式为一体的教师教育模式体系。扩大在职教师的个人体验,增强职业自我解读能力,丰富职业与生活情感,调动教师的学习积极性,尽可能满足教师的多方需求。在教师离职后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并开展老年教育,闲暇教育以培养生活情趣,给予教师们互相交流职业生涯经验的机会,使其生活即使走到终了依然有价值、有意义。
   (四)教师应转变角色,以“自主学习者”自居
  终身教育倡导的是人通过教育可以获得一种终身学习的能力,以不断充实自己来适应时代的变迁。终身教育、终身学习对教师所具有的首要意义即是他们自己必须是终身学习者。学习者不再只是学生的代名词,同时也指向了教师。教师的角色发生了变化,不仅是施教者,还是自主学习者,并且要求教师主动、积极地参与到学习中去,把终身学习看作一种生存责任和生存方式,永远以“学习者”自居,在工作中、生活中不断的自主学习,发展专业,发展自身。既要适应社会给予教师专业的职业要求,也要适应社会对个体自身存在并能良好发展的要求。
   (五)保障教师终身教育的师资队伍的建设
  在教师终身教育的体制建构,“教师的教师”的培养与培训是至关重要的,没有好的师资何以谈教师的教育和发展。因此,我们应该切实提高培养教师的师资队伍的素质,尤其要加强教师继续教育的师资培训。首先,要拓宽继续教育师资来源渠道,在广泛的领域选聘专兼职教师;其次,要建立继续教育师资尤其是专职师资培训制度,让培训师资先充电,实现知识积累和更新;再次,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在培训的基础上对培训师资进行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考核。同时也要组建相适应的培训机构,引进竞争机制,采用科学的、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法,建立培养专职继续教育师资的课程体系。
   (六)组建调控、监督评估体系,保证教师终身教育的质量
  教师终身教育体制的构建要体现政府调控、社会参与、学校自主,教师自愿的大原则。首先,要在政府的监督下,建立一个教师终身教育中心,可以专门设立,也可在高等教育机构内设,专门从事教师终身教育的调查研究,校内学习情报的收集以及在校内推行教师终身学习活动;其次,要组建教师终身教育评估机构,主要是评估教师继续教育的实施情况,既包括对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机构的评估,也包括对教师个体及群体的评估;第三,创建教师终身教育网络,方便、快捷地向教师提供有关终身教育的信息。可以向教师介绍学习的场所、费用、时间,可以随时对教师的咨询做出合理的回应,也可以让教师们在线彼此学习和交流经验,使沟通畅通无阻。
  综上所述,在终身教育的影响下,我国的教师教育受到了影响和冲击。这既是发展教师教育的挑战又是机遇。我们应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更多的以人本关怀为基准,努力建构教师终身教育的体制,促进和完善我国的教师教育,使教师不论是作为专业还是个体自身都能得到终身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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