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声乐演唱中如何达到“声情并茂”的境界|声乐歌唱中的声情并茂范文

  摘 要: 声乐艺术的演唱表现处理要求是“声情并茂”。声音是基础,以声音表达感情、唱出感情才是目的。“声”是“情”的载体;“情”是“声”的内涵。有声无情,音乐就会呆板、苍白;有情无声,音乐情感就无法顺利传递。以情带声、借声传情、声情并茂,是声乐演唱者穷其一生追求的目标。
  关键词: 声情并茂 演唱者素质 作品理解
  
  歌唱的目的是利用熟练的发声技巧,生动地表达歌曲作品的思想内容,以优美的歌声感染听众,使听众获得艺术享受。在声乐学习中,我们往往会不自觉地停留或纠缠在声音的外在质量上,似乎这是衡量声乐学习效果的唯一标准,而没有意识到声音的质量必须以内在的情感体验所引发的艺术表现和审美需要为基础。《乐府传声――曲情》说:“唱曲之法,不但声之宜讲,而得曲之情为尤重。盖声者众曲之所尽同,从情者一曲之所独异。”如果“唱者不得其情”,“即声音绝妙,而与曲词相悖,不但不能动人,反令听者索然无味”。
  声乐艺术的演唱表现处理要求是“声情并茂”。声音是基础,以声音表达感情、唱出感情才是目的。“声”是“情”的载体;“情”是“声”的内涵。有声无情,音乐就会呆板、苍白;有情而无声,音乐情感就无法顺利传递。“以情带声、借声传情、声情并茂”,是声乐演唱者穷其一生追求的目标。如何才能达到“声”与“情”的完美结合呢?
  一、演唱者素质
  (一)演唱技巧
  声音――歌唱的先决条件。它包括优越的嗓音条件,正确的呼吸、发声方法,良好的混合共鸣。声音是歌唱者最基本的素质,也是传播情感的重要载体,而歌唱既是声音的艺术,又是情感的艺术。试想,如果连声音这一基本素质都不具备,我们又怎么将情感传递给听众呢?
  语言――是歌唱者抒发情感的重要媒介。歌唱者如果忽视语言,字咬得不清楚、不准确,那么演唱效果就会大打折扣,更谈不上以其中蕴含的情感打动听众。
  乐感――是歌唱者诠释作品的灵魂。它包括音高感、节奏感、和声听觉、旋律感等。作为一种艺术,音乐就是要传达某种感觉(非简单的听觉),而乐感就是人们了解这种感觉的感官能力,这种能力可以先天遗传,也可以后天培养。
  (二)情感表达
  人的情感表达主要有三种方式:面部表情、语言声调表情和身体姿态表情。而唱歌的情感和表情则是高层次的思维反映,它包括文学艺术修养、道德情操、审美意识的追求、生活实践的体验等方面,通过声音的演唱达到“声”与“情”的完美结合。
  二、作品理解
  声乐演唱的过程也就是声乐作品二度创作的过程。一首好的声乐作品,只有通过各个方面富于创造性的二度创作,才能成为一部立体的、动感的,具有生命力和感染力的艺术作品,因此歌曲演唱中的二度创作是至关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一部声乐作品的成功与失败,也直接体现了一个演唱家的艺术修养和文化底蕴及演唱水平。一部好的声乐作品,本身就是一个动人的故事,其中也蕴含了作者丰富的内心情感,对于一名对自己高要求的演唱者来说,在演唱前,对作品进行深入研究,反复揣摩作品的历史背景,调式调性,旋律走向,歌曲意境,这些案头工作都是必不可少的。自己首先必须投入到角色之中,进行充分准备的心理情感体验,然后通过二度创作――歌唱的艺术形式把这种体验传达至大众,这样才能引起更多人心理与情感上的共鸣。如果仅有完美的发声技巧和清晰的语言,但内心空洞,情感苍白,就像一杯白开水,是不可能打动听众的。
  理解作品的技巧与方法如下。
  (一)分析写作背景
  了解作品的创作背景及创作意图,有助于对声乐作品情感的把握。一般来说,一部声乐作品的诞生,都有一个与之相关的故事或时代背景为原型,如:歌剧《白毛女》、《江姐》等。演唱者充分了解了创作者的写作意图,才能够正确地把握作品的情绪,才能更准确地演绎作品。
  (二)掌握歌词
  先歌词后旋律――演唱一首歌的第一步是读懂歌词。弗里其(Povla Frijsh)说:“歌词永远是歌曲的灵魂――对此,我深信不疑。如果一首歌的歌词能打动我即使音乐不那么出色,我也会去演唱。”著名的声乐教育家喻宜萱说:“任何歌曲的表现都必须通过语言、文字来描述内心的情感活动,许多细致的、生动的表演都有赖于对文字的了解和对语言的掌握,那深刻巧妙的一刹那,常常产生于字里行间的会心的感受。”
  因此,演唱一首作品之前,必须对歌词进行认真严密的推敲,了解词作者所要传递给听者的信息。歌曲的思想感情,虽然是借助于歌词和旋律共同体现的,然而要掌握歌曲的具体内容与情感的细微变化,主要还在于对歌词的理解、体验和感受。这是因为语言是人类表情达意的重要方式,思想的直接体现。人物、事物、景物的种种表现,抒情、叙事、咏叹等的种种变化,喜怒哀乐的种种表情,等等,无不都是通过语言表达的结果。因此,通过歌词的深入分析、感受正是声乐艺术表情达意的关键。
  (三)把握旋律
  如果说歌词是内容,那么旋律就是形式。歌曲中的词作为一种情景的表现,自然是为曲调的抒情功能奠定基础的,而旋律则是歌词的深化和发展。演唱者在演唱之前,要结合曲调反复视唱,领悟旋律的起伏、节奏的变化、和声与伴奏的配置,分析歌曲旋律的调式、调性、风格、特点及音高、音程、节拍、节奏、速度、力度等音乐要素。在视唱过程中,对曲谱的每一结构、每个提示都要做全面的了解,对歌曲有一个客观完整的形象,这就好像绘画之初有个轮廓一样。演唱者必须从纸页上的曲谱中跳出来,把从文字与音符中获得的印象,经过演唱者本人思想的反复领悟,不断体验而受到感动,并激发起内心真切感情的激荡。置身其中通过自己的形体、手势、眼神、表情和饱满的歌声来感染观众,把复杂多变的心情给观众交代清楚,才能给观众以美的享受。这样曲谱才能被溶化,歌词与旋律才能升华为演唱者的乐思和音乐语言,从而在歌声中真实生动地表现出来。
  除了以上提到的几点以外,要想做到“声情并茂”地表现声乐作品还要不断地加强自身的文化、艺术修养。声乐艺术并不像常人所认为的只是开口一唱那么简单,而是集多种学科为一体的综合艺术。因此,我们要学好声乐,除了要掌握好的歌唱技巧外,还要广采博览,在文学、外语、历史、美学及其他相关学科方面多下功夫,从中汲取营养,从而使歌唱水平进一步提高。
  
  参考文献:
  [1][美]约翰・卡罗・伯金著.教唱歌.人民音乐出版社.
  [2]李晓贰著.民族声乐演唱艺术.湖南文艺出版社.
  [3][清]徐大椿著.乐府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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