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情况分析及对策】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

  近年来,我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大反腐倡廉的工作力度,为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随着教育领域参与社会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腐败也渗透进了教育领域这方教书育人的“净土”,教育系统也发生了一些职务犯罪案件。
  
  一、职务犯罪案件特点
  
  (一)犯罪主体,实权人物。犯罪嫌疑人中,学校校长、副校长、教办主任、财务科长、办公室主任占了绝大多数,这些人利用对学校财务的管理权和支配权进行权力寻租,谋取私利。
  (二)犯罪领域,相对集中。徐州市教育系统查处的职务犯罪行为,大部分都集中基建工程、教材征订、资金管理环节。
  (三)犯罪形式,权钱交易。犯罪嫌疑人不顾政策、法律的约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成为其谋财致富的直接手段。
  (四)商业贿赂,比重较大。我市教育系统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比重比较大。
  
  二、职务犯罪原因分析
  
  (一)放松学习,思想动摇。当前,教育系统内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业务轻政治、重专业轻法制的现象。一些干部价值观扭曲,心态失衡,滋长拜金主义和攀比心理,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
  (二)制度混乱,有机可乘。近年来,教育事业迅速发展,各类学校规模显著扩大,参与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而学校的财务制度发展明显滞后,“小金库”泛滥,客观上给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
  (三)权力集中,监督缺位。当前学校实行的是校长负责制。校长掌握着人、财、物大权,权力过于集中,加以内部监督不到位,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四)商业贿赂,形式多样。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一些商家为了达到商业目的,不惜以
  回扣、感谢费、劳务费、发行服务费等名义向教育系统有关领导和主管人员行贿。
  
  三、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
  
  (一)强化引导,建立“不想贪”的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机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遵纪守法意识,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基础工作。一是要加强法制教育。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录像、警示图片展以及编发法制教材等形式,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要抓好典型示范。结合创建“廉洁教育”活动、政风行风建设和师德师风教育,树立典型,加强宣传,以求在整个教育系统产生良好的导向、辐射和榜样作用。三是认真开展“七慎”和“算清七笔帐”教育活动。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认识到,一官一职来之不易,应该如履薄冰,倍加珍惜,千万不要为财所动,千万不要做一失足成千古恨的蠢事。
  (二)强化制度,形成“不敢贪”的预防职务犯罪机制。一是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的联系会议制度。纪委、检察院、教育局应建立起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和部署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教育系统与检察机关可共同对本地教育系统职务犯罪与违法违纪案件原因进行分析,找出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制订预防措施和对策。二是建立案件通报和案件线索的移送制度。市教育系统主管部门在收到群众举报涉嫌职务犯罪线索应及时与检察机关联系,将犯罪线索移交检察机关,并主动配合检察机关查处,达到以打促防的效果,形成威慑,使想犯罪的人不敢犯罪。三是不断加强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问题必须提交会议集体决策,防止出现“人事一句话,财务一支笔,开会一言堂”。四是加强财务和资金管理制度建设。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坚决取缔“小金库”,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查处力度。五是健全和完善基建工程项目等各项招投标制度。按照国家“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和行为,既防止权力失控,又防止“环节上出问题”。
  (三)强化监督,形成“不能贪”的预防职务犯罪机制。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是遏制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一是进一步推行政务、校务公开。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到凡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情,特别是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除规定保密的以外,都要在适当的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开,杜绝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二是加强民主监督。坚持教代会制度,强化教职工、群众对权力的监督,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参政议政、参与管理的作用,重大情况让群众了解,重大决策让群众参与,重大事项让群众评议。三是必须抓好重点环节的监督。坚持从实际出发,紧紧抓住权力和经济运行过程中容易滋生职务犯罪问题的薄弱环节,着重在基建工程招投标、职称评聘、招生考试、物资采购、后勤管理、财务收费等方面的预防职务犯罪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四是要发挥好内部审计的作用。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好财务收支、基建与维修工程、合同结算、教育经费、经济责任等方面的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好审计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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