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的多元投融资机制创新


  中国决策层明确提出的我国“丝绸之路经济带”与“海上丝绸之路”(即“一带一路”)发展倡议与规划部署,具有重大的全局意义,并将产生久远的历史性影响。现已有全球范围内万众瞩目的效应,相关的机制建设和创新方兴未艾。虽有不同角度的看法与解读,但“一带一路”的多赢、共赢性质需要强调和进一步凝聚共识。
  有少数人把“一带一路”和亚投行等按冷战思维来解说,是完全错误的。这里有必要追溯上世纪80年代后邓小平明确作出的战略判断:我们处于“和平与发展的时代”。其实际解决的问题是否定了毛泽东主席“战争与革命时代”的战略判断,二战以来核威慑时代的全球发展,证明了邓小平的判断的“实事求是”性质。习主席的表述,是各国为“命运共同体”,要“摒弃你输我赢的旧思维”,就是鲜明地肯定和平发展时代的基本判断、基本哲理和共赢性质(“中国版马歇尔计划”之说也可能误解,因那时有冷战背景,如今完全不同了)。
  在各经济体的互惠互利、多赢之外,还有政府、企业、专业机构的共赢与多羸。在这个战略的实施推进过程中,一大机制创新点是多元筹资与运用PPP(即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机制,或意译为“政府与社会资本、企业合作机制”)。新近,PPP已得到了决策与管理部门前所未有的高程度重视与高力度推行,它正是一个亟应结合“一带一路”战略而充分发挥其用武之地的新机制。这对于缓解政府资金压力,提升建设、运营绩效和培育市场主体,在“一带一路”系统工程实施中实现各国政治、公众、企业的共赢多赢,具有重大的意义。
  具体考虑,我们至少可以把如下若干方面作为相关机制创新的要点:
  一,结合法治建设的推进和契约精神的培养,在现阶段必然需将作为过渡的“暂行条例”等形式纳入法规内容之中(一直包括到各级政府的“红头文件”),有所针对地呼应“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力求(即使是低水平的)“有法可依”,再积极动态优化、提升相关立法的层次。
  二,在“一带一路”建设的一些重要节点上,由规划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有意识地做出几个主要类型的PPP创新方案(如项目的、园区的、服务打包的),向企业提供尽可能充分的信息与咨询服务,准备和尽快进入招标实操。
  三,借鉴有关企业的成功经验,如华为公司在非洲最欠发达区域也可以于艰苦奋斗中跨越式发展无门店的“手机银行”等经验,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率先试行通讯、金融等的“后发优势”方略,鼓励有相对竞争优势的企业与政府合作而大胆开拓新的方式与技术路线,超常规发展。
  四,结合混合所有制改革积极筹建、发展以民营资本为主要部分的“一带一路”股权投资基金、境外投贷基金及其政府引导基金,并与可能的PPP项目,探求相互协作的具体操作办法,财税等部门应给予必要的优惠倾斜支持政策。
  五,外交、商贸、发改、财税等有关部门密切协同、高效配合,与国外相关方面磋商和促成一批国外民间投资为主的“一带一路”PPP项目。
  六,积极培育和促进国内专业机构、中介组织、智库平台和高校研究中心等,开展配合“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相关PPP机制创新的科研、咨询服务和专业团队定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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