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夯实安全监管监察基础


  2010年11月26-27日,全国安全监管监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召开的第一次以依法行政为内容的专题会议。会上总结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实施以来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情况,交流了安全监管监察法制工作的经验,研究分析了行之有效的对策措施。
  
  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
  
  国家安监总局成立近10年来,一直把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目前已经形成了相对健全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杨元元在报告中介绍说,在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作为主要执法主体的有《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5部法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11部行政法规。除此之外,还有《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各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从本地实际出发,积极协助、配合地方立法机关制定出台一系列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到目前为止,全国31个省(区、市)全部制定公布了安全生产条例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在不断完善法律体系的同时,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也逐步建立健全。全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级全部设置了安全监管机构,96.5%的县(市、区、旗)级都设有安全监管机构。目前,全国共有安全监管人员近10万人。
  在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上,各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通过采取严格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自由裁量权等切实有效的办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浙江省安监局共梳理出行政执法的法规依据43部,具体行政执法职权150项,包括行政许可20项、行政处罚108项等,并编印了《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指南》,有利于执法人员掌握和使用。
  在规范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程序方面,福建省安监局研究制定了《福建省安全生产系统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对安全生产执法管辖、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的立案、调查、告知、听证、送达、处罚、结案等各个环节及程序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另外,江西、广东、江苏等省级安监部门也制定了本地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及其适用规则,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各地还采取各种办法强化执法监督。福建省安全监管局与中国移动合作建立了安全生产隐患及违法行为举报平台,支持互联网、手机短信等举报方式,并设立安全生产举报专项奖励资金,每年50万元。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主动邀请煤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对执法人员是否严格、公正和廉洁执法等情况进行评议。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在会议上总结,“十一五”期间,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年均下降约8%,重特大事故起数年均下降约16%。2010年1~10月,全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6%和9.4%,其中工矿商贸领域分别下降17.1%和9.8%,保持了全国安全生产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
  
  各地依法行政规范监管
  
  近年来,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依法行政,规范监管方面,结合当地特点,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靠制度保障依法行政
  重庆市安监局坚持一手抓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一手抓安全监察执法,大力实施依法治安,促进完善了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和法制。
  目前,重庆市各区县共有安监人员6743人,初步构建了市、区县、乡镇、村居“四级”安全监管和执法体系。
  重庆政府积极探索创新依法行政模式。建立重大以上事故调查报告结案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和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咨询制度。同时,实施监管和处罚分离制度,既规范了执法工作,又提高了执法效率;既加大了执法力度,又严控自由裁量权。
  重庆安监局将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的依据、标准、期限、人员、举报电话等事项向社会公示,正在建设“12350”举报投诉中心,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争取全社会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支持。
  加大执法力度网上透明执法
  江苏省安监局行政执法始终坚持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集中力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对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加大打击或查处无证生产经营、瞒报事故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力度。2010年1-10月,江苏省各级安监部门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16万次,使用行政执法文书7.1万份,其中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150份,罚款5327万元(其中事故罚款3200万元,监督监察罚款2127万元),共查处各类事故328起。
  在结合国家安监总局“金安工程”开发的过程中,江苏省安监局用2年时间建成“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将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培训机构、中介机构和特种作业人员资质资格审批一律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由行政相对人从外网申请后,内网按流程办理,将办理结果返回外网向社会公开,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可以从外网上查看办理程序、内容、法律依据和结果。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完善行业监管与综合监管相结合的监管体制
  北京市安监局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践中,注重结合地方特点开展制度建设。北京作为首都,商业服务业发达、人口密集、大型活动众多,为强化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督,2006年,北京市安全监督局推动有关委办局制定了《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北京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规定》《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5个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政府规章。市政府在一年内出台5个规范安全生产的政府规章,在全国尚属首次。更重要的是,在职责法定的原则下,这5个地方政府规章分别赋予商务、旅游、体育和文化行政主管部门部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保证相应行业主管部门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了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
  在上述“5个人员密集场所”政府规章制定过程中,北京市安全监管局除深入听取人大代表、各政府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意见外,还召开了5场公开听证会并通过电视播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2008年,北京市安监局结合《北京市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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