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碎片”啄探*


  *本报告是“江西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五’(2005年)规划项目”历史学重点项目课题的成果。
  
  摘要:民间契约文书包括民间契约和其他民间文书,可大致分为三类:(一)民事交往及经济交易中所订立的各式契约;(二)与各式契约活动相关的、民间收执的各类票据书证之类;(三)族谱、诉讼状、碑铭和家书之类的各类民间私撰文书。民间契约文书细致地反映了历史上民间生活的真实面貌,是官修“正史”之外的珍贵的“民间正史”。20世纪中期以来,其价值日益受到国内外人文学界的重视,,江西民间契约文书存世数量较大,文书种类齐全,内涵丰富,真实、细致地体现了江西的地域特色和历史特点,是一座丰厚的学术资源宝库,具有重要的发掘价值。
  关键词:江西;民间契约文书;特点;学术价值
  二十世纪中期以来,一些研究明清历史的学者开始使用民间遗存的契约文书原件研究明清社会经济史,取得令人信服的重要学术成果,引起国内外经济学家、社会学家、政治法律学家、语言文字学家和文物档案学者的广泛注意,研究土地财赋制度及民俗、商业、宗教、宗法制度乃至中外关系的学者纷纷将目光投向了这些尘封已久的“历史碎片”,将这些“碎片”当做考古的“田野”,借鉴人类学研究方法,尝试从各个角度探寻文书产生时代的“细民社会”真实的生存状况和文明发展的进程,努力将历史研究推向深入。在此背景下,中国民间契约文书研究逐渐发展成为一门国际人文学界共同关注的、独立的社会科学门类,契约文书开始与殷墟甲骨、秦汉简牍帛书、敦煌文书并称为研究中国古史资料的四大发现,日益受到国内外学术界的重视。
  几十年来,中国学者在这个新兴学术领域做了许多富有创建性的丁作。其一,编辑出版了一批内容丰富的契约原件汇编资料,如《敦煌资料》(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资料室编),《吐鲁番出土文书》(中国国家文物局古文献研究室编),《清代地契史料》(四川新都县档案史料组编),《民国地契史料》(同上),《明清徽州社会经济资料丛编》(安徽省博物馆编),《徽州千年契约文书》(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王玉欣、周绍泉编),《闽南契约文书综录》(杨国桢1990年编),《中国历代契约会编考释》(张传玺1995年编)。2001年,田涛先生利用私藏编辑的《田藏契约文书粹编》出版,其新颖的分类方法和编排方式尤其引人注目。台湾学者也编辑出版了《台湾公私藏古文书影本》。目前首都博物馆正在将馆藏的两万余件套契约整理编辑出版。江西师大、江西财大等高校不少学者对契约研究也有独到的成就,也正在着手搜集、整理出版江西地区的契约文书。
  其次,出版了一批学术价值极高的契约文书研究专著,如傅衣凌教授撰写的《明代农村社会经济》,厦门大学杨国桢教授编著《明清土地契约文书研究》、《明清福建社会与乡村经济》,叶显恩著的《明清徽州农村社会与佃仆制》,章有义著《明清徽州土地关系研究》等。
  国外学术界对中国契约研究的热情不亚于国内学界。美国、日本学者对中国契约研究的热情、视野和成就引人注目。尤其是日本,早在清代中期就已经注意对中国契约文书的研究。现在,日本拥有一批知名的研究中国契约专家,如滋贺秀三、寺田浩明、田中英夫等,其学术视野广阔,学术成就斐然。他们出版的《中国土地契约文书集》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其研究成果、研究思路和方法非常值得我们借鉴。
  目前,国内外学者正将契约研究由单纯的社会经济史研究推向法制史和社会民俗学研究领域,并且依据其本身蕴藏的丰富内容向广泛的学术领域延伸。
  江西契约文书是江西历史上民间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状况原始的、最真实的文字记录,是见证区域文明发展的弥足珍贵的地方史料,也是整个中华民族文明发展历史的珍贵史料。整理和研究江西民间契约文书,有利于提升江西地区的文化品位,同时也对推动江西地方历史研究乃至中国历史研究向纵深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江西民间契约文书
  
  江西民间契约文书的研究起步较晚。至今为止,仍然没有出版能够代表全省契约文书概貌的资料专集。但在全国已经出版的契约文书汇编中,有部分江西的契约文书收录在内。此外,省内外研究江西地方历史的学者也先后在发表的学术论文中引用了自己搜集的少量契约文书资料。其实,现今仍存世的江西契约文书资料极为丰富,笔者估计,至少在10000件以上,在全国各省、区存量比中,应占有很大的份额。江西省博物馆就收藏有近两千件;一些地、县级文物管理单位也有数量不等的收藏;有些学者的私藏也有近千件。有如此巨大存量的省、区并不多见。从形式、内容看,江西的民间契约文书也具有典型性。
  本课题整理研究的主要对象是江西省博物馆(简称“省馆”)的馆藏。省馆馆藏契约文书中大多数为1953年省土改展览会征集之物,后移交省馆收藏。部分契约文书为20世纪60年代初期“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收集。课题组成员并在社会上搜集了部分契约文书。同时通过一年多时间对省馆馆藏进行艰苦细致的搜集、整理工作,详细记录了有关索引信息,建立了科学的目录卡片组合体系,已完成了第一期整理和初步研究工作任务。
  已经初步分类整理的契约文书总共1957件。时间最早的文书是雍正元年广昌县黄氏卖水田契,最晚的一件是公元1962年贵溪县白田公社毕家书立的宗族械斗合约书,文书产生的时间跨度长达二百四十年,历经清朝、民国、新中国三个阶段和数种社会形态;文书产生的地域基本上覆盖全省各区,能够代表全省民间契约文书的区域概貌;文书种类齐全,内涵丰富,涉及农业经济社会中各种经济交易行为、政府介入民事行为、民间社会活动习惯和生活行为方式等诸多层面。
  在搜集整理过程中,我们没有按照传统的契约文书分类法整理,而是按其内涵、文书固有的种类和属性依级分类。照此标准,将已经搜集在手的民间契约文书整理为四大类:(1)民间民事经济交易类契约一契字、合同1421件,占已经整理的民间契约文书总量的72.61%;(2)政府颁发和民间社团给发、民间收执的经济类票据、书证408件,占文书总量的20.85%;(3)宗族、家庭、婚姻等与人身身份有关的字约、文贴、证书119件,占文书总量的6.08%;(4)收租簿籍及民间收藏的土地、人口登记图册9册,占文书总量的0.46%。这四个种类的文书基本上涵盖了中国传统的农业社会中一切民事交往、经济交易活动中使用的各种文书式样。(见表一)
  
  
  (一)第一类民间民事经济交易类契约的主要形式有契、字、合同(或称合约、文凭)等文:书种类,其中主要是契、字。合同(或称合约)只有十余件,所占比例很少,仅为总量的百分之一。收条、借据(约占总量的百分之三)在形式上似乎是单方签书的字

推荐访问:碎片 历史 啄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