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的征地与拆迁


  日本兵在中国没干过什么好事儿,南京大屠杀是他们干的,旅顺大屠杀是他们干的,这些罪恶滔天的暴行在历史教科书上一再提起,现在已经人所共知。还有一些暴行,在教科书上很不小心地略过去了,通俗历史著作也鲜见回顾,它们埋藏在古旧报纸以及抗战小册子的字里行间,埋藏在大难不死并仍然健在的某些长寿老人的回忆里,偶尔也能在民国漫画的内页里见到它们,就像一两张不引人注意的带血标本。
  我说的暴行,指的是低价征地和暴力拆迁。
  日军在中国怎样征地
  1937年7月,日军攻占北京,在今天的丰台区造甲村(位于北京西站西南)修建机场,征用了一批土地。征地需要付给补偿,当时日军付多少补偿,或者有没有付给补偿,史料上没记载,我们只知道农民不答应(也许是出于爱国精神,也许是因为补偿太低),不愿意在协议书上签字。日军就采取强制手段,用刺刀逼着农民签字。最后他们得逞了,成功征地近二百亩。
  我猜想,日军用刺刀威逼农民的时候,决不只是恐吓那么简单,被征地一方免不了要流点儿血,说不定还死了人。不过史料上没写,我不敢妄言。
  下面这起征地事件就真的是流血满地了。1937年8月,日军攻占上海,在今日上海浦东新区的黄沙村和顾家宅村修建机场,也要征用农民土地。这回日军吸取“教训”,干脆不给任何补偿,也不跟农民谈任何条件,直接杀人夺地。黄沙村纵横七八十里,定居三四百人,不分男女老幼,被狗日的鬼子全部屠杀,无一幸免。顾家宅村倒没遭受灭村之祸,但日军为了杀人立威,一刀下去,把一个刚满四岁的孤儿劈成了两截。人都死了,自然不会再有什么钉子户,自然不需要再给什么补偿。
  汪伪在广州怎样征地
  日军在中国征地的过程充满了血腥,被日军扶持起来的日伪政府也一样血腥。
  1943年2月,汪伪政府扩建广州白云机场,在三元里一带征收了农民土地两百多亩。古往今来,不管是为了公益,还是为了私利,征收土地都是必须补偿的,而补偿的数额,至少在理论上,不能比被征土地的市场价值低。换句话说,不管政府出于什么目的征地,都不应该让农民吃亏。汪伪政府给的补偿是多少呢?每亩778元。这当中,包括土地补偿金、青苗补偿费、迁坟费,以及重修水利设施的补助等等。总之,所有应该补偿的项目都列了进去。
  每亩补偿778元,不是大洋,不是毫洋,更不是人民币,而是汪伪政府在统治区内强制发行并普遍流通的一种纸币,名叫“中储券”。中储券跟法币一样,刚发行时还很坚挺,越到后来贬值得越快,最后拿出几百万元也只能买根火柴,大堆钞票形同废纸。在1943年2月,中储券已经贬值,但贬值的程度还不是很厉害,当时广州市面上,一担“齐眉”牌大米卖到628元(中储券,下同),一担中级面粉卖到748元,一担黄豆卖到1078元,一担花生卖到3773元,一担猪肉卖到4431元,一担冰糖卖到1393元。
  “担”是重量单位,在民国,一担等于80公斤。那么在1943年2月,花中储券7.85元能买一公斤大米,花中储券9.35元能买一公斤面粉;如果买黄豆、花生、猪肉、冰糖各一公斤,则分别需要中储券13元、47元、55元、17元。拿这组物价跟现在的物价相比,您可以估算出当时中储券的购买力:大概每两元中储券才能兑换一块钱人民币。汪伪政府征收三元里一带农民土地,每亩给予补偿778元,折成人民币还不到400元,简直就是白捡。
  当然,那时候三元里还不繁华,地价还不是很高,尤其农民的土地更加便宜。但再便宜也有个价格,早在1933年,广州还没有沦陷的时候,这儿的一亩地就能卖到毫洋几千元,按购买力折成人民币,至少上万元一亩。市价上万,只给几百,汪伪政府对广州农民可算是狠到了姥姥家。
  伪满在东北怎样征地
  比起汪伪政府在广州的廉价征地来,伪满政府在东北的圈地运动更加可怕。
  我们都知道,日本关东军曾经攻占东北,成立伪满洲国,扶植满清末代皇帝溥仪做了伪满洲国的第一任也是唯一一任君主,然后他们就把整个东北变成了日本人的殖民地。殖民地当然离不了“殖民”,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日本政府陆续派出一批又一批的日本农民和日本浪人来到东北,在白山黑水之地定居下来。定居需要建房,建房需要地皮,为了给新迁来的日本人提供地皮,关东军授意伪满政府在长春、沈阳、哈尔滨等城市大肆征地。
  1939年4月,在铁岭来了个日本籍的新县长(当时铁岭还是县级行政辖区)古田传一,这个新来的县长亲自主持征地工作。当时一个叫作新台子村的村庄被征走845亩耕地,领到的补偿连一年的口粮都不够,村民们到政府大门口静坐示威。古田传一很煽情地对前来抗议的失地农民说:“收买移民地是国策!”意思是你们要爱国,要顾大局,不能光打自己的小算盘。他这种无耻论调,有点儿像后来江西宜黄某官员宣扬的“没有强拆就没有城市化,没有城市化就没有新中国”,让人忍不住怀疑是不是那个日籍县长又穿越时空来到了现在,或者那位官员穿越时空回到了伪满洲国。
  早在1932年10月(伪满洲国刚刚成立半年),日本关东军指使黑龙江阿城县政府在阿什河沿岸征收14500垧(面积单位,一垧一般指15亩)耕地,补偿标准是:已经耕种过的熟地每垧30元到70元,还没耕种过的生地每垧只给15元。而市场价要比补偿高得多,地势平坦、区位优良的优等耕地每垧能卖200元,最差的耕地每垧也能卖130元。事实上,农民们连理论上规定的补偿标准也拿不到,县政府派出的评估员故意压低土地等级,本来是熟地,他们给登记成生地,本来是优等地,他们给登记成劣等地,这样农民所能领到的补偿就更低了。最变态的是,补偿款不是直接发到农民手里,而是让失地农民去找一个叫作“东亚劝业会社”的企业设在哈尔滨的办事处去领。从村里到哈尔滨,上百里的路程,当时交通不便,土匪横行,辛辛苦苦领到的补偿款很可能被土匪抢走。另外这个东亚劝业会社效率极低,失地农民背着行李在办事处门口排起长长的队伍,发放补偿款的工作人员还在不紧不慢地闲磕牙,还刁难农民,不是说手续不够,就是说公章不在,逼得农民来回几十趟,为了把补偿领到手,甚至要跟他们磨叽一两个月,来回的路费、餐费、住店费再加上误工费用,可能比补偿还要多些,与其去领钱,还不如不领。伪官僚和关东军等的就是这个,你不领正好,给他们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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