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剧声乐审美 论声乐乐感的培养与审美

  摘 要: 乐感是学习声乐者技能和素质的重要体现,乐感的培养与审美是声乐学习者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乐感的培养,首先要注重语感的训练;其次要注意激情与理智完美统一;最后要在歌唱实践中检验和提高。乐感的审美包括歌唱艺术的审美,歌唱声音的审美,以及歌唱乐感的审美。
  关键词: 声乐学习 乐感 培养 审美
  
  一、引言
  乐感即音乐感觉、音乐感,是学习声乐者技能和素质的重要体现。广义的乐感泛指音乐欣赏、理解、表现各个环节中的创造性特性,如音乐记忆力、音乐想象力、音乐形式感及音乐审美感等。乐感的培养与审美在声乐学习中至关重要,是声乐学习效果的一项重要指标。
  二、关于乐感的培养
  乐感是一种复杂的、特定的心理活动,它是在欣赏音乐、想象音乐,或者在音乐表演和涉及音乐的活动中显露出来的,例如:情绪、情感投入的程度,感受音乐的敏感性、深度和正确性,内心听觉表象和实际音响的距离,音乐思维模式的定型和音乐表现的感染力,等等。
  (一)注重语感的训练是培养乐感的有效手段
  歌唱是乐感的体现,语言又是歌唱的基础。歌唱者往往盲目追求声音色彩与高难度的技巧训练,而对语言的训练不够重视,在唱外国作品时表现得尤为突出。歌唱者要明白,语感与乐感是相通的,良好的语感与乐感都要求气息连贯,位置统一,发音自然,而前者又是后者形成的重要基础,二者协调一致的最高境界是歌唱时“声中有字,字中有声”。对于方言较重的歌唱者,要在规范语言的基础上,加强以说代唱的练习。具体方法有:第一,抽出作品中有难度的句子,放慢节奏,高位置练习像传统戏剧训练中的喊嗓,有针对性地校发音。第二,做到“心足而后结音,理正而后持藻”,即强调在把握了作品的思想内容后,再配上音调演唱。许多歌唱者拿到作品后急于唱谱,对歌曲内容不甚理解,以至于出现歌唱中忘词和表现力差的问题。因此歌唱者要养成先理解作品内容,然后有感情地朗诵,最后进行歌唱的良好习惯。第三,有的歌唱者因音高、音色或节奏不够到位影响了作品的表现力时,可以暂缓歌唱,高位置地、有感情地练习“说”,然后按“说”的状态体会正确歌唱的方法。另外,演唱外国作品时,由于其非母语的特性,也应该专门训练“说”的能力,尤其要注重字的清浊、重音、连断句等问题,在说得清楚、说得到位后再演唱。
  (二)情与智的统一是良好乐感的体现
  音乐是情感的艺术。歌唱者必须注重情感表现能力的培养。一般来说,学声乐的往往情感丰富,擅长“煽情”,但他们在歌曲演唱中也易走极端,表现过于激情。比如唱悲伤的作品时痛不欲生,将演唱的速度有意放慢,节奏随意拉长;唱到作品高潮处时任意加大气息量,以致音色失去光泽;唱到激动之处时随便断句,增加或减少应有气口,造成节奏不稳;还有的由于过度激情而冲淡了作品的典雅风格,等等。因此,歌唱者必须澄清认识:声乐艺术与其他音乐门类一样,既是感性的,又是理性的。虽然声乐演唱主要是形象思维的活跃,但也还有逻辑思维的参与,演唱中没有激情不行,但表现过于激情也会损伤作品的意境与风格。情感表现要讲究度,声乐演唱应该追求激情与理智的统一,正如评论界评价青年小提琴家谢楠的演奏风格时所说的:“激情的理智、冷静的火花。”
  (三)演唱实践是乐感的真实检验
  只有在舞台实践中,歌唱者的音乐感觉、歌唱技巧才可得到切实的锻炼与提高,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歌唱者平时在琴房练声多是独自一人,面朝钢琴或墙壁,一旦遇到演出、比赛场合、面对人头簇动的开阔剧场和强烈的舞台灯光,环境突然变化,即使平日训练有素也难免紧张,常常大失水准。应该说上台紧张是一种正常现象,但是对有经验的演唱者来说,却往往可以很好地调节与克制这种紧张。有些演员甚至还能化紧张为动力,超常发挥。虽然台上的紧张度受心理素质、艺术修养多种因素影响,但与舞台经验密切相关。所以,多登舞台对歌唱者提高演唱技能、积累舞台经验都非常重要。而有歌唱者总是担心自己的演唱能力不成熟,上台出丑,不肯登台。殊不知,技能不够成熟的人,本来就有很多的心理负担,如果缺乏舞台实践,一旦当众演唱,就势必会有更多顾虑。
  三、关于乐感的审美
  (一)歌唱艺术的审美
  在音乐艺术中,歌唱的审美是歌唱者对歌唱艺术美的一种感受和体验。歌唱艺术是以歌唱声音为物质材料的人类精神唤醒、生命升腾的展开形式,是一种“有生命力的形式”。歌唱艺术以它独有的魅力,从审美创造到精神愉悦,在广阔无垠的音响空间里,回荡着激情昂扬、细腻深情、如泣如诉、扣人心弦等美妙动听的声音。没有哪一种艺术能像歌唱艺术一样,拥有如此众多的热爱者、参与者和审美从众者。这就要求在声乐作品的演唱中,歌唱者必须渗透自己的审美感受和情感体验,只有在歌唱时把自己所有的情感都倾注在作品之中,把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审美感受和爱憎情感,通过歌唱形式全部呈现给听众,才能使听众从中获得美感和享受。
  (二)歌唱声音的审美
  对声音的审美感受,实际上是根据自己以往形成的听觉经验,依靠长期积累的声音形象,在内心构想出实际的艺术形象,并产生一种愉快的心理体验。实践证明,“如果单纯追求生理方面的感觉,歌唱的声音就会缺乏美感,似乎只是一些纯技巧性的肌肉声,是一种没有任何表现力的声音”。这样的声音是毫无价值的,是不会打动人的心灵的,更不会使听众得到美的感受和享受。只有歌唱者把声乐作品深刻的思想内涵和美好情感融入到自己的歌声之中,歌唱才能具有美感,才能产生更强的艺术感染力,才能引起听众的共鸣。
  对歌唱声音的审美,不能仅仅局限于听觉与情感方面,还要进一步从歌唱者的视觉、味觉、触觉等方面的美的感受上去把握。因为歌唱审美心理要通过想象和联想,它不仅要让耳朵听到美的声音,而且要让眼睛也能看到美的声音的色彩,让味觉感受到美的声音的味道,让触觉感受到美的声音的力度和分量。声音美感的培养除了声乐教师的悉心指导之外,还应通过歌唱者自己心理感觉去细心体会和领悟,充分发挥和调动人体各种感觉器官的作用,感受和体验声音的美感。虽然人体各种感知觉器官是来自大脑的不同反应,但在歌唱艺术审美中,各种感官却可以打通、交互作用,即产生文学上所说的“通感”现象。所以,歌唱者的声音审美应该是“通感”现象的产物。如当你看到白色和听到明朗的声音时,会感到一种淡雅、纯洁的情绪和情感;看到黄色和听到明亮的声音时,会产生活跃、欢快的情绪和情感;抚摸柔软的物品和听到轻柔的声音时,会产生柔和、细腻的感觉,等等。
  (三)歌唱乐感的审美
  在歌唱艺术的表演中,音乐感觉的美感是歌唱审美的重要方面。歌唱艺术的审美愉悦和审美情感是靠歌唱者的心理感觉而感受的。一个成功的歌唱家和演奏家在演唱、演奏时,都会有一种独特而奇妙的感觉,这种感觉就是对音乐的审美感觉。它不仅能使歌唱者充分地表达声乐作品,而且能打动听众的心灵,并唤起听众与歌唱者同样的审美感受。歌唱者的音乐美感除了良好的天资以外,主要应在长期的音乐学习和实践中逐步养成,不断提高。对于歌唱者而言,不但要注重音乐审美感觉的培养,而且要重视音乐的音准、节拍、节奏、速度、力度等基础训练,更要注意体验生活,观察日常生活中人们说话时的情绪、语调和心理状态,观察动人的景色和美丽的风光,体验大自然的美感,观看著名歌唱家、演奏家的艺术表演,倾听美的音乐,从中领略声音与语言的美感、韵味与风格的美感、情感与形象的美感等。还可以通过阅读、朗诵、观看电影、电视等途径,加强自身的艺术修养,体验不同人物的性格和内在的情感活动,丰富音乐感觉的美感性。
  四、结语
  乐感的培养与审美不但是技巧的训练,而且是审美能力的培养,它不是某一阶段的特定训练项目,所以,乐感的培养与审美应贯穿于声乐学习与声乐表演中的每一个环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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