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宪法权威


  摘 要 近年来,西亚北非的动荡局势愈演愈烈,引起国际社会对有关宪法权威问题的极大关注,也引起国内社会各界特别是学术界对宪法权威问题的普遍思考。本文着重对宪法为什么具有权威、宪法权威为什么不容挑战等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并据此对怎样维护宪法权威展开建设性研究。
  关键词 宪法 权威 思考
  作者简介:谢远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中图分类号:D9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024-03
  宪法(The constitution),人们称之为“法中之法”、“法上之法”。学术界普遍认为,宪法权威 主要来自法律、道义和政治三个层面,它们既有内在联系、不可分割,又相对独立、不容混淆。所谓挑战宪法权威,无外乎就是对宪法上述三个层面权威的挑战。历史证明,宪法权威遭到挑战,其正当性首当其冲,而经济社会倒退、执政当局倒台、国家动荡不已必然接踵而至。当今世界热点地区的混乱状况也证明,宪法权威遭到挑战,其危害程度难以估量,而内部派系恶斗、外部势力插手、国家深陷分裂几乎是普遍规律。从各种表现形式来看,宪法权威受到挑战,大多是从怨愤激起,随偶然发端,经抹黑损毁,被抵制纠缠,由践踏酿造,以暴力推翻。对于任何国家或地区来说,宪法地位只能稳固而不可瘫痪,宪法权威只能维护而不容挑战。
  一、宪法权威从何而来:宪法为什么具有权威
  宪法为什么具有权威?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认识宪法权威的根本来源。学术界认为,宪法权威来自于最基本的社会共识,具有正当性和广泛性的基础。没有社会共识,宪法就缺乏普遍性支撑,也就没有权威可言。宪法权威的缺失,意味着国家政治秩序缺乏正当性、可靠性、稳定性。总体来说,宪法之所以具有权威,主要来源于三个“根本”,即根本大法、根本规范、根本制度。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在世界范围内,宪法具有最高权威的最早表述是1787年的美国宪法 。该宪法第六条写道:“本宪法和依照本宪法制定的联邦法律以及在联邦权力下所缔结的一切条约均为全国最高法律。”在美国,宪法先于和高于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任何法律法规和判例都不能与之相抵触。在中国,《宪法》序言中明确指出:“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总纲中特别强调:“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这就是说,宪法具有其他法律无可比拟的权威,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不难想象的是,如果没有宪法这个根本大法,国家治理必然迷失方向和深陷危机,国家也不能称其为国家;如果没有宪法这个根本大法,整个经济社会秩序必然陷入混乱,所有公民权利也将无法得到保障。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历程说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 毋庸置疑,作为根本大法,宪法权威不可或缺,也不可替代。
  (二)宪法确立社会的根本规范
  所谓规范,就是约定俗成或明文规定的标准。是否合乎规范,就是人们能不能够遵照标准的行为。根本规范,是一切规范的总称,是一切标准的总要求,是一个社会赖以维持稳定和进步的总规则。树立宪法权威是社会稳定的基础,而社会稳定的基础又来源于社会的基本共识。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社会的基本共识,就是要求不同利益主体接受最低限度的政治道德,从而接受宪法作为利益协调的规则体系、化解矛盾的理性要素、诉求表达的根本依据。社会各阶级或阶层总会要求拥有这样那样的权利,宪法就是分配权利、制约权利、保障权利的根本规范,比如宪法对多数派和少数派的权利分配就不一样,多数派总是通过宪法获得更多权利;社会各种组织和个人总会开展这样那样的活动,宪法就是指导活动、规范活动、监督活动的根本准则,比如宪法对政府活动的规范,就是促使政府活动有章可循。在现代社会中,宪法既是国家基本法律秩序的基础,也是公民基本社会生活的规范。宪法的核心精神就是规范公共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可以这样说,宪法集中而全面地反映了国家在特定历史阶段的政治力量对比关系,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三)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一系列基本制度。一个国家采用什么样的根本制度,标志着这个国家走什么样的道路、以什么样的形式体现各阶级或阶层的利益诉求。宪法本质上是不同利益主体妥协的产物,反映利益主体的共同意志。维护宪法权威是各种政治力量获得正当利益的重要基础,也是发展自身利益的法律基础。实现社会治理方式的法治化,特别需要强调宪法的统合功能和调整功能,这是保持社会健康活力的关键因素。毫不讳言,离开宪法,离开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任何利益主张都将被喧嚣淹没,一切利益都将无从谈起。当前,中国正处于从传统体制向现代体制过渡的转型期,利益关系复杂,社会矛盾凸显,迫切需要建立共同遵循的规则,以减少因体制变革可能带来的社会震动和负面影响。值得肯定的是,“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 在中国,维护宪法权威,就是实际维护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就是实际维护全社会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宪法权威缘何而立:宪法权威为什么不容挑战
  宪法权威之所以能够在全体人民中间牢固地树立起来,是因为宪法权威具有不容挑战性。从一般意义上说,挑战宪法权威,就是挑战国家存在和运行的基础。如果一个国家的宪法随时随地遭到严重挑战,那么这个国家的权力机构就不可能正常运行,整个社会就要陷入一盘散沙的混乱状态。环顾当今世界各国的宪法实践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合法政府和社会公民坐视宪法权威受到挑战。毫不夸张地说,挑战宪法权威,就是挑战立国之本、治国之本、兴国之本。

推荐访问:宪法 试论 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