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认同与马盟—体化


  摘要:20世纪后期,在国际政治领域,地理空间的认同(身份认同)取代了意识形态的认同(制度认同)。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地区合作成为地区内国家应对外部挑战、谋求进一步发展的主要手段和政策取向。阿拉伯马格里布联盟(马盟)作为北非重要的地区合作组织,自成立以来,由于成员国政治互信缺失,经济互补性不强,缺少强有力的区内大国的引领,以及各国外交政策的差异等因素,导致地区认同缺失,地区一体化进展缓慢,地区主义尚未发育。近年来,马盟地区合作开始走出困境,一体化进程稳步推进,呈现良好发展态势,马盟地区主义的前景值得期待。
  关键词:地区认同;地区主义;地区合作;马盟-体化;西撒问题
  中图分类号:D8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60(2012)02-0065-09
  20世纪后期以来,随着冷战的结束,意识形态的对立已经让位于各国对经济发展的热衷和对资源与技术的竞争,地区合作成为各国谋求进一步发展的主要政策取向。为因应全球化浪潮的冲击,非洲国家纷纷组建地区的和次地区的政治经济集团,积极推动国家间的合作,推进一体化进程,以此化解被“边缘化”的危险,并努力提升自身在世界政治、经济体系中的地位。这是地区主义(regionaIism)这一新的政治、经济整合现象在非洲的地域反应。地区主义是民族国家对经济全球化的难以形容和不可避免力量的集体回应之一,是与全球化进程相伴随的另一种推动世界政治经济关系实现结构性转变的动力。作为一个影响国际事务演变的趋势性范式,地区主义对地区一体化的巨大促动效应将深刻改变世界地缘经济与政治版图。阿拉伯马格里布联盟(uMA,下文简称“马盟”)是北非重要的地区合作组织。本文以地区认同(regional identity)为视角,试图说明其在马盟一体化进程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一、地区一体化:从地区认同到地区主义
  在世界范围内,一个地区(region)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空间而与其他地区区别开来,往往体现为地区行为体之间在文化属性、历史经历、政治制度和外交关系等方面所具有的亲缘性,以及面临共同威胁时所具有的相似心理感受及政策反应。英国学者巴里·布赞(Barty Buzan)认为,一个地区的构成至少需要三个条件:共有的特性(shared characteristics)、成型的互动(pattern interac-tions)和共享的知觉(shared perception)。可见,“地区”不只是在地图上能被直接和准确描述的有形空间,它本身就包含观念建构的含义,是根植于政治实践的社会及认知建构。
  所谓认同(identity),是指以共同体成员相同特性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与他者相区别的共有形象和归属感,是行为体自身的意义来源,也是自身通过个体化(individuation)过程建构起来的。在政治学领域中引申为由此而产生的对共同体的忠诚。建构主义理论家亚历山大·温特(Alexander Wendt)认为,认同是相对稳定的、对自身的特定角色的理解和预期,因而是能够产生动机和有意图行为倾向的一种属性。它建立在长期实践基础之上,代表政治行为体本身与行为体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温特将认同分为实体认同、类型认同、角色认同和集体认同。前两种认同内生于行为体,强调自我与他者之间的差异性;后两种认同的建立依赖于体系的政治文化,存在于行为体之间的互动关系中,强调主体间的一致性。集体认同把角色身份与类型身份结合起来,使行为体把他者的利益定义为自我利益的一部分,亦即具有利他性。利他行为仍然可以是理性的,但是它们权衡利益的基础是团体或团队。
  地区认同是成员国对地区作为独立实体的集体认同,是地理上接近的若干国家将自身视为地区整体一部分的意识。一般而言,根据来源的差异,地区认同具有三种基本属性:(1)归属性(attributive)。地区成员国之间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连续性互动,造就了本地区在历史、文化、经济与社会等方面的亲缘关系,从而形成归属性地区认同。归属性地区认同是地区认同的初始形态。(2)回应性(responsive)。一个地区在与区域外实体的互动关系中,地区成员国更加清晰地将“自我”与“他者”区别开来,从而建构起本地区与“他者”的差异性,形成回应性地区认同。(3)功能性(functional)。地区认同还表现在区域内各国应对社会经济等功能领域的共同议题,以及在此背景下各国之间的互动关系,形成功能性地区认同。地区认同的这三种属性在层次上由低到高,分别影响着地区主义的不同方面。
  认同政治研究与地区合作实践表明,如果成员国的认同感较强,将自身视为地区的“整体一部分”,地区合作组织一体化的推进就具备了深层次的心理和文化上的支撑。另一方面,组织内地区合作的不断深化反过来塑造着成员国的利益取向与政策回应,在二者的相互作用下,最终实现国家的不断发展与地区的共同繁荣。
  所谓地区主义,是指一群地理位置临近的国家,为了发展它们共同的政治、经济或战略利益目标所进行的互动与合作。作为一种调节过程,地区主义把具有各自机构和目标的系统或组织联合在一个共同的框架中,为的是共同实现至少是某些目标以及共同实施至少是某些政策。地区主义需要一定的条件:(1)共同的地区意识。目前世界上的地区合作组织,都是地理上连为一体或比较接近的国家组成的。这些国家往往认同其所属地区在历史上的亲缘性、文化上的相似性和地理空间上的板块性,或相同政治形态与价值观念,从而形成一种整体性的文化意识或共同体感。(2)共同的利益驱动。约瑟夫·奈(Joseph S.Nye,Jr.)认为,地区主义的动因来自于区域内外两个方面。外部的主要刺激因素可能来自对整个组织的威胁,内部的主要刺激因素可能出自对共同利益的期望。温特指出,没有利益,身份就失去了动机力量;而没有身份,利益就失去了方向。(3)共同的制度框架。地区一体化进程必须通过国家意志的趋同来推动,因为在全球化时代的世界体系中,国家之间的关系既具有依存性,同时又具有高度的竞争性。因此,国际经济关系的变化,使得多边领导和政策协调成为必需,这就要求成员国共同努力建构地区合作机制。制度建设是地区主义的核心。(4)共同的政策选择。成员国在地区意识、利益诉求和制度化框架方面的趋同将促使其采取共同的政策,从而转化为共同的组织行为。这种共同的行为取向将使成员以组织(群我)而非个体(自我)的身份共同面对组织外行为体,增加组织应对外部威胁的权力优势,强化地区主义的共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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