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红字》中的圣经原型


  摘要: 纳撒尼尔·霍桑的象征主义名作《红字》字里行间流露出了作者浓厚的圣经情结,因此对小说的圣经原型进行解读能够更好地帮助读者理解小说的主题和文化内涵。本文主要从人物、叙事结构和情节三个方面对《红字》中的圣经原型进行解读。正是这些圣经原型的巧妙运用,使《红字》呈现出一种灵性的光辉,成为一部超越时代的不朽之作。
  关键词: 《红字》 圣经原型 解读
  
  1.《红字》与《圣经》
  《红字》是19世纪中叶美国作家纳撒尼尔·霍桑的象征主义名作。小说描写了17世纪中叶发生在北美殖民地新英格兰的一幕爱情悲剧:英国姑娘海斯特·白兰很年轻时就嫁给了伪善的老学者罗格·齐灵渥斯,丈夫被俘失踪后她与青年牧师丁梅斯代尔暗中相爱,生下一个女孩——珠儿。白兰因犯奸淫罪遭到胸戴红色A字的惩罚,齐灵渥斯潜回美洲处心积虑地折磨丁梅斯代尔。在一系列曲折情节之后,白兰因美好的德行赢得了人们的谅解,丁梅斯代尔在公众前袒露自己的罪责后死去,珠儿则得到大笔的遗产并获得幸福的婚姻,遗产来自终于良心发现的齐灵渥斯。
  《圣经》是西方文学创作的基石,许多不朽的文学作品都在不同层面上折射出了基督教思想的斑斓光彩。毫无例外,霍桑在创作《红字》这部作品时,不仅从思想上深受基督教的影响,在艺术手法上也娴熟地运用了《圣经》的意象和典故,他有意识地将大量的《圣经》原型“移植”到了作品中去。不难看出,这部作品的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了作者对《圣经》的深邃领悟和对基督教的笃信。因此,笔者认为,用《圣经》原型批评的方法对小说进行解读,可以更好地帮助读者理解小说的主题及其文化内涵。
  2.《红字》中的圣经原型解读
  本文从圣经人物原型、叙事结构原型和情节原型在作品中的“移置”对《红字》进行解读。
  2.1人物原型
  《圣经》中的人物原型对霍桑的文学观念和创作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亚当—夏娃”原型。根据荣格和弗莱的观点,文学是神话的延续,是神话“位移”的结果[1]。霍桑的小说创作,正是一个巧妙地将亚当、夏娃神话“移植”于他的作品中并赋予新的形式、内容和内涵的过程,《红字》更是突出地体现了这一点。可以说,《红字》中的海斯特·白兰实际上是夏娃原型,一个堕落妇人的形象,丁梅斯代尔则是亚当的原型。人类的始祖因对知识的渴求而堕落,丁梅斯代尔和海斯特也因追求自由的爱情而堕落,所以他们犯的都是原罪。海丝特·白兰被丈夫送到新大陆后,由于久无丈夫音讯,加上两人缺乏感情,在遇到博学的丁梅斯代尔牧师之后,偷吃了“禁果”,堕落的结果是胸前戴上了象征耻辱的红“A”字,同夏娃一样被赶出“天堂”。但是,她没有选择逃避和远走高飞,而是勇敢地留了下来,在海边一间小茅屋里开始了殉道般的漫长的赎罪生涯。她坚强地默默忍受着人们的歧视与谩骂,帮助病人,救济穷人,用自己的善行弥补罪过,最终她的善行感化了众人。人们也开始重新认识和解释红字“A”的含义,把它说成是Able(能干)的缩写,甚至有人相信,它实际上是“天使”(Angel)的缩写。
  再看丁梅斯代尔,作为深受人们尊敬的牧师,他有着雄辩的口才和对宗教狂热的激情,他的话对许多人来说“如同天使的声音一样感人肺腑”[2]。但他同样未能永远居于天堂,而是在激情的冲荡之下违背了上帝的教诲。他的堕落是亚当式的堕落,这集中表现在他们接受惩罚的态度上。当上帝问亚当是否吃了禁果,亚当没有直接回答“是”,而是说:“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3]他似乎在说,我没错,是那女人的错。但夏娃让亚当吃果子时,他却丝毫没有反对,最后却把责任全部推到了夏娃身上。如亚当一样,懦弱的丁梅斯代尔一开始也没有勇气站出来和海丝特一起面对严酷的现实。他选择了沉默和自我惩戒,更加投入地从事宗教事务,把自己的内心与外界完全隔绝开来。《圣经》里对通奸的后果做过这样的描述:犯通奸罪的人是失去理智的人,他在毁灭自己。他将失去荣誉并遭体罚;他将永远蒙受耻辱。[3]小说故事的发展也正如《圣经》所言,丁梅斯代尔暗地里不断体罚自己,又时时刻刻接受良心的谴责,此外,他还不断地受到海斯特的丈夫齐灵渥斯的报复。即使受到如此惩罚,丁梅斯代尔依然在犯着新的罪——懦弱和虚伪之罪。不过,正是这个重荷使他“对犯下罪孽的同胞能有如此亲切的同情,他的心能与他们的心之间产生如此的共鸣,将他们的痛苦收容在自己身上,而将自己内心的阵痛通过娓娓动听、滔滔不绝的雄辩传染给他们”。[3]临终前,他终于鼓足勇气,在七年前海斯特·白兰站过的刑台上袒露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最终以死、以诚实换来了内心的安宁,摆脱了齐灵斯渥的精神折磨和良心的自我谴责。
  2.2叙事结构原型
  按照弗莱所说,《圣经》的叙事是遵循“乐园—犯罪—受难—忏悔—得救”的U形循环。[4]
  圣经故事总是在悲剧性的苦难历程中达到完满的结局,从而使圣经的叙事有了喜剧性的结局,所以弗莱称《圣经》是一部“神圣喜剧”。[5]《红字》中,海丝特和丁梅斯代尔的心路历程也都遵循了《圣经》的典型叙事模式。经过艰辛磨砺和自我忏悔后,男女主人公最终都回归了上帝,获得了新生,使小说的结局洋溢着一种无言的胜利,整个叙事结构形成了一个喜剧的U型模式。海丝特本可以在被人们视为伊甸园的新英格兰过着平静的生活,但她的热情和好奇心使她偷吃了禁果,从而被社会所嘲笑、放逐,形单影只地立足于世上。但海丝特并没有就此堕落下去,在罪恶的煎熬中,海丝特不断地探索着人生的真理,并以勤劳和善良逐渐赢得人们的宽容。经过长期生活的磨砺,海斯特终于超越了自己负罪的心灵,得到了上帝的拯救,由一个“罪恶”的女人变成了“天使”,获得了新生。作为牧师的丁梅斯代尔有着受全镇人民尊敬的职业,本可以体面地生活在这个宗教氛围浓重的土地上。但是,他也因压抑不住自己内心深处燃烧的激情而做了违背教义的事。与海斯特不同,丁梅斯代尔虽然没有敢公开承认自己的罪行,他却受到了精神上的鞭挞与惩罚。他在自己的密室里用血迹斑斑的鞭子抽打自己,并在自己胸前烙了一个“A”字,这个黑色法衣下燃烧着的“A”字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他的灵魂。丁梅斯代尔的自虐行为是受他负罪感的驱使所致,但同时也说明他也深深地渴望得到上帝的宽恕和拯救,努力拥抱神性的自我。所以最后他没有选择和海丝特一起逃走,而是战胜了世俗的自我,公开忏悔了自己隐藏的罪恶,获得了内心的平静和道德上的新生。《红字》整个故事发展恰好体现了圣经的U形叙事结构。
  2.3情节原型
  《红字》中还贯穿着《圣经》中的一些情节原型,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善与恶的冲突。善与恶的冲突是贯穿《圣经》主要情节的冲突,从《圣经》开篇的《启示录》起就不断体现出来,其中上帝与魔鬼撒旦的冲突是最核心的冲突,而亚当、夏娃因受魔鬼的诱惑而背叛上帝可以说是《圣经》中善与恶的第一次冲突。事实上,《圣经》中的每一个事件几乎都是这种善与恶的原型情节冲突的再现。《红字》中的情节冲突正是源于《圣经》的这一情节原型,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在人物方面,霍桑用善人与恶人之间的冲突代替上帝和魔鬼之间的冲突。《红字》中的“善人”,是海斯特和丁梅斯代尔。他们虽然犯下了通奸罪,丁梅斯代尔更犯有懦弱和虚伪之罪,但他们仍然以实际行动表明他们代表着人性善的一面。与一般的罪犯不一样,他们在犯罪后,不是自暴自弃、一蹶不振,而是带着对上帝的敬畏,一心一意地忏悔,用苦行和善行去弥补自己的罪恶。由于有了负罪的体验,他们才能对人类犯罪的同胞有了更深切的同情,才能对陷于困苦磨难的同伴有更诚挚的关爱。两个主人公都以不同的方式为自己也为别人洗刷了罪恶。他们的善行使他们备受人们的尊敬和爱戴。而本是受害者的齐灵渥斯却因报仇心切反而使自己变成了恶魔,成了善恶冲突中悲哀可耻的另一极。他鬼影般追随着丁梅斯代尔,折磨他的心身,吞噬他的灵魂,“冒犯了他人灵魂的尊严”[2],使人总觉得他似恶魔一般,一个“没有人性的人”[2],这使他的罪在严重性上远远超过了他力图惩罚的罪人。当他取得完全的胜利之后,“当他在世上再没有魔鬼的工作要他去做的时候,这个没有人性的人只好到他主子那里去寻找工作并领取相应的报酬了”[2],他毁灭了别人,也毁灭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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