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理论的重要思想渊源


  摘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然而,该制度理论并非中国共产党人首创,其重要的思想渊源之一就是列宁的多党合作思想。列宁在领导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践中,从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艰巨性、长期性出发,阐发了在无产阶级国家政权中实行多党派合作的一系列光辉思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多党合作理论,并对多党合作制度进行了初步的尝试。特别是列宁关于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条件下,在共产党领导下建立多党联合政府的思想,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多党合作的直接思想来源。
  关键词: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理论;列宁多党合作思想;思想渊源
  中图分类号:D6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63(2009)0l—0023—06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然而,该制度理论并非中国共产党人首创,其重要的思想渊源之一就是列宁的多党合作思想。列宁在领导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多党合作理论,并对多党合作制度进行了初步的尝试。列宁从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艰巨性、长期性出发,阐发了在无产阶级国家政权中实行多党派合作的一系列光辉思想,初步论述了实行多党合作的阶级基础、政治基础和无产阶级的策略原则,强调在多党合作中,共产党必须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认识和处理政党之间的关系,提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中的多党合作是建立在社会主义的原则基础上的,这种制度中的所有政党都必须拥护和坚持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特别是列宁关于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条件下,在共产党领导下建立多党联合政府的思想,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多党合作的直接思想来源。
  
  一、列宁对多党合作制度的初步尝试
  
  列宁所处的时代是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也是社会主义从理论成为现实的时代。19世纪末20世纪初,为了更好地传播马克思主义,把工人阶级组织起来,列宁积极投入到了在俄国建立无产阶级政党的革命活动之中。1903年8月统一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正式建立,俄国有了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在领导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中,在反对俄国经济派、孟什维克和第二国际修正主义者的斗争中,列宁的多党合作思想逐渐形成。
  1917年二月革命胜利后,由于沙皇专制制度的覆灭,俄国政坛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局面,各种政派都可以登台亮相,发表各自的政纲。当时,布尔什维克只是众多政党中的一个,在力量上并未占任何优势。6月,全俄工兵代表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在1000多名代表中,布尔什维克代表只有100多名,社会革命党人和孟什维克代表占绝对多数。
  十月革命使布尔什维克真正走上领导之路。在经历了四月危机和七月危机之后,布尔什维克确立了武装起义的方针,依靠它与左派社会革命党的联合努力,由彼得格勒革命军事委员会直接领导的武装起义推翻了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取得了十月革命的胜利。在起义的领导机关彼得格勒革命军事委员会80多名委员中,布尔什维克占据了53名,左派社会革命党人21名。在5人组成的常务会中,3人为布尔什维克,2人为左派社会革命党人。由此可见,十月革命是由布尔什维克和左派社会革命党共同领导的,布尔什维克的果断和多党合作的策略起到了核心作用。
  十月革命胜利后,布尔什维克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是政权如何组成,由谁执掌政权。马克思主义政党作为取得政权的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它的领导作用并不意味着排斥其他政党参加管理国家。马克思列宁主义承认工人阶级与劳动农民的联盟是无产阶级专政的阶级基础,但在原则上从来不否认无产阶级政党与受到各劳动者阶层支持的那些政党进行合作的可能性。更何况,当时的俄国情况错综复杂,布尔什维克党自身的力量还没有强大到能独立执掌政权。因而,在政权组成形式上实行多党合作是一个现实的选择。事实上,在十月革命胜利后召开的全俄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上,由于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人(不包括左派社会革命党人)退出了大会,因而由布尔什维克和左派社会革命党人选举产生了人民权力机关——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和它的执行机构——人民委员会。其中由101人组成的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布尔什维克占据了62席,他们是苏维埃中人数最多、最有影响的党团;左派社会革命党人29席;其余席位还有未退出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的一些党派和团体,如社会民主党国际主义者、最高纲领派、乌克兰社会主义者等。由于布尔什维克和左派社会革命党人占据了苏维埃的多数,所以二者也联合主持了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
  此后,左派社会革命党人与布尔什维克采取联合行动,结成了政治上的联盟。1917年12月10日,7名左派社会革命党人加入了人民委员会,他们出席人民委员会会议,拥有表决权。在新成立的全俄肃反委员会(契卡)中,布尔什维克和左派社会革命党人分别担任了正副主席。
  可见,在苏维埃政权建立之初,布尔什维克和左派社会革命党进行了较为融洽的合作,这种合作不是执政党和参政党意义上的联合,而是联合执政,分享政权。当时的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中,左派社会革命党都是仅次于布尔什维克的第二大党,左派社会革命党人在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及其常设委员会中获得了1/3的代表资格,按照平等的原则,布尔什维克和左派社会革命党人共同承担了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最重要的工作机构的领导工作,两党在此期间关系达到了空前的融洽,左派社会革命党中有人甚至建议和布尔什维克党合并。在1918年1月10日召开的全俄工兵农代表苏维埃第三次代表大会上,布尔什维克与左派社会革命党的合作达到了高峰:(1)顺利通过了《被剥削劳动人民宣言》,表明代表大会对苏维埃政府的充分信任;(2)通过了重新审订的土地社会化的法令,虽然这一文件不是按照布尔什维克的土地纲领制订的,但列宁认为通过这一法律有利于加强无产阶级与被剥削劳动农民的联盟,有利于巩固布尔什维克与左派社会革命党人的政府联盟;(3)在选举产生的新的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306名委员中,布尔什维克有160名,左派社会革命党125名,两者占据绝对多数。
  遗憾的是,布尔什维克与左派社会革命党的友好合作没有持续多久,两党的矛盾和分歧逐渐暴露、升级,直至最后两党联盟的公开破裂。与左派社会革命党人的联盟,是俄共(布)在坚持社会主义目标和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合作的尝试和探索,尽管这种实践只是短暂的和初步的,但它却是列宁多党合作思想形成的重要实践基础。
  
  二、列宁多党合作思想的主要内容
  
  列宁关于多党合作思想的理论论述,阐明了以这种政党制度的理论和实践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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