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贸易战中看国家经济主权的辩证发展


  摘 要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的重要原则之一,该理论的建立历经了多个时代也发生了几次重大的变化。时至今日,由于世界一体化与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受到前所未有的质疑。美国依据“301”调查结果向中国单边制裁,枉顾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从权力本质看正是来源于国家经济主权。本文认为,国家经济主权在当下仍然有其重要作用,其通过权力的让渡、放弃等方式体现出来,不仅不会灭亡,而且会随着时代辩证发展,焕发新的生机。
  关键词 中美 贸易战 单边主义 多边主义 国家经济主权
  作者简介:周雅捷,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F75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5.292
  一、 中美贸易战引入
  早在2017年,中美贸易战就已经初步显露。2017年8月14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行政令,指示莱特希泽按照美国《1974年贸易法案》第301条对中国发起调查,内容包括中国是否侵犯美国知识产权、强制美国进行技术转让等。而这类根据第301条开展的调查也称“301”调查。
  2018年3月22日,中美貿易战正式打响。特朗普政府宣布“因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对中国商品征收500亿美元关税,并实施投资限制”。3月23日,中国商务部宣布拟对自美进口部分产品加征关税,以平衡因美国对进口钢铁和铝产品加征关税给中方利益造成的损失。
  中美此次贸易战,从本质上看国家经济主权与经济全球化的矛盾。美国通过《1974年贸易法案》对中国开展单边贸易制裁,这一行为实质上违反了WTO成员国的义务,未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而擅自开展贸易制裁,破坏了中美乃至世界贸易秩序和自由贸易环境。新华社4月8日发表社论称,这是单边主义和多边主义之间的一场斗争,是贸易保护主义和自由贸易之间的斗争。
  因此,在这一热点下,重新审视并讨论国家经济主权的内涵及其变化发展实为必要,随着世界全球化的发展,国家是否还具有完全的经济主权,经济主权的限制又是什么,这些问题的解决有利于我们正确认识中美贸易战。
  二、 国家经济主权概述
  国家经济主权是国家主权中的重要一部分,也是国家主权在经济领域的体现。国家经济主权的重要意义在于,主权国家可以在不干涉他国经济主权的前提下,根据本国的国情,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自主制定相应的经济发展战略和各种有利于本国经济发展的法律、政策、制度。
  国家经济主权具有双重性,可细分为对内最高决策权与对外平等独立权。在主权国家内部,国家有权自主选择国家经济制度、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市场经济运行规则,自主开发和利用本国的经济资源。在国际上,主权国家有独立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主权国家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某一国际经济活动,同时主权国家在承担义务的同时也有平等的权力,国家之间的经济往来应以平等互利为原则,主权国家有权保护自己不受外来经济势力的掠夺和剥削。
  国家经济主权本身含有几重内涵。其一,国家经济主权要求主权国权对境内的自然资源享有永久资源,这是因为自然资源对一个国家的发展而言是基础也是根本。其二,国家经济主权包含对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管理监督权。其三,对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收归国有或征用。其四,主权国家参与国际经济事务具有平等权和决策权。
  三、 国家经济主权的否定浪潮
  否定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思潮则始于20世纪初,尤其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国发现了过于独立的主权国家可能带来的危害,开始重视国际组织的作用,另外欧洲共同体的出现也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国家经济主权的限制,开拓了一条崭新的发展道路。
  1992年托马斯·魏士和贾拉特·乔普拉提出:“主权不再是神圣不可侵犯的。”1995年特里·戴贝尔进一步认为,“禁止干涉内政己成为国家主权基础上的旧制度。”直至近年来,西方国家提出“人权大于主权的”论调,进一步促进了否定国家经济主权原则浪潮的发展。
  这些否定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理论可归结为“国家过失论”,其中主要包含三种观点,分别是民族国家终结说、国家职能缺陷说和国家主权转移说。从第一种观点来看,第二次世界大战到冷战结束后,民族国家的世界地位大不如前,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各国逐渐融合,国家的民族性逐渐淡化。从第二种观点看,当今世界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是地球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而环境保护和治理并非一国之力可为,它需要所有地球居民共同努力,一个国家的能力在解决这一问题上就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各国需要让渡部分经济主权、参与国际组织或国际条约才能实现协作。从第三种观点看,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国家主权转移的实践就是欧洲联盟。
  因此世界上否定国家经济主权的浪潮并非空穴来风,而是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和国际社会实践的进步,逐渐引发的对国家经济主权的新思考。
  四、 国家经济主权的发展现状
  (一)国家经济主权的让渡——欧洲联盟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作为二战主要战场历经战争的磨难,各国百废待兴,经济亟待发展,传统的“日不落帝国”英国也不复往日荣耀,而美国却大发战争财,一举成为世界霸主。在此背景下,欧洲各国重新开始了艰难的复兴之路。
  从欧洲煤钢共同体到欧洲经济共同体、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再到欧洲共同体以及欧洲联盟,欧洲的复兴史就是欧洲联盟的发展历史,越来越多的欧洲国家加入这个联盟。随着1993年11月《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生效,欧洲一体化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欧洲一体化程度进一步深化,由以经济领域一体化为主扩展到了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和司法与内政领域的合作。这代表着欧盟的组织更加复杂,所拥有的权力也更多。
  在欧盟的发展过程中,一方面使欧盟的权力越来越多,涉及范围越来越广;另一方面是各成员国受到更多来自欧盟的管束,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主权国家固有的主权,这个过程我们可以称之为“权力让渡”。当我们重新审视欧盟权力的来源时不难发现,这些权力正是原属于各成员国的主权权力,而他们选择加入欧盟的代价就是让渡出部分的权力给欧盟这个统一体,放弃部分领域的权力以获得其他领域的权益和发展。

推荐访问:中美 中看 主权 国家 贸易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