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新”在哪里


  进入文明社会以来,在中华民族世世代代生活耕耘的这片土地上,不知发生过多少次大大小小的政权更迭和王朝变更。但直到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古老中国才揭开了崭新的一页。人们赋予这个新诞生的国家一个响亮的名称“新中国”。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所以被称为“新中国”,绝不只是因为在历史延续关系上,她是刚刚诞生的。她的“新”,首先表现在她是彻底摆脱资本—帝国主义列强一个世纪以来对中华民族的侵略、压榨而崛起的新国家。
  
  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薪火相传5000年的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受到资本—帝国主义列强一波波越来越严重的侵蚀。一次次规模越来越大的侵华战争,使数十万、数百万的中国人民在战争中被直接杀害,特别是1931年到1945年间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战争,更是使3500万中国人受难;除去战争期间对中国人民财富的疯狂抢掠,强盗们还通过战争和战争威胁,强迫那时的中国政府在100年间签订了1100个不平等条约,勒索巨额赔款。据统计,仅从《南京条约》到《辛丑条约》的8次主要赔款及赔款应付利息,列强就从中国勒索去19.53亿银元,相当于清政府1901年全年财政收入的16倍。伴随着这些侵略战争和不平等条约而来的是大片国土被侵占和割让,近30个国中之国——“租界”的设立和外国在华势力范围的划定,中国的领土支离破碎。列强一步步地在中国取得和控制了领事裁判权、驻军权、内河航运权、海关权、筑路权、开矿权、金融权、进出口贸易权、投资权等等,中国的主权丧失殆尽。列强一方面通过不平等的商品倾销和非法的鸦片、军火贸易,掠夺中国人民的财富,扼杀和摧残尚处于萌芽状态的中国民族资本主义企业及传统手工业;另一方面,他们直接在各通商口岸建立加工厂,就近利用中国的原料和廉价劳动力,榨取财富。与此相关,他们在把中国封建地主阶级培植为其走狗的同时,又扶植起官僚买办资产阶级为其代言人和依附工具,形成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帝、官、封”三座大山。中国社会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香港、澳门和日本侵华时期的日占区成为完全的殖民地)的黑暗社会,中国人民遭受着空前的奴役与压迫,中华民族面临着亡国的危险。从满清封建统治者到北洋军阀政府,再到南京国民党政权,对于资本—帝国主义的侵略,虽然也进行过战场上和谈判桌上的抵抗,但是为了维护他们所代表的封建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的一己私利,为了维护他们对人民大众的统治,奉行所谓“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
  新中国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彻底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反动统治之后建立的。和旧中国历次政权更迭时当政新贵无一例外地宣布要“外崇国信”,即承认和继承过去的不平等条约和列强侵华权益,以换取他们承认与支持的做法截然相反,新中国的领袖们在开国前夕就确定了“另起炉灶”和“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这一独立自主的外交方针,拒绝承认所有的不平等条约。继武装解放祖国大陆和彻底驱逐帝国主义在华驻军之后,针对帝国主义冻结中国在外资产和对华的经济封锁,人民政府没收帝国主义在华的一切资产,接收其创办的教会、学校等文化机构,斩断了帝国主义在华的一切侵略触角。60年来,新中国根据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广泛开展和平友好反对霸权主义的外交,顶住封锁、禁运、边境战争和核威胁的压力,在自力更生为主建设自己国家的同时,现在已经同世界上196个国家中的171个国家建立了大使级外交关系,恢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地位,收回了香港、澳门的主权,维护了国家领土和主权的完整,以威武不屈的崭新形象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二
  
  新中国的“新”还表现在她是中国几千年文明史上第一个真正由人民大众当家作主的全国性政权。
  进入文明社会后,中国与世界各国一样,都是阶级统治和阶级压迫的社会。在经历了4000年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以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旧中国,地主依靠出租土地剥削农民。地租率一般在50%以上。广大农民劳动终年而不得温饱,遇到灾年歉收,只能是鬻儿卖女。在城市,现代工业极不发达。工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的比例很低。1949年的国民收入中,工业只占12.6%(农业占68.4%,商业占15.4%,交通运输占3.3%,建筑业占0.3%),而且主要由官僚资产阶级和帝国主义掌控(1946年的统计,中国工业的32.8%被帝国主义掌握,其余的三分之二基本被官僚资本掌握)。在半封建和半殖民地条件下,中国的500万产业工人遭受着比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产业工人更为沉重的奴役和剥削;先天不足的民族资本主义企业,在帝、官、封的挤压下纷纷破产,生存维艰;城市小资产阶级特别是青年学生,普遍地处于失学、失业状态,生活没有着落。在旧中国,占人口90%以上的劳动大众,不仅在经济上遭受沉重的剥削,朝不保夕,而且在政治上也毫无权利可言。他们当中有80%以上是文盲,根本没有就学的条件,实际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机会。法律虽然规定人人都有集会、结社、游行等自由,但在实际上却完全没有可能。涉足各级政治权力机关或参与政治管理,更是天方夜谭。由于军警、特务横行和保甲制度的禁锢,他们动则被殴打、监禁和屠杀,连基本的生存权都时时受到侵害和威胁。
  新中国成立后,彻底砸碎了旧的国家机器,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其他劳动群众首先在政治上扬眉吐气。毛泽东坚信:“中国的命运一经操在人民自己的手里,中国就将如太阳升起在东方那样,以自己的辉煌的光焰普照大地,迅速地荡涤反动政府留下的污泥浊水,治好战争的创伤,建设起一个崭新的强盛的名副其实的人民共和国。”不仅和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君主制根本相反,而且和各资产阶级政权口头标榜的所谓“主权在民”大相径庭,新中国规定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为国体,并完全有别于资产阶级国家的那种三权分立,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政体。这一国体和政体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政治制度被写入了《共同纲领》和后来制定的宪法。同时,还决定在少数民族比较集中的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通过民主协商召开各地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成立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落实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基础上,又通过全国的普选于1954年9月召开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正式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进一步完善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全国亿万劳动群众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此后,到1956年通过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中国破天荒地确立起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奠定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石,这是人民群众成为国家主人的根本保证。尽管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在以后的岁月中曾遭受过严重的破坏和扭曲,但是新中国的国体和政体始终没有变,社会主义的基本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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