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把握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改革发展方向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如何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国有企业改革向何处去,社会各界都高度关心和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旗帜鲜明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他还强调,要坚定不移把国企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加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国有企业这艘巨轮在改革大潮中乘风破浪定好了方向、把好了轮舵。
  1.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有制结构逐步调整,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相互促进,极大地增强了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更好巩固和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如何更好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是摆在我们全党面前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
  邓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明确指出:“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所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制度确立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党的十六大在强调要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基础上,提出了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两个“毫不动摇”。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基本经济制度是我们党确立的一项大政方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就必然要求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成效如何?是不是适应中国的国情?38年来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做出了明确回答。1979-2015年,中国经济年均增速达9.65%,同期世界银行统计的世界经济年均增速为2.79%。中国GDP总量从1978年的0.365万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67.67万亿元,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经济大国。国有经济也随之发展壮大,特别是新世纪以来,2002-2015年,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从18.02万亿增长到119.20万亿元。国有经济大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战略性产业,除了努力提高自身经济绩效,还服务国家战略、开展重大创新、提供普遍服务,对我国主要产业转型升级、经济可持续发展产生了重大的积极的正面溢出和带动效应。在《财富》杂志世界500强中,中国国有企业从2000年的9家上升到2015年的88家。单个企业的兴衰可能是小概率事件,企业群体的崛起,则呈现出经济发展规律。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我们党提出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完全符合国情的,我们选择的道路是完全正确的。对此,我们有理由充满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2.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有利于保障人民共同利益。
  当前中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实现13亿人的共同富裕任重道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属于全体人民,公有制经济是全体人民的宝贵财富,是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保障。
  从理论上看,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生产资料占有决定分配地位。所以,财富按生产要素进行的初次分配,在财富分配中发挥着决定性作用,生产资料占有直接决定着分配制度、分配水平。为了快速发展生产力和实现共同富裕,既需要推进市场经济改革,也需要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是实现共同富裕必要的不可或缺的制度安排。
  从实践上看,当前,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过大问题,已经成为全党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大问题。解决这个问题,不仅需要运用二次分配手段加大转移分配力度,需要规范初次分配、提高劳动收入占比,更需要促进公有制经济发展,探索公有制实现的新形式,从根本上促进共同富裕。截至2015年底,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19.2万亿元、所有者权益40.1万亿元,利润总额2.3万亿元,纳税3.9万亿元。这是全国人民的宝贵财富,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物质保障。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发展好公有制经济,是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政策选择。
  3.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有利于我国实现工业化、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管理企业,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是推进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中国梦具体到工业战线就是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搞好经济、搞好企业、搞好国有企业,把制造业搞上去。
  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在推进国家现代化和工业化重要作用、地位的论断,体现了近代以来中华民族追求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烈愿望。鸦片战争后,中国怎么实现工业化、现代化,就成为仁人志士共同关心的重大问题。伟大的民主主义者孙中山在上世纪初就提出,发展实业的目的是解决民生问题,国家要在发展实业中管住大企业、大实业,“所得利益归人民”,使国家对“操纵国民生计”的大资本拥有所有权和经营权。但是,孙中山的主张并没有得到实施,民国时期的市场经济过度依附西方垄断资本,并没有发展出强大的民族工业,只发展了一些粮油、服装等轻工业,没有完整的工业体系,距离实现工业化、现代化更是遥遥无期。抗战八年我国年均产钢5658吨,只是日本钢产量的千分之一,国家安全都难以保障,教训十分沉痛。
  新中国成立之初,从外部看西方国家对新中国全面经济封锁,从内部看我国经济基础一穷二白,实现工业化任务十分艰巨繁重。1952年,我们党就把实现工业化的历史任务提到中心日程,提出了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探索发扬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以优先发展重工业为重点,通过重大项目兴办以全民所有制为主体的国有企业,来迅速发展生产力、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经过近30年艰苦奋斗,我国拥有了“两弹一星”等国防重器,建立了独立完整的机械、冶金、石油、电力、交通、化工、航空航天等工业体系,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的工业化,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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