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与沙特准联盟外交的理论与实证研究


  摘要:二战结束以来,美国与沙特特殊关系的构建主要依靠准联盟外交,这类外交具有合作载体的非正式性、解决任务的选择性、合作手段的灵活性和战略指向的模糊性等特点。美沙准联盟外交的形成具有国际层面、国家层面和单元内部层面三重原因,双方的安全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意识强化了准联盟外交。“9·11”事件后,美国在海湾地区由依靠沙特转向依靠海合会其他成员,其准联盟外交战略呈现多元化趋势;沙特则积极利用欧盟、俄罗斯、中国和印度等来平衡美国的影响力。美沙各自外交战略的调整使美沙准联盟暗藏危机。
  关 键 词:美国中东政策;美沙关系;准联盟外交;国际安全;海湾地区
  作者简介:孙德刚,博士,上海外国语大学中东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上海200083)。
  文章编号:1673-5101(2008)05-0034-08 中图分类号:D371 文献标识码:A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准联盟外交与中国安全战略研究”(07CGJ003)的阶段性成果,并受上海市重点学科B702资助。
  
  一、引言
  
  沙特与美国之间的外交堪称发达工业化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安全合作的典范。两国在政治制度、意识形态、文化传统与核心价值观等领域存在巨大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阻止双方正式结盟。正如1966年5月2日美国国务院的一份电报中所指出的那样:“美国同沙特并未签订共同防御协定,就像美国没有同近东其他国家签订共同防御协定”一样。[1]沙特不是美国的正式盟友,但是美国总统却多次在口头上声称对其领土完整负责。两国积极开展了安全合作,形成了延续数十年的“同床异梦的夫妻”这一奇特的外交现象。(注:目前学界通常从联盟的角度研究美沙关系,参见John P. Miglietta, American Alliance Policy in the Middle East, 1945-1992: Iran, Israel, and Saudi Arabia, Lanham: Lexington Books, 2002.)
  仅仅从美沙“石油换安全”这一假设出发很难理解两国之间的特殊关系。如冷战至今,俄罗斯(苏联)拥有大量石油和天然气,但却同美国延续了半个多世纪的冷战;伊拉克石油储量居世界第二位,但美伊长期处于敌对状态;伊朗的石油储量占世界石油总储量的10%,但自1979年伊斯兰革命以来美伊关系一直处于交恶状态;冷战时期,美国对富油国利比亚曾采取了长达19年的制裁;2002年,布什总统曾试图暗地推翻南美洲产油国委内瑞拉领导人查维斯(Hugo Chavez)政权,最终未能成功[2]373;2008年,美国还积极推动国际社会对非洲产油国苏丹采取制裁措施。从冷战时期到后冷战时期,美国同世界上众多产油国关系僵化,唯独同沙特维持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其原因是什么?其安全合作模式是如何运作的?绩效如何?又面临怎样的潜在威胁?为此,本文将从准联盟外交的角度,考察其安全合作关系的形成、管理、绩效和面临的挑战,以期探究以上诸多问题。
  
  二、准联盟外交概念的提出
  
  本文提出美国与沙特的特殊外交形式可界定为准联盟外交,由此得出的结论是:除联盟外交与中立外交两大类别外,还应当存在更加隐蔽的中间模型——准联盟外交。联盟外交可以解释盟友之间的安全合作现象,但却难以说明为何未签订盟约的国家之间也开展安全合作,难以在理论上阐释未正式结盟国家之间的安全合作现象。[3]173-222因此,本文在西方联盟外交的基础上,提出了准联盟外交假说,认为准联盟外交是非结盟国家之间安全合作的一种隐性模式。准联盟外交是国际行为体之间在非正式安全合作协定基础上开展的外交领域的合作,它具有隐蔽性、动态性和开放性等特点。此外交模式的运作不依靠正式盟约,而依靠领导人互访、口头承诺、非正式安全协定或对外援助。当获得外部战略资源与保持外交自主性在决策者心里达成一种平衡时,准联盟外交就会比联盟外交和中立外交更具吸引力。(注:联盟外交与准联盟外交的区别可参见孙德刚:《准联盟外交探析》,载《国际观察》2007年第3期,第21页。)盟国之间通过联盟外交参与安全合作,非结盟国之间通过准联盟外交参与安全合作,二者均是安全合作的重要模式,但是合作性质、运作方式、成员关系、合作指向等存在较大差异。如何从理论的深度、历史的厚度和战略的高度解读准联盟外交便是重要的研究议题。
  准联盟不愿意依靠联盟安全架构开展安全合作,不仅出于减少外部敌人的目的,而且出于减少国内政敌之需要,包括减少国内立法部门(如国会)、或行政部门内部其他机构的反对,如尼克松时期中美准联盟主要是基辛格与尼克松的构想;卡特—里根时期美台准联盟主要是美国国会推动的结果,美国白宫并不十分情愿;杜鲁门时期美国曾成立特别项目办公室(OSP)以专门开展海外军事和政治行动,该机构同情报部门合作,与海外许多政府联手图谋推翻前危地马拉总统顾兹曼(Jacobo Guzman)[4]100,美国情报部门无形中扩大了权限。美国行政部门在采取行动时无需征得国会同意,具有灵活性和便利性,在国内党派政治斗争中很少会受到攻击,特别是在准联盟伙伴国人权纪录差、国内认同度低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三、准联盟外交的主要特征
  
  准联盟外交之所以能够成为一种独特的外交类型,主要是因为它具有不同于其他外交类型的显著特征。这些特征具有普遍性、稳定性和共同性,体现在各类准联盟外交形式当中,如合作载体的非正式性、表现形式的动态性、成员关系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安全管理机制的特殊性、准联盟规范的独特性、解决任务的选择性、合作手段的灵活性、战略指向的模糊性和主权让渡的有限性等,其中以下四个特征最为显著。
  第一,合作载体的非正式性。准联盟外交没有固定的联盟架构,决策者在非正式协定基础上或秘密开展安全合作,或为应对特定国际事态而集合有安全和利益关切的国家构建非正式安全管理机制,这使它有别于联盟外交。从准联盟合作载体的非正式性来看,联盟与准联盟的本质区别在于安全合作机制的密切程度不同。
  第二,解决任务的选择性。领导人往往根据任务和设立的战略目标决定准盟友的对象。从这种意义上说,一国的需要决定了领导人的战略目标设置,战略目标设置决定了该国依靠的外部力量,从而为一国开展准联盟外交树立了航标。[5]481这里的选择性有两种涵义,一是一国准联盟外交的开展取决于具体的任务而不是某项教条;二是准联盟外交的开展取决于决策者对战略目标和战略资源缺失的主观判断。威胁的多元化和模糊化客观上要求决策者实施选择性的安全合作形式。今后北约是否会从联盟转变为准联盟、从联盟外交转变为准联盟外交仍有待观察。
  第三,合作手段的灵活性。准联盟外交常常是联盟外交的补充,体现出国家在外交策略方面的灵活性。一国选择了准联盟外交并非意味着国家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准联盟外交适合所有国家,它不会因为国家一时或为一事与他国准结盟就必须放弃结盟或不结盟原则,准联盟外交是所有国家维护安全合作的重要战略资产。在纷繁复杂的国际舞台上,国与国之间形成了非常微妙的关系网,领导人的首要任务是趋利避害。但在具体操作层面,决策者会遇到很多问题。如维护了国家某一方面的利益可能会给其他方面的利益带来损失;密切了同一国的关系可能会恶化同另一国的关系。这要求决策者必须对外交全局作通盘考虑。选择中间道路——准联盟外交可大大降低领导人在决策中的政治风险,特别是当决策者面临重大措施而犹豫不决、难以承担这种风险时,准联盟外交不失为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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