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下我国走出去企业税收问题研究


  [摘 要] 随着国家主席习近平对“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中国越来越多的企业在逐渐“走出去”,将目标市场扩张到国际市场。目前,我国已经将税收制度改革作为我国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促进制度提升的主要驱动力。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的理论是基于我国税收政策提出的,但“走出去”企业仍不可避免地遇到税收风险。本文通过分析,提出相应管理建议,使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加强对自身税收风险的把控和管理,在从容地面对各种挑战和机遇的同时,避免重复征税。
  [关键词] 税收政策;一带一路;税收风险;重复征税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9. 01. 020
  [中图分类号] F23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9)01- 0046- 02
  1 引 言
  随着经济发展,产能过剩和国家间经济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已经不能用传统的经济秩序来解决,而是需要不断探求新的发展途径。2017年,我国召开国际合作论坛,提出“加强国际合作,共建一带一路,实现发展共赢”这一目标。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两个途径出发,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时倡导的发展方向。想要改变中国当前在世界经济上相对被动的局面,只有在世界经济市场中谋求新的发展方向,从被西方国家输出转变为主动走出去。“一带一路”的实现将不仅会增加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在不断吸取经验完善自己来克服艰巨挑战的同时也能拥有更多的发展机会。由于国际局势的多变性,当前中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首先面临有效的预测和管理风险的难题,而企业风险把控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针对国际税务的风险管理。
  2 一带一路的理念和发展过程
  对于“一带一路”,从狭义层面看,指的是中国将和海上和陆上丝绸之路的沿线国家为加强经济来往所形成的区域性经济。从广义层面看,“一带一路”为中国提供了与亚洲其他国家、非洲和欧洲之间来往的渠道。现如今正是“一带一路”倡议发展的关键时刻,面对越来越激烈的竞争和挑战,要想赢得双赢的局面只有通过各国之间合作形成区域型经济发展,才能逐步解决经济和政治问题。
  “一带一路”经济带将各国连接在一起形成一个区域合作平台,为沿线的国家及地区的经济发展带来更多的发展机会,追求互利共赢。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哈萨克斯坦的纳扎尔巴耶夫大学的演讲中首次提到了发展“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建议,希望在调动世界顶尖学子的同时能争取到与更多沿线国家合作的机会。除了发展原有的丝绸之路之外,为了进一步加深“一带一路”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习主席还在印度尼西亚国会上倡议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经过不断审核之后,2014年,我国中央财经领导小组认可了《“一带一路”建设倡议规划》。2016年,通过“一带一路”我国企业对外新签工程项目3 080份,总金额达到514.5亿美元。2017年召开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会议共有一千二百多人出席。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面临着商品市场供求关系不均衡、在能源上过度依赖国外进口及经济发达中心主要集中于沿海地区等问题,而“一带一路”倡议作为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的策略,吸引了超过60个国家的加入,其目标是建立世界上跨度最大的经济合作带,从而促进亚非欧经济贸易一体化发展。
  3 “走出去”企业的主要方式及税收问题
  目前,我国走出去企业主要通过对外劳务合作、对外直接融资和对外承包工程3种形式进行境外投资。对外扩张的地区横跨包括欧美日的部分发达国家、东南亚、港澳台及亚非拉等新兴市场。“一带一路”倡议工作的实施为沿线参与合作的各国提供了更多机会,根据不同国家的具体情况实行不同的税制加快了该倡议的落实和发展。但是由于走出去企业形式多样化和对外扩张范围广等原因,对于企业间的税收风险,我国走出去企业难以进行预测和管理,因此在对外扩张和投资时有关企业税收方面的难度增加。总的来说,我国走出去企业面临的税收问题主要存在于以下3个方面。首先,由于“一带一路”经济大跨度大、参与国家多且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导致的税收协定不统一和税种多样化。例如,英国将公司税、财产收益税和所得税列入税收协定而美国则实行联邦所得税,国内法甚至优先于税收协定。其次,当走出去企业将投资市场转向一些需要相互饶让规定的国家时,企业应更加注意重复征税的问题。对于这种情况,我国只达到了与少部分国家协定双方国家的居民在对方国家進行投资时,所得税可进行相互饶让抵免的阶段。最后,不同国家依赖于不同的法律制度,走出去企业必须对境外国家税制和文化进行深入了解,否则容易使企业处于不利状态。尤其是在与其他国家之间发生涉税争执时,走出去企业在国外很难获得有利局面。所以我国税务总局应加强与其他国家之间的沟通与联系,为走出去企业争取更多机会和相应的权益。此外,“一带一路”为企业提供合作机会的同时,也应要求走出去企业不仅要适应国家不断改革的税法制度,也应充分利用国际税收制度的便利来降低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税收风险,避免自身在东道主国家重复征税。
  4 “走出去”企业的税收风险管理建议
  虽然“一带一路”倡议的开展让各国企业之间有了更加密切的联系,但不同国家的税制也导致了走出去企业在合作过程会遇到更大的风险,加强税收风险管理是必要的措施。
  4.1 构建安全保障综合体系,组建倡议合作联盟
  随着相关技术的提升,我国产能过剩的问题日益明显,相关部门因此出台了相应政策用以鼓励企业走出去,扩大目标市场。近几年来,我国越来越多的本土企业到海外投资,虽然产生了较大利润,但由于对东道主国家的政治因素了解不足,其不确定性和突发性致使我国对税收风险管控的难度加大。与此同时,国外在国家安全方面和环境保护方面提出的较高要求也成为走出去企业对外发展的阻碍因素。在这种环境下,我国企业在对海外进行投资时应对投资环境进行全方位的了解,努力转型为环境友好型经济,构建安全保障综合体系,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一带一路”的倡议优势,给他国建立良好的态度,为走出去企业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我国企业之间更应该建立倡议合作联盟,在不可避免地与他国发生税收争议时,用团队的力量去处理。近几年来,我国包括金融机构及国际咨询机构等在内的走出去企业之间所自发形成的倡议合作联盟,有效减少了在对外发展过程中重复征税的概率。因此,纳税人适应“一带一路”的发展应通过构建安全保障综合体系,组建倡议合作联盟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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