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精神与中职生职业道德教育的契合性


  摘 要:文章从中职生职业精神教育的内容和武术精神的内涵之间的契合性进行分析,发现两者存在紧密联系:共生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同本于民族传统文化的内核,和合于民族传统伦理的主体。对职业学校开展武术教育,挖掘传统体育德育资源以及响应“质量时代”号召均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武术精神 中职生 职业道德 契合性
  中图分类号:G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1839(2017)12—0022—03
  中职生是我国未成年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未来产业大军的重要来源,他们毕业后绝大多数直接跨进社会从事一线生产工作,服务地方经济。对中职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关系到我国产业大军的素质,关系到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复兴。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从本源上与武术精神有着紧密的联系,而探究两者之间的契合性,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扬、“质量时代”号召的响应和“立德树人”教育宗旨的落实均有重要意义。
  1 中职生职业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
  1.1 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责任意识
  爱岗敬业首先是指中职生应该牢固树立岗位意识,明确自己的专业特点和岗位要求,要对自己所学习的专业和未来的工作岗位产生自豪感和向往热情。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应当应当具有强烈的爱岗敬业意识,只有通过爱岗敬业,以高度的自豪感和职业荣誉感对工作充满激情才能全身心的投入职业学习和职业活动中,才能做到“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才能杜绝浮嚣烂漫的思想出现在生活和学习中。诚实守信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也是一个人立身行事的基本准则,更是新时期中国经济迈向“质量时代”的基本保障。诚实守信的培育,首先就是要强化职校生的主体责任意识,在产品质量提升的三大要素中,关键是“人”的要素,只有生产者具备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责任意识,落脚岗位、正身诚意才能有所坚守、有所追求,才能保障我国产业大军群体的稳定与不断整体提升。
  1.2 遵纪守法、公平竞争的规则意识
  法律法规是社会稳定的基石,也是个人安身立命的保障;公平竞争是社会成员达成个人价值实现的前提和诉求。遵纪守法、公平竞争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重要规范之一,也是抵御市场经济各种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只有企业或从业则都遵守职场规范、市场法则,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也才能有所保证。遵纪守法、公平竞争规则意识的培育,首先就是要强化对个体生命的尊重和正确处理人际关系,并且这种法纪的遵守,公平的坚持不是由外自内的约束,而是由内而外的自醒。
  1.3 精益求精、勇于开拓的创新意识
  精益求精、勇于开拓是工匠精神的重要内涵,也是新时期“质量时代”目标达成的重要因素。精益求精、勇于开拓的创新意识培育,不只是对产品的诉求,更是生产者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深入诠释。职业教育要牢固树立“立德树人”的核心宗旨,紧紧围绕“为谁培养人”和“如何培养人”的问题,对职校生而言,新时期精益求精、勇于创新意识的培育就是要源于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对共产主义的坚守,这不只是对中职生而言,同时也是对职业教育的整体工作而言。
  1.4 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的合作意识
  当前社会,竞争异常激烈,单凭个人能力获得成功的机率愈来愈小,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和运用,成功愈来愈需要依靠“团队”这一平台。在共同利益和共同目标的引导下,职业团队内部人员之间和协作单位之间,只有相互帮助和支持才有可能形成良好氛围,这就需要个体成员具备团结协作的能力和顾全大局的意识。只有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团队利益之间的关系,才能保证“团队”平台的健康运行,才能实现最终的共赢,这早已被现代企业所重视,从企业的员工招聘和后期培训上,都能看到对“团队精神”的要求。对于以独生子女为主体的中职生而言,团队协作、顾全大局的合作意识是自小普遍缺失的,而作为连接中职生职场的纽带,中职校有责任将社会、企业所需的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意识加以培育,以适应中职生未来的职场和生活所需。
  2 武术精神的内涵
  2.1 尚武崇德的武德倫理
  武德影响着习武者的心性修养、精神面貌、道德行为,与武术礼仪相互依存,在拜师择徒、教武习武、切磋用武的过程中无不体现人际关系的协调作用,并且这一关系的协调与社会伦理相合,是社会伦理在武术领域的具体运用和外显,强调练武与修身的统一,使尚武和崇德成为密不可分的两个方面。[1]武术作为战争割据时期的重要政治工具,在国家危难之时起到鼓舞人心和救国救民精神寄托的作用,所表现出来的操守品格、行为准则世世代代影响着无数国人,“尊师敬长”“重义轻财”等优良传统礼仪传承至今,深深影响着人民的生活实践。
  2.2 爱国正义的侠义之举
  武术起源于生产劳动,古代历史众多武将如秦之王翦、西汉李广、明代戚继光、南宋岳飞等,不仅是身怀绝技的武艺家,同时也是爱国忠君的仁人志士,他们将武术的爱国精神表现的淋漓尽致。除此外,“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在中国武术的历史发展中,侠义之举早已成为一种特殊的武术现象,在民间树立了救世救民的正义形象,凝结了整个中华民族集体无意识的英雄情节,甚至在特定时期成为社会安定的现实依赖。从某种意义上说侠就是习武者中最具精神导向的群体,侠的行为和精神往往为习武者所模仿和学习。[2]他们所表现出来“行侠仗义”的人格魅力、“嫉恶如仇”的狭义精神和“舍生取义”的价值追求,也体现了我们民族的思维活动,是武术精神的外在行为表现。
  2.3 自强和平的民族大义
  孙中山先生曾提到中华武术培养和塑造了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精神,中华民族精神在武术中的内涵具体表现为“止戈和平、整体为上、崇德重义、自强不息”精神。[3]武术精神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实践基础上形成发展的,不同的历史时期发挥着不同的社会功能和价值,从原始社会的生存技能——外敌入侵的侠肝义胆——国家危难的爱国图强——和平时期的强体聚力,武术精神所表现出的民族大义无深深影响着中国人,也逐渐成为中华民族的一种普遍的思维活动和心理状态,这其中表现出来的自强不息和崇尚和平的精神,不仅是中华民族历史的写照,同时也是新时期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和推进中国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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