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配置研究


  【摘 要】 本文概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少数民族干部政策发展现状,分析了云南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实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必须建立一套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培养的长效机制:第一要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配备力度;第二要积极拓宽少数民族干部来源渠道;第三要创新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激励机制;第四要强化少数民族干部实践锻炼培养;第五要健全少数民族干部培训体制。
  【关键词】 民族地区;干部队伍;面临问题;对策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长期以来,汉族与少数民族不断地交流融合形成休戚与共、互助合作的民族关系,缔造了中华民族的辉煌历史和璀璨文明,奠定了中华民族团结协作的历史基础。党和国家为了促进民族团结、民族融合,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民族政策。其中,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培养和使用民族干部政策是我国两大主要民族政策。
  对于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发展,本民族干部具有通晓语言习俗、熟悉本地实际、群众基础深厚等得天独厚的优势,是党和国家团结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纽带,是巩固民族团结的重要桥梁,也是民族地区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中坚力量。然而由于自然条件和历史的原因,东西部地区的地域发展差异巨大,全国绝大部分的贫困人口主要在少数民族地区。为了使少数民族地区尽快发展富裕起来,国家高度重视对少数民族地区干部的培养,希望通过培养大量本土党政领导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以带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腾飞。
  云南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典型缩影,也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化格局的生动案例,具有六个“全国最多”的典型特征,即“世居民族最多、特有民族最多、人口較少民族最多、民族自治地方最多、跨境民族最多”。[1]如果没有一整套完备的培训体系,要在具有如此独特地域环境、复杂人文环境的地区开展具体工作几乎是不可能的。[2]换言之,在云南作为一个称职的领导干部,对民族政策必须了然于胸,对民族问题必须时刻关注。因为人才是第一资源,是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资源。云南要实现跨越发展,关键就在于能不能让少数民族地区各方面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能不能不断造就、培养、选拔一大批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并给予他们足够的舞台施展才华。因此,不断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培养建设对于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少数民族干部政策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党和国家在选拔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所实施的方针、政策也不尽相同。
  建国初期,毛泽东主席以西北地区工作建设环境为例指出:“要彻底解决民族问题,完全孤立民族反动派,没有大批从少数民族出身的共产主义干部是不可能的。”这成为了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就少数民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主要指导方针。此后,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提出从中央到地方,都应从实际出发,开办政治学校与政治培训班,普遍而大量地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以实现国家经济建设,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需要。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提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党和国家也对少数民族干部选拔政策做出了及时调整:“大力培养四化所需要的、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少数民族政治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实现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3]
  1993年,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意见》,提出要 “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培养造就一支德才兼备,廉洁勤政,密切联系各民族群众,门类齐全、专业配套、结构合理,能够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4]通过系统的培训机制,以不断提升少数民族干部的政治、业务和专业素质,重点培养和充实各类科技管理人才队伍,大胆选拔使用少数民族优秀中青年干部,并根据形势变化更新少数民族干部教育内容,加强教育制度建设,为进一步推进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深化改革提供组织保证。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尤其是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要坚持把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坚持把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头脑清醒、行动坚决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5]
  二、云南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实践
  云南是全国少数民族种类最多的省份,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显示,云南人口为4596.6万人,少数民族人口1533.7万人,占总人口数的33.37%。其中有白、哈尼、傣、傈僳等15个少数民族为云南所特有,是特有民族最多的省份。目前云南有8个民族自治州和29个民族自治县,近200个民族乡,自治地方辖区占全省面积的70.2%。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具有民族风俗独特、情况复杂等特点,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民族工作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新时期以来,在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的事业中,云南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在处理省内民族关系、解决民族问题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尤其在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方面形成了一整套办法,具有云南特色、富于时代特征。
  一方面从源头抓起,加强基础建设。通过拓宽少数民族干部来源和培养选拔范围,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和实践锻炼以提高其综合素质;另一方面强化制度建设,为其充分发挥聪明才智提供平台和保障机制,真正使少数民族干部有职、有权更有为。从2003年开始,云南坚持实施25个世居少数民族都要有1名以上干部担任省级机关厅级领导职务的做法。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采取特殊政策措施,拓宽少数民族干部的入口。2013年,云南省公务员中少数民族达10万名,占32.1%。[6]2014年云南省16个州市的党政班子中,全部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干部任“一把手”的占37.5%。[7]其中大理州截止2016年6月少数民族干部人数为12079人,占总干部队伍的52.87%,其中厅级19人,处级740人,科级6643人;全州事业单位少数民族人才28349人,占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的50.23%,其中少数民族管理人才721人,占管理人才总量56.63%,少数民族专业技术25717,占专业技术人才总量50.08%,少数民族技能人才1911人,占技能人才队伍总量47.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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