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例撤销父母监护权案:11岁女童被指定“临时妈妈”


  201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民政部四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颁布实施,其中规定:被申请人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等七种情形,人民法院可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2015年2月4日,全国首例撤销父母监护权案在江苏开庭——

10岁女孩路边求救,“好心妈妈”发现生父性侵案


  2014年6月的一天,家住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的李霞,骑着电瓶车带着3岁的女儿去邻村走亲戚。骑行至半路,李霞突然发现从路边矮草丛中钻出一个小女孩。小女孩看上去10岁左右,头发枯黄凌乱,穿着一件改小的外套,脚上穿着一双单鞋。李霞吓坏了,忙把车停到路边查看孩子的情况。哪知,小女孩一把揪着李霞的衣角,哭着说:“阿姨,我饿,我想吃东西。”摸摸孩子身上,并没有哪里受伤,李霞这才放下心来。她看了看四周,并没有住家,也没看见有大人,便问孩子:“小姑娘,你家住哪儿?叫什么名字?怎么一个人在这儿?”小女孩没有回答,只是一个劲儿地哭,嘴里嚷着饿。
  李霞很是心疼,忙把孩子安置在电瓶车后座上,掉头往自己家骑去。到家后,李霞先端了一盆温水让女孩洗手洗脸,并问她叫什么名字。问了半天女孩才怯怯地说了一句:“我叫晶晶。”除此之外再不愿多说。李霞安顿好晶晶,赶忙到厨房做饭。很快,她给晶晶做了一份蛋炒饭和一个青菜蛋花汤。
  待晶晶吃饱喝足,李霞又为她梳了头。或许是感受到了李霞的善意,晶晶开口说话了:“我没有妈妈,我爸爸脾气不好,总打我。阿姨你看我头上的包,就是我爸打的。我要是回去,会被我爸爸打死的。”李霞仔细看了一下晶晶的伤,不觉皱起眉来,说:“你爸心也太狠了,打孩子怎么没个轻重呢?不过晶晶你不能因为这个就恨你爸爸,没有哪个爸爸或妈妈不爱自己的孩子,你这样跑出来不回家,家里人会担心的。你告诉阿姨你住在哪儿,我送你回去。”
  “我不回去,我回去了我爸爸不仅会打我,还会让我把衣服脱光了躺在床上,我怕!”晶晶的话把李霞吓了一跳,她不敢相信天底下还有这样的父亲。下意识地,她认为晶晶可能精神有问题,或者说了假话。于是,李霞坚持要送晶晶回家,可晶晶就是不肯说出自己家的住址。李霞一直以为孩子是和家人闹了别扭,等气消了也就好了。思来想去,她把晶晶送到了两人相遇的地方,语重心长地说:“晶晶,你还小,爸爸打你几下也不过分,早点回去,一个人在外面遇到坏人太危险。”李霞以为自己走后,无处可去的晶晶肯定会乖乖回家。
  让李霞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午饭过后,晶晶出现在了她家门口。第一次见到晶晶的地点,距离李霞住的村子有不短的一段距离,晶晶是怎么记得路的?还没等李霞询问,晶晶解释说:“阿姨,我昨天在草垛里睡了一晚,我实在没地方去才来找您的。我不是故意离家出走的,我害怕我爸再把我抓回去打我。阿姨我求求您,收留我,我真的没有骗您,我没有撒谎。”李霞一把搂过晶晶,心里酸极了。她把晶晶带到屋子里休息,给她倒了杯水,又倒了一盆热水给她泡脚解乏。晶晶看着李霞,紧张地问:“阿姨,我能跟着您吗?”李霞一时不知如何回答。
  李霞的丈夫在外地打工,家里只剩下她和3岁的女儿,不跟丈夫商量就收留晶晶,显然不合适。可要是再把晶晶送回去,她又不忍心。李霞也不敢报警,她想着假如晶晶真那么抗拒回家,报警后警察也会送她回家,她还是会再跑出来。最终李霞决定,暂时收留晶晶几天,等她情绪稳定了再说。
  晚上睡觉的时候,李霞帮晶晶脱换衣服,发现晶晶后背和腿上有好几块铜钱大小的瘀青,左侧大腿根甚至还有血痂,下身也有伤痕。李霞惊呆了,忙问晶晶:“这是谁弄的?”晶晶听后大哭起来,使劲摇头。安静下来后,晶晶哭着跟李霞说了自己的遭遇,除了被自己的父亲殴打、性侵,晶晶还被一个60多岁的邻居老头儿性侵犯,邻居还威胁她,敢说出去就杀了她。求生的本能让晶晶多次离家出走,但总是很快就被父亲找到,带回家后又是一顿毒打。
  听完晶晶的讲述,李霞伤心、愤怒,抱着晶晶一直轻声安慰。在李霞怀里,晶晶睡着了,可身为人母的李霞却一夜未眠,她觉得自己有义务为晶晶讨个公道。次日一早,李霞报了警。
  2014年6月18日,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公安分局接到李霞报案后,迅速立案调查。随着调查的逐步深入,李霞也从公安机关了解到了晶晶的更多经历。

生父入狱生母再婚,哪里才是落脚的家?


  晶晶出生于2004年10月,父亲邵斌是徐州本地人,母亲王丽丽来自河南焦作。王丽丽自幼双下肢瘫痪且智力存在缺陷,需要他人照顾。晶晶的出生地和户籍所在地均显示为河南焦作。在晶晶不到2岁时,邵斌和王丽丽离婚。离婚后,邵斌带着晶晶回到徐州铜山老家生活。而王丽丽则重组了家庭,且生育了孩子。最初,晶晶由爷爷奶奶照顾。两位老人相继去世后,邵斌只能一个人照顾女儿,但他脾气暴躁,经常毒打晶晶。2013年开始,邵斌将罪恶的魔爪伸向了女儿,多次强奸、猥亵晶晶,并将晶晶打得伤痕累累,导致她头面部及四肢多处留下伤疤。一年多的时间里,晶晶过着非人的生活,可她不敢跟任何人说,直到遇见李霞,她才感受到一丝温暖。
  2014年10月,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邵斌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摆脱了禽兽不如的父亲,晶晶总算不用再提心吊胆地过日子,可邵斌入狱后,晶晶在铜山没有其他亲人,自己一个人无法生活。铜山区人民检察院联系了晶晶在河南的母亲王丽丽,希望她能抚养晶晶。但王丽丽表示,她没有能力抚养女儿。
  晶晶的未来在哪里?谁能给她一个家?这是个棘手的问题。因为,这不但需要一个愿意接纳晶晶并能够尽到监护责任的家庭或机构,还要解决的另一个问题是,从她亲生父母那里要来晶晶的监护权。换句话说,就是首先要撤销晶晶父母对晶晶的监护权,才能为晶晶的未来另做安排。其实,监护权撤销制度自《民法通则》1987年1月1日施行即已确立,并在2006年12月29日写入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但在老百姓的传统观念里,孩子的事都是“家事”,而非“国事”。作为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司法制度,撤销、转移监护权的有关法律规定基本属于“僵尸条文”,从来没有实行过,更没有先例可循。到底该怎么办,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很作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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