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华侨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5年,省人大民族华侨委员会(外事工委)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民侨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展。
  
  一、适时修改《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推进法制建设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特别是国务院颁布《宗教事务条例》并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后,我省1997年12月颁布实施的《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部分内容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委员会抓住时机,积极推进修改《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与省民宗委组成条例起草工作小组,明确条例修改的指导思想、框架结构、主要内容、时间进度,提出了“抓住时机,认真部署,抓紧抓实,保质保量”的工作要求。4月份起,起草工作小组先后赴杭州、宁波、温州、舟山、台州等市进行调研,走访了有关宗教活动场所,召开座谈会,听取人大、政府、宗教界人士对条例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还征求了省级有关部门意见,五易其稿,形成草案稿,10月下旬民侨委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并于11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浙江省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结合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的宣传工作,上半年,委员会对上述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听取了省台办的汇报,并书面通知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国土资源厅等11个省级有关部门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委员会组成检查组到台胞投资相对集中的杭州、宁波、嘉兴、绍兴等地进行检查,分别听取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召开了6次座谈会,走访视察了10家台资企业。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地在贯彻执行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检查中也发现不少问题,主要是台商出入境签证,投资环境以及部分台企用电、用工方面的具体困难等。委员会将台商反映比较集中的23个问题分别发函至杭州、绍兴、嘉兴市政府、省公安厅和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要求整改或予以研究。经督查,上述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有些一时难以办到的也向台商进行了解释。
  10月,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了省民宗委关于对《浙江省少数民族权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后落实情况的汇报。总体上看,成效明显。一是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有所增加。二是少数民族千部培养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目前全省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乡镇党政班子中,均配有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县(市、区)的领导班子中基本上配有民族干部,民族干部数量有所增加。三是民族教育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落实了少数民族升学
  的优惠政策,加大了民族教育的资金投入,省级设立民族教育专项资金。四是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有所改善。但是从全局看,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与全省的经济发展还不相适应,差距仍在拉大,特别是随着我省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水平提高,城市少数民族工作还面临不少新情况和新问题,已成为影响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年底,委员会还听取了省侨办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后几个问题落实情况的汇报,肯定了成绩,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委员会组织省人大代表民族华侨专业小组去景宁畲族自治县等地视察,了解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现状。针对景宁畲族自治县最为关注的景鄞扶贫开发区问题,孙优贤副主任亲自给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习近平去函,希望能妥善解决景鄞扶贫开发区问题。习近平书记专门作了批示,宁波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电非常关注,省级有关部门正在协调中,委员会将继续予以关注。委员会还视察走访了杭州市宗教活动场所,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了关于玉皇山福星观改建和玉皇宫的复建问题,杭州市十分重视,组织有关部门专题进行研究落实。目前,问题已基本解决,维护了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委员会还派员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生态省建设和环境保护执法跟踪检查。
  
  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为我省人大民侨工作服务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我省的实施办法,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保护海外侨胞在国内的合法权益。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我委审议的《关于要求加快华侨国内权益保护法立法进程的建议》议案,委员会非常重视,认为立法保护华侨在国内的正当权益,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和发展侨务资源;发挥侨力,凝聚侨心,有利于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委员会组成调研小组先后到杭州、宁波、温州、丽水市进行了调研,广泛征求华侨归侨侨眷和政府侨务部门的意见,还向北京、上海市人大民侨委了解情况。委员会专门组团就华侨国内权益等问题赴西班牙、意大利听取侨胞的意见,看望慰问浙江籍华侨。9月份,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光毅率团,来我省就新华侨华人情况及其华侨、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委员会积极配合,使调研取得实效。
  为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委员会组织调研组赴丽水民族工作重点县区并深入到龙泉市竹垟畲族乡,莲都区老竹、丽新畲族乡和松阳县板桥畲族乡进行调研。
  
  四、积极拓展渠道和领域,做好人大外事工作
  
  一年来,积极与省外办等部门联系,制定年度外事计划,先后组团8批赴日本、韩国、瑞典、芬兰、阿根廷、巴西、西班牙、意大利、古巴、牙买加等国考察访问。代表团出访期间,注重学习借鉴各国议会的立法管理监督经验、议会及事务局的运作,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浙江省经济社会的发展现状。出访结束后,代表团均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报告。重要的团组出访报告还转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为推进我省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参考。
  会同省外办接待了日本、德国、韩国、马来西亚、西班牙、菲律宾、荷兰、贝宁、乌克兰、密克罗尼西亚等国的23批代表团来访。其中全国人大邀请的国家级议长2批,分别是贝宁国民议会议长伊吉和乌克兰最高苏维埃主席(议长)米哈伊洛维奇,上海市人大邀请顺访我省的德国汉堡、韩国釜山、日本大阪等地方的议长及议会代表团4批。
  
  五、加强上下左右的联系与交流,促进人大民侨工作
  
  一年来,委员会加强与全国人大对口部门的联系。7月,派员参加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在江西召开的全国人大侨务办事机构负责人会议。8月在广西南宁,参加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座谈会。11月,派员参加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在重庆举办的第九期全国民族自治地方干部培训班。接待了全国人大外事局安排来浙江的外宾,接待了来自全国人大、外省(市、区)人大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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