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共谋发展,,依法履职砥砺前行

http://img1.qikan.com.cn/qkimages/sdhb/sdhb201701/sdhb20170108-1-l.jpg
  2016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这一年,山东省经济发展稳中向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初见成效。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批示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依法行使职权,以立法、监督为重点,积极开展工作,为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作出新贡献。
  这一年,是我省新取得立法权的市开始行使立法权的第一年,也是我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之年。这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亮点频频,让我们一起回眸。
  法治山东 地方立法走在前列
  2016年5月26日,《山东省2016—2020年依法治省规划》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这是山东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该规划的提出,对建设法治山东,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一年,山东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突出地方立法特色,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围绕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了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一年来,常委会审议法规或法规性决定草案18件,通过13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法规或决定48件,对12件国家法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2016年7月,《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条例》《山东省循环经济条例》《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等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这些条例都是紧紧围绕着山东省经济发展、生态环境治理等重要问题出台的最新地方性法规,对于转方式、调结构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尤其是《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提出,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重污染天气集中出现的采暖季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推行错峰生产制度,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对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则是国内第一部关于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综合性升级地方性法规,具有开创性意义。当前,纠纷解决的途径过度依赖诉讼,这不但不利于双方当事人关系的修复和矛盾的缓和,反而进一步增加了双方关系的对抗和紧张。通过立法进一步整合和解、调解、仲裁、行政裁决等多种非诉讼的化解纠纷资源,形成高效、互惠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2016年,是我省新取得立法权的市开始行使立法权的第一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召开立法工作座谈会、举办专题培训班、组织跟班培训等方式,强化立法业务指导,提高各市立法队伍业务水平;制定设区的市报批地方性法规程序规范、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若干意见等,完善审查程序和标准,保证了审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从而有力推动了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有序开展。
  为规范我省地方立法活动,根据新修改的立法法,在总结我省地方立法实践经验、对修改《山东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进行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新的《山东省地方立法条例》草案将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
  依法监督 不忘初心铭记职责
  2016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对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专项视察。视察组由省人大城环委组织,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赴济宁、日照、临沂、菏泽4市进行了视察,与发改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座谈交流,并实地查看了部分建设项目。视察组不仅深入了解了当前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使用、管理的情况,还在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把握的基础上,提出了“创新融资方式,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将政府购买服务作为今后实施棚改的重要方式”等诸多极具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履行了监督职责。
  这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多次执法检查或视察,包括对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1次,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通过视察和检查,为省政府在加快传统產业转型升级、环境治理、文物保护等方面提供建设性意见,着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贯彻实施。
  这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15个选举单位的153名省人大代表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精准扶贫战略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题开展调研;分四批组织我省4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赴湖北、广东、贵州等省及我省的淄博、潍坊、青岛等地视察了当地法院、检察院工作,组织10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座谈会;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列席了省政府全体会议、参加了省发改委组织的关于制定实施省“十三五”规划座谈会,组织淄博、东营等6市的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了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等活动;并组织代表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以及民主法治建设情况进行会前集中视察,为代表参加人代会,审议好各项议案和报告,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做好充分准备。
  这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7个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省级决算,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山东省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相关审计工作报告等。通过审议政府专项报告和预算执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支持政府攻坚克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法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督促政府管好人民的“钱袋子”。

推荐访问:砥砺 前行 共谋发展 依法 凝心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