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融入大局融入社会融入人民,在新的起点上再创龙江公安工作新局面


  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围绕“公安工作应该怎么干、公安机关应该怎么建、公安民警应该怎么当”三个基本课题,形成了以维稳、创安、护农、扶企、促商、固边、亲民、助弱、强基“九项基本工作要求”,打造坚强型、亲民型、服务型、廉洁型“四型”公安机关,争做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好人、亲人、能人”为主要内容的“三位一体”工作思路,推动全省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进步,步入了科学发展的快车道。实践证明,“三位一体”工作思路符合我省省情,符合我省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实际,符合我省社会稳定和治安状况,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和持久生命力。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按照十八大的要求,结合学习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公安局长精神,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丰富完善“三位一体”工作思路,积极推动“三个融入”,坚定不移地走服务大局之路、社会化之路、人民群众之路,努力实现全省公安工作新的腾飞和跨越。
  一、紧紧围绕深入落实“九项基本工作要求”来丰富完善“三位一体”工作思路,更好地把公安工作融入大局
  公安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把公安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来研究、来谋划,是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公安民警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作出了新阐释,明确提出了“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公安工作必须服从服务的大局。全省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这个总体布局,紧密结合省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深入落实“九项基本工作要求”,更加自觉、更加充分地发挥职能作用,努力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共同进步做出新贡献。
  一是努力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出新贡献。牢固树立公安工作与经济建设“一体论”的理念,紧密结合我省省情,继续做好“护农、扶企、促商”工作,进一步创新公安工作思路、方法、机制和警务勤务模式,努力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提供良好服务,切实用公安工作的最大成效激发经济发展的活力和竞争力。
  二是努力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做出新贡献。坚持主动进攻不动摇,坚持社会矛盾化解不动摇,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紧密结合我省省情,继续做好“维稳、创安、固边”工作。要加强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消解,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要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活动;要着力构建全方位覆盖、全时空监控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及时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努力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做出新贡献。大力加强文化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坚决挫败境内外敌对势力在思想文化领域的渗透捣乱破坏活动,严厉打击非法出版物、侵权盗版等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建成边疆文化大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四是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把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解决民生问题作为公安工作的着力点,紧密结合我省省情,继续深化“亲民、助弱、强基”工作,更加注重公平正义,更加注重有效服务,更加注重安定安全,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更方便、更温暖、更公正、更平安。
  五是努力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新贡献。充分凝聚民警智慧、拓展服务职能,紧密结合我省省情,大力开展“护林”、“护游”、“护源”等工作,全力促进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自觉做生态文明的倡导者、引领者和实践者,共同建设美丽中国和大美龙江。
  二、紧紧围绕深入创建“四型”公安机关来丰富完善“三位一体”工作思路,更好地把公安机关融入社会
  建设“坚强型、亲民型、服务型、廉洁型”公安机关,既是加强公安机关自身建设的目标要求,也是推进公安工作社会化的明确指向。随着经济社会飞速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生活态度和行为方式活跃多变,公安工作中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纷至沓来。在这种急剧的社会变革中,要实现公安工作发展与社会发展同步,一方面打铁先要自身硬,必须把公安机关打造成为坚强有力、亲民爱民、优质服务、清正廉洁的团队和集体,努力形成公安工作社会化的内生机制;另一方面,公安机关作为社会管理的中坚力量,要向全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安全产品,必须走社会化、市场化之路,获得广泛的社会支持与配合,发挥各种社会力量在公安工作中的辅助作用,形成公安机关与社会资源的良性互动,建立起公安工作与社会变革统一协调、与社会发展合拍共振、与社会生活相互适应的良好格局。全省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打造“四型”公安机关,统筹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社会成员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努力推动形成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更大支持。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向党委、政府定期报告工作机制,把定期汇报工作和反映情况形成常态,切实当好参谋助手。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与相关部门的会商协作机制,善于用积极的社会协作方式去应对各种复杂问题。比如,在应急处突工作中,要依靠党委领导、政府协调,借助综治部门力量,以矛盾联调、治安联防、平安联创、应急联动、信息联网等平台为载体,创新警务运作机制,形成管理合力。在外来人口、出租房屋、危险物品、行业场所和交通、消防管理等领域,要建立与工商、质检、建设、安监、文化、民政、计生等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提高政府行政资源的综合运用水平,提高执法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二是统筹凝聚社会各界的更多力量。要在法律和制度框架下,以更加开阔的思路、更加宽广的视野、更加灵活的手段创造性地推进公安工作社会化。要充分发挥“两新”组织特别是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志愿服务组织和民间公益组织的作用,按照“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将特种行业管理、保安服务管理、出租房屋管理、流动从业人员管理、技防建设等职能中的一部分交给行业协会、培训组织、交易市场等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引导其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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