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京穆斯林少数民族的治安纠纷的对策研究


  从民事纠纷性质的“切糕门”事件到带有恐怖主义色彩的“10.28金水桥”事件。城市中穆斯林少数民族一直都是矛盾的焦点。改革开放以来以来,大量穆斯林少数民族(以下简称穆斯林)离乡进京务工、经商,但他们在生活中难免会与其他民族的人产生摩擦、纠纷。相比一般的治安纠纷,涉及穆斯林的治安纠纷因与民族关系、宗教信仰、地区发展不平衡等因素相互纠缠显得更复杂。
  一、在京涉及穆斯林的治安纠纷的背景
  通过对来京穆斯林宗教信仰、受教育的程度以及在京社会环境、居住地治安情况和民族政策等背景的调查与分析,我们认为:
  首先,来京穆斯林在当地多是大杂居、小聚居。大多数信仰伊斯兰教少数民族人口交流范围主要集中在自己本民族的内部,与其他民族和整个社会产生隔阂。其次,穆斯林多使用自己的语言,在本民族学校学习,通常对汉语运用不到位,与他人进行沟通时产生理解障碍,易导致纠纷。加之民族学校大多师资力量不足,家长不重视教育,导致他们受教育水平普遍较低,影响到今后走向社会后的心态,产生社会不安分的隐患。再次,民族政策对穆斯林虽是保护,也是隔离,使他们不能正常的融入社会、更新社会认知。处理涉及穆斯林治安纠纷时过度使用民族政策使其他民族不满。最后,媒体的不恰当宣传引导加重了矛盾点。长此以往,治安纠纷中潜在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易变成群体性事件、暴力恐怖活动。
  二、对基层派出所处理来京穆斯林治安纠纷的分析
  来京穆斯林的治安纠纷处置情况会间接地引起穆斯林民族中的极端势力借故实施暴力恐怖行为,影响北京的安定。
  (一)解决治安纠纷是公安民警一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北京穆斯林聚居地区的治安纠纷,要深入走进穆斯林日常生活,从解决治安纠纷入手,全方位掌控穆斯林群体的及时动向;深入发展情报工作,精确及时的扼杀暴力恐怖的萌芽。
  (二)现阶段公安信息情报工作覆盖面小,对关于少数民族的诸多问题没有涉及。因此要从基层下手,统筹协调搜集分析社会普众信息,获取及时有效地情报。
  经调查、访问我们发现了以下几个关于基层情报工作存在的问题:(1)北京各区公安情报信息工作发展不平衡;(2)基本情报详实但更新不及时;(3)公安情报的共享性差;(4)公安情报落实基层的少,完成状况不佳;(5)公安情报利用模式单一,缺乏分析研判。
  三、基层派出所处理来京穆斯林治安纠纷的对策
  (一)结合北京派出所现有的民警工作体系,从社区民警、治安民警以及巡逻民警的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出发,从点线面三维立体结构出发布控一张严密大网,加强化解治安纠纷的能力;提高获取信息、生成情报的现代防控战术;加强警种之间的合作。以社区民警为平面,掌握穆斯林集中聚居地区的普遍的基本情况,动态更新、汇总并发现规律,整体把握在京穆斯林的综合情况;以治安民警为线,对治安纠纷的处置要有目的性的掌握少数活跃分子的活动情况,对存在不法倾向和具有合理暴力恐怖怀疑的在京穆斯林监控、预防,将解决治安纠纷作为全方位瓦解暴力恐怖的前端方法,针对性防控不安定消极因素;以巡逻民警为点,对有治安纠纷倾向或纠纷事实情节轻微的在京穆斯林随时随地的威慑、防控,及时消除危险情况。
  (二)建立情报信息综合平台,加大基层信息采集工作的投入,建立一体化的动态情报更新系统,成立专门的情报信息分析与应用中心。
  从普遍性角度看,全面核查录入在京穆斯林基本信息情况,核实穆斯林人员社会关系网,建立标准模板信息录入核查库,及时录入及时上传报备;从针对性角度看,重点标记涉及穆斯林治安纠纷的时间、地点以及有关人员(各族人员),对高频出现的时间、地点以及有关人员加强防控;从社会生活角度看,加强对舆论媒体、社会言论情报的分析,加强管控,正确引导,并对不良信息严加防控;从技术角度看,加强对民警的收集、研析情报信息技能培训,提高民警的情报意识;从共享情报角度看,打破情报信息的区域观念,努力实现情报信息最大范围的共享。
  四、穆斯林少数民族在京生存与发展的专题建议
  经济发展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物质基础;民族文化和谐共处是解决治安纠纷的根本方法。因此,我们建议通过公安方面向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个层面提出关于穆斯林少数民族在京生存与发展的专题建议,促进穆斯林与其他各民族在京共同发展、和谐共处。
  经济是维护稳定的物质基础。来京穆斯林人员大多是因在家乡生活困窘而外出谋生,主要呈现出多以青壮年为主,文化程度很低,职业技术欠缺,大都以街头贩卖、临时做工或餐饮服务业的特征。在京少数民族务工的目的是解决温饱问题,而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发展目标中温饱问题不再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终极向往,在京穆斯林的经济需求也随着社会整体经济需求的提高而提高,因此,改善在京穆斯林经济基础是削减民族差异鸿沟、增加中华民族认同感的必经之路。
  文化差异的客观存在不容忽视,但也不能将文化差异过分特殊对待。一直以来,我们面对涉及少数民族的问题,总是将民族政策置于法律之上,没有从客观实际出发,将公平与正义的在不同治安纠纷的解决中各有侧重。
  稳定的经济发展是人民安稳生活的保障,只有抓住解决民生问题,才能让在京穆斯林拥有安稳的生活。稳定的生活促进文化的交流,文化的交流与融合产生了更多的文明,文明使人类社会朝着更和谐的方向发展。因此,应发挥经济和文化的相互促进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氛围。
  五、结语
  穆斯林少数民族是我国56个民族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作为公安战线的一份子,对北京地区涉及穆斯林少数民族的治安纠纷调查分析,形成系统、可调节的策略,是我们对党和国家忠诚的具体行动,是对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所在。作为人民警察的新生力量,结合所学,分析调研,为实际工作出谋划策,是我们无上的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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