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物检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动物检疫工作是一项行政执法行为以及动物防疫技术,此项工作在确保公民食肉安全方面有着重大作用。近些年来,绥中动物检疫站已经将基层动物检疫工作设为建设活动重点内容,对其给予了高度重视。在此种现象下,要有效完成基层动物检疫工作,就要对其中存在问题加以整改,及时修改发展战略,以确保公民安全。
  1 基层动物检疫工作中存在问题
  1.1 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能力以及技术水平较低
  动物检疫工作要求极高,尤其对其技术,是一项带有专业性的工作,长期以来,动物检疫工作没有被授以高度重视,对其检疫工作人员选取方面,也缺少了技术性考核和正规专业知识考核,甚至有些地区将此项工作岗位看做具有照顾性质岗位,不经任何考核方式就对人员予以录用。与此同时,目前大部分基层工作人员没有得到正规专业知识培训,使得这些人员在工作中综合素质能力有所下降,不能充分发挥出检疫工作作用,最终造成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隐患。
  1.2 各部门间缺乏沟通,市场调研力度不足
  动物检疫工作主体虽然是国家政府,但是也需要相关部门之间配合,协调发展,不过目前社会上,各相关部门之间没有形成良好沟通,使得动物检疫工作发展进程迟缓,不能对动物疫病实施有效预防和控制策略,也就使得此项工作没有发挥出其实际意义。然而,现阶段基层检疫工作当中,对市场调研力度不足,使得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不够完善,使其不能发挥出其职能所在,最终导致了对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政府行为受到了一定制约,动物检疫工作不能深入开展。另外,由于各项规定限制,农业部门不能参与到市场调研工作中来,而其他部门对于检疫系统了解缺乏准确性,因此造成了无法对带有病害肉品销售及时控制的局面,危害到公民健康。
  1.3 饲养方式复杂,产地检疫制度执行度不够
  在动物检疫工作中,最为基础性工作就是對其产地检疫,产地检疫也在整项工作中占据关键性地位。因为目前基层动物饲养方式比较复杂,实施规模化饲养同时又有农户散养方式,使得养殖规模不能达到统一,产地检疫较为分散,涉及面广泛,加大了产地检疫工作难度。此外,目前各相关部门对于产地检疫制度执行力度不足,对产地检疫重要性没有高度认知,难以掌握实际情况,导致产地检疫没有发挥出其重要作用。
  1.4 检疫设备落后
  基层检疫单位由于使用设备较为落后,使得单位对其工作降低了权威性,所以实际工作过程中,工作人员是通过肉眼对其进行检疫,没有一定规范性,增大了公民健康安全隐患。
  1.5 认知偏差
  基层工作人员对于检疫工作认知出现偏差,导致不能充分发挥其工作职能,有一部分基层单位对防疫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对检疫工作却有所忽视,致使检疫工作不能发挥作用,无法将工作深入开展,使工作进展缓慢。
  2 基层动物检疫工作改进措施
  2.1 加强人员培训,提升综合素质能力
  基层检疫单位中,要注重对人员综合素质能力培训,使其对法律法规等有所了解,也能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专业技能,以确保在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出工作职能,将检疫工作按照规定流程有效完成,预防病害肉品出厂,保护公民健康安全。除此之外,基层单位要将责任制积极贯彻落实,使工作人员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检疫工作,对自身行为规范起到约束作用,以有效提升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能力,建立起科学化、合理化培训机制,以保证检疫工作持续有效进行。
  2.2 各部门紧密配合,相互协调发展
  动物检疫工作是一项系统化工程,需要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相互协调发展,才能有效开展,尤其是在绥中县,要对不同乡镇检疫工作施行统一化管理方式,避免出现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对其工作执法公正性起到良好保障。于此同时,我县检疫站应与当地公安、工商以及屠宰办公室等多个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和联系,加大与这些部门的合作力度和执法力度,对动物检疫工作起到良好规范性。
  2.3 加强产地检疫重视度
  为了使产地检疫工作难度能够有所降低,为了有效因防止动物疫病传播和蔓延我,以威胁到人畜双方健康问题,基层检疫单位应该针对本县实际发展情况制定出切合实际检疫制度,并对其不断整改与完善,使其发挥出真正作用。其中可以通过创建报检制度、存栏登记管理制度等,实现产地检疫制度完善与整改,另外,检疫单位应当将网络用到工作当中,建立起完整工作网络,使其信息资源达到共享目的。针对于目前现状来看,我县还可以对动物免疫标识制度加以实施,但是与此同时,一定要注重市场调研方面,加大市场调研力度,才能真正确保产地检疫工作有效进行。
  2.4 强化检疫设备,配备必须器材
  目前我县动物检疫工作当中,仍然存在着工作人员使用肉眼进行完成检疫工作现象,对此,政府应当拨出一部分专用资金,为基层检疫单位购置专业肉品检疫设备,并在选购过程中,要加强对设备质量考察,以此使得基层检疫站对带有病害肉品按照相关规定有效采取检疫措施。
  2.5 以检促防
  我县目前在此项检疫工作中,工作人员没有将自身工作职责有所发挥,单位应当坚持履行相关监管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动物免疫接种工作计划,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另外,要对于进入市场动物要进行严格把控,一旦发现没有免疫耳标动物,及时制止其进入市场,大力实施以检促防政策,使得相关规定有效落实在生产一线,以有效推动基层动物检疫工作。
  综上所述,我县基层检疫单位,基于绥中县目前检疫现状,不断加大与各部门之间合作力度,强化监管机制,提升工作人员检疫意识,通过合理化、科学化方式满足社会对动物检疫工作需求,充分发挥出各人员工作职责,以此来实现高质量产业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起到了良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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