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执法工作人性化管理的几点思考


  摘要:本文论述了消防工作人性化的意义和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实现人性化管理,说明执法工作人性是消防法制建设进程中的必然过程,是消防工作社会化的重要推动力量。
  关键词:消防执法 人性化管理
  “人性化执法”作为一种新的执法理念,已成为当前行政执法工作最热门的话题。所谓“人性化执法”就是执法者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靠“人性化”管理,在尊重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处理好执法者与执法对象地位的关系,依据合法的程序开展执法活动。人性化执法是文明执法的需要,也是公安部门所大力倡导的执法方式。在执法工作人性化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的今天,消防执法人性化对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起着重要作用。
  1 人性化执法的意义:(1)缓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当前,由于我国社会正处于经济、社会变革的关键时期,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大量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强调人性化执法,就是以社会稳定的大局为重。多体谅一些违法者的困境与无奈,区别不同人群、不同原因、不同情节,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措施,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2)凝聚积极力量,促进社会进步。目前,用富有人性化的方法,与冷冰冰的执法相比,效果更好,意义更大。推行人性化执法,其根本目的就是让群众感到更安全、更舒心、更满意,形成推进社会发展进步的合力。人性化执法是一种让人放心的、文明的执法方式,它的本身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3)体现以人为本,改善队伍形象。作为一种执法管理模式,人性化执法是以“人的本性”为基础提出的。它从人的情感、需要、发展等方面考虑,把人的要素放在了中心地位,它通过情感因素和心理因素,设身处地的为执法对象考虑,为他们提供应有的方便。
  2 公安消防机构的职能。消防执法工作主要包含的以下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消防机构依据公安部令第107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二是消防行政执法。消防机构依据《消防法》对各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三是消防行政许可。公安消防机构依据公安部令第106号《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对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进行消防监督管理,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
  四是火灾原因调查。消防机构依据公安部108号令《火灾事故调查规定》,调查火灾事故,统计火灾损失,依法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理,总结火灾教训。
  3 消防执法工作人性化的体现。第一是要当好“执法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明确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执法。公安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始终以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第二是在建筑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工作中运用性能化防火设计方法。性能化防火设计方法,以实现火灾时保证建筑物内的人员生命安全、建筑安全和有效控制财产损失为总目标,为建筑提供最合理的防火保护。性能化设计不同于以往的“处方式”设计,比如大空间建筑、跨国公司的连锁工厂、超高层建筑、洁净厂房等新型建筑形式都对我国现存规范提出了挑战,引发了建筑使用功能和强制性条文规定的矛盾。面临此类问题,需要消防职能部门灵活地运用规范,尤其是灵活地处理好强制性条文规范的规定,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用途和内部可燃物等具体情况,对建筑物火灾危险性进行定量的预测和和评估,按性能化设计的理念开展审核、验收工作。
  第三是执法过程中灵活使用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是指行政主体在法律规写的原则和幅度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地做出正确的行政行为。它是行政主体酌情做出的决定,要求这个决定要公平、公正、合理。消防执法人员本着“处罚为辅、教育为主”的原则,可以根据当事人、被处罚单位实际情况、整改隐患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效果等违法后果的严重性及其影响对同一违法行为作出不同的处罚结果。
  第四是要当好“宣传员”。消防执法人员在主动、耐心、热情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同时,要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在指出火灾隐患的基础上,强化宣传教育,帮助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整改效果,切忌只停留在下发法律文书、到期复查和实施处罚的环节上。
  4 如何正确处理和把握好执法人性化。一是在执法实践中,应正确认识“人性化执法”的内涵,准确把握其原则、方式和标准,认清“人性化”是服务和服从于执法活动的,是严格遵循法律程序的执法手段。是执法方式的深化与完善,是执法态度、服务方式等发生变化的外在体现,与“一般性”执法没有本质的区别。
  二是人性化执法属于柔性执法,是在执法过程中体现出执法主体对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尊重和对相对人本身的人文关怀,法律的授权为执法者的合法裁量和人性化行为提供了基本的前提和空间。人性化执法的特征就是尊重与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要求,并正确处理好处罚与保护、公正与效率、执法与守法的关系。
  三是人性化执法应该遵循和体现正当程序的基本要求。正当的法律程序本身,在某种程度上就已经蕴涵着对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尊重和保障,人性化执法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增强正当程序的公正性,让相对人参与到行政执法的过程中,从而提升执法活动的透明度,强化正当程序化解和缓和社会j中突的功能,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四是人性化执法既不是人情化执法,也不是软弱执法。而是把依法行政的原则性与人文关怀的灵活性相结合,执法加上“人性化”这个限定语,绝不等于赋予了执法者任意执法的权力。“人性化执法”不是没有原则的执法,它必须在现行法律的框架内,通过执法人员的具体行为来体现其权威性。
  结束语:提倡和强化消防执法工作人性化,对于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有着重要作用,也是消防法制建设进程中的必然过程。正确地行使手中权力,强化为人民服务水平,以“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满意不满意”为根本开展各项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是人性化的一种基本体现和必然结果。笔者相信,人性化执法的理念一定会深入人心,为促进我国依法治国以及和谐、民主社会的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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