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体验式教学法”的课堂作业布置与考评方法探究


  摘 要:“体验式教学法”改革的对象是法学专业本科学生,教学改革的目标是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培育学生的专业思维,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体验式教学改革不仅仅是授课方法的改革,更需要课内、课外的一系列教辅活动与教学活动相配合。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对课堂作业的布置与考核方法的改革,其作为课堂教学的延伸,有效解决了教学方法的更新与课堂教学时间、空间的矛盾。
  关键词:体验式;教学方法;法学;课堂作业
  一、“体验式教学法”的应用对课堂作业布置和作业考评的影响
  “体验式教学法”是一种强调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法,在授课、作业布置以及考核过程都以学生为中心的思想。与简单的灌输知识点不同,“体验式教学”让学生在体验职业角色时学习法学知识、在沁入某种情境时感受深层法理、在互动与交流中摸索解决问题的方法。引导学生自己进行思考、讨论、交流、体会、摸索知识本身,从而进一步锻炼学生的法学思维,提升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实践能力。“体验式”法学教育模式注重将专业知识的学习与专业素质的教育相结合,在课堂教学、作业布置、考试方式、学科竞赛等方面均体现出学生对专业知识、专业文化的感知和体验,符合法学教育的规律和目的。
  课堂教学不能仅存在于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之内,更应当延展到课外的时间,而与其关系最为紧密的就是课堂作业的布置与考评。传统的教学方法一般是以教师为主导的讲授法,学生在课前不需要做任何准备。但“体验式”教学法需要让学生在课下进行自学和准备。
  首先,“体验式教学法”的应用会受到传统授课时间的限制。如果将学生查找资料、思考、讨论等时间都安排在课上,可能会造成有效授课时间缩短、教学进度难以完成等问题。因此,如果在授课时运用“体验式教学法”,必须将课程中设定的情境、相关的案例、需要解决的问题等以作业的形式布置给学生。课堂作业的质量与考评的方式和有效性直接决定着学生完成体验的过程和效果,对“体验式教学法”应用的效果也有着重大影响。
  其次,“体验式教学法”会受到授课对象人数的限制。体验式教学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互动的过程,需要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充分交流,一般常借助于分组讨论和反馈的方法,因此小班授课能够保证相互交流和反馈的良好效果。但是,在本科教学过程中,通常学生人数较多,班容量在六、七十人,甚至有些课程的人数达到一、二百人。如果简单的使用分组式教学的方法,往往无法收到预期效果。
  二、基于“体验式教学法”对学生课堂作业布置与考评目标设计
  体验式教学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专业素质、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实践能力。因此,在设计体验式教学内容时,教师通常选用社会热点问题、疑难争议案件或者教学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内容等进行情境或问题的设定,一方面提高教学内容的实用性,另一方面使抽象的理论形象化。
  为了配合体验式教学的课堂授课内容,教师在布置相关作业和进行作业考核评价时,主要关注的内容和追求的目标为:(1)相关法学知识的掌握情况:主要考查学生课下进行自学、资料整理和分析、对相关法学知识以及法律条文的了解和熟悉程度。(2)相关案件事实掌握情况:法学案例是体验式教学中的重要载体,主要考查学生对案件事实、案卷相关内容的熟悉程度以及相关证据的准备情况。(3)法律思维和法律逻辑:主要考查学生的逻辑推理情况,是否正确运用法律思维进行推理和分析,思路是否清晰,推理是否严密,论证是否有说服力以及结论是否得当等。(4)团队配合情况:主要考查各小组的准备情况、小组成员的临场表现、对规则的遵守情况、相互默契程度以及分工是否合理等。
  三、基于“体验式教学法”对学生课堂作业进行布置和考评的效果分析
  (一)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了学生主动学习的热情。体验式教学以案例、情境、社会热点问题等为载体,教学内容比较直观、形象和生动,符合人的学习和认知规律,并始终贯彻以学生为中心,有助于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另外,体验式教学的作业考评需要采用反馈或者竞赛的形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主动性,为了能有出色的展示,不断地进行学习、案件分析、案件编排等,以追求高品质的反馈质量。
  (二)增加了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互动。体验式教学加强了学生的合作意识和团队协调能力,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有助于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学生之间互动、互助、互争,学生为了使团队能有更出色的表现,积极学习、查找资料、沟通想法,并与教师频繁交流。这也提高了对教师应变能力的培养,促进了教学相长。教师在学生的反馈中对于学生的思维方式、逻辑、知识掌握情况等进行整理和点评,這不仅要求教师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还需要教师具有较高的应用分析能力。
  (三)给予学生充分展现自我的机会,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法律人不仅需要具备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且需要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处事能力等其他能力素质。“体验式教学法”为学生提供了展示自我的空间和机会,让学生在学习知识的同时,锻炼胆量和能力,培育自信、理性、严谨、客观、亲和的特质,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
  参考文献
  [1] 蔡辉.体验式教学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中的理论地位及实施路径[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3(9).
  [2] 方晓彤,刘慧.“授之以渔”——参与式教学新论[J].河西学院学报,2009(2).
  基金项目:本文系华北理工大学2016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绿色教育视阈下的“体验式”法学教育模式研究》(项目编号:QZ1624-04)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沈颖(1982- ),女,讲师,华北理工大学人文法律学院教师,研究方向:刑法学、犯罪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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