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安法制工作创新中的民本思想


  摘 要 在法制进程中,建设公安法制构成了新阶段的建设要点。创新现有的公安机制,要在根本上设置更科学的公安决策,进而拓展新局面并且强化公信力。落实这一目标,公安机构应能秉持民本思维,切实保障并且改进民生。民本思想密切关系到整体的民生,因此公安工作也要秉持民本的取向。创新落实公安法制的建设,要切实转变原先的工作思想,采纳民本思想 。对于此,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依照民本思想的指引,创新公安法制的工作,获得了突显的成就。
  关键词 公安 法制工作 民本思想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0.142
  面对新的时期,公安工作不应停留于表层的日常工作,更要深入探析应当秉持的思想。转变官本位的工作思维,在创新工作的进程中接受民本思想,是现今公安工作的根本导向。依照以人为本,不断改进并更新现今的公安法制工作,真正关怀民生并且关爱群众。
  唯有如此,公安法制的相关工作才会表现出突显的民本性质,服务于更广范围的群众。创新公安法制,落脚点应为服务民生,在这种基础上让群众可以真正受益。确立民本思想,就要在建设法制的进程中不断转变思维,做好各环节的服务 。
  一、创新公安法制的民本思想
  在社会进步中,民生问题被视作根本点,民生密切关系着一切的社会领域。改善并保障基本生存,是具备突显的政治价值的。在我国古代,统治者就开始意识到民生针对于政权的必要价值,因而某些统治者开始注重民意,在某种程度上体察民情。与之相应,在统治者相对开明的时期内,百姓安居乐业并且社会整体也较繁荣。
  然而,封建社会下的民本思想毕竟突显了局限性,因而只是一种工具,统治者借以巩固统治 。在巩固统治的目标下,群众也确实享受了利益。因而在本质上,封建时期内的民本其实都表现为官本位,是服务于当朝统治的。
  进入新的时期,公安机关拥有着群众赋予的一切权力,因而理应服务于民。公安机关具备神圣的职责,那就是执法为民,维护最大范围的群众利益。公安工作应当起始于民本思想,落脚点也应当是以人为本。秉持民本思想,要把民本视作最高追求,公安机构及其人员都应不断思索怎么去改进民生。建设法制工作,在根本上也是为提升总体的民生水准。公安法制机构只有秉持民本位,才可以密切衔接于群众,满足群众的期待,用百姓是否满意当作判断公安法制的根本指标。
  二、以人为本的法制创新思路
  公安法制相关人员有必要秉持以人为本,这种基础上再去创新平日的工作。从公安法制角度看,应能从严践行民本思想,把民本融入外在和内在两个层次的法制建设中。只有全面创新,才可以滿足现今的公安法制需要,符合群众的期待。
  首先,坚持民本思想,就应当依照以人为本的总体目标来改进全方位的公安法制进程,把民本当作根本目标 。在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密切关系到精神以及物质这两个层次的需求。实现公安法制的整体创新,也要遵照这种目标。
  其次,创新法制工作,应能真心关爱民众。从机构内部入手,建设公安法制先要真正关爱群众。要坚持民本思想,先要明确深层的心理规律,体察民众情感。公安法制的各类活动都应真正尊重相对人,捍卫尊严并且创造愉悦和谐的氛围。在这种环境下,才可以真正规避分化和冲突,进而妥善去解决矛盾。例如: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在初期创新法制工作时,难免会触碰到某些民众本身的利益,这时就埋下不满的根源,进而带来累积的消极情绪。
  与此同时,也有必要构建配套的监督执法,应当从总体上突显浓厚的关爱 。
  最后,在构建公安法制的总体进程中,创新工作应为先导,体现出必要的推动性。从日常管理看,公安法制日常性的工作管理都应遵照民本思想。从群众实践中,公安机构可以获得珍贵的启示,进而服务于总体法制工作的改进。
  同时,也要协调自治县内的所有群众,切实调动积极性。应当让自治县群众体会到:在建设法制过程中,百姓是具备建议权和必要的知情权的。应当开拓新颖的公安服务方式,完善公安法制职责。
  三、在具体工作中服务于民
  遵照民本取向,就要体现于平日的执法行为。从现状看,公安法制的多数执法人员都能倾听民情,做到尊重相对人。然而,仍有某些部门及内部人员并没能真正去尊重相对方,经常觉得自己是高于相对人的。这种不当的心态很易带来扭曲的双方关系,公安部门因而也没能符合根本的民本思想 。
  创新公安法制的配套工作,总体思路体现为民本导向的法制创新。公安机构针对于平日的执法行为,都应遵从法规予以落实并且执行。实际上,民本思想的着力点就是构建更和谐的公安与民众关系。在具体执行时,公安法制人员时刻都应切身去体会相对方的感受,而不应单纯局限于完成设置的执行任务。服务于民并非空谈,而是有必要融入细微的各个环节,让所有民众都可以体会出民本指引下的法制建设改进。
  例如:在考核民警业绩时,相关机构可以引入多维度评价的新模式,既要注重结果又要重视执法为民的过程。在现有的考评指标中可以增加“群众是否对民警的执行力感到满意”、“是否考虑了民众的承受力”、“是否大胆创新服务模式”等。
  要秉持民本思想,有必要切实服务于细微的民生领域,从全方位入手来推进公安法制的长期改进。公安法制人员有必要从内心深处接纳民本思维,秉持民本的根基和落脚点。只有这样做,公安法制才会吻合更广的民众需要,做到造福于民众,让群众觉得更幸福并且更满意。在这种标准下,公安法制就要改进现今的工作体系,拓展民生建设。
  四、具体创新思路
  创新公安法制工作是长期式的任务,不可以一蹴而就。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切实遵照了民本思想,落实民本的创新思路。在这种思维引导下,公安法制的多环节工作都紧密衔接于百姓的受益程度,做到求真务实,公安机构创造出来的业绩因而也具备了深层的价值。秉持新时期内的创新观,公安法制的一切工作都应当为民造福,为民众谋求所需的利益 。同时,在评判成果时也应当交由民众来具体评价。增进百姓收益程度的宗旨是创新的根本点,也是最终归宿。详细来看,民本思想下的公安法制工作可以依照如下的创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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