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正确处理警民关系的思考


  【摘要】本文指出了新时期正确处理警民关系的背景,强调了影响我国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与人民群众之间关系的因素,最后提供了如何正确处理警民关系的具体方法和建议。
  【关键词】警民关系;和谐社会;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
  一、新时期正确处理警民关系的背景
  党的十六大把构建和谐社会定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新世纪新阶段,公安机关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立足于解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着眼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思考和做好公安工作,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和总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公安机关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促进发展的根本职责,着力提高公安机关社会管理能力,着力提高公安队伍思想政治水平,着力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着力提高公安机关社会服务质量,以和谐社会建设者的姿态全面发挥职能作用,为实现重要战略机遇期的顺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意义重大。
  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无一不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公安机关既是和谐社会的保障力量,也是和谐社会的建设力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担负着重大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人民警察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即警民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从本质上看,及时研究新时期造成警民关系不和谐的原因,采取相应的和必要的对策,对于密切新时期警民关系,构建一个法治的协调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警民关系是当今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是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目标和内容,是做好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前提和保证,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根基。在当前社会多元化的新形势下,各类矛盾错综复杂,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交织凸显,影响警民关系的不利因素增加。认真分析并逐步消除影响警民关系的不利因素,努力提高群众对警察的满意度,对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密切警民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大局,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影响我国警民关系的主要因素
  1.少数人民警察行为不当,从警不廉,警察职业道德建设尚待加强
  人民警察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人民警察法》中规定的人民警察的工作目标。在我国各级公安机关与人民警察队伍中,个别警察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工作责任心不强、以管理者自居,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对待群众态度生硬,有的警察业务水平较低,凭经验或感觉办事,造成了一些冤假错案,侵害了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受不良风气的影响,从警不廉依然在部分警察身上存在,办关系案、办人情案,忽视法律的尊严,背离了执法为民的思想。这些行为都严重败坏了警察队伍的形象,严重影响了警民关系。
  2.不重视警察公共关系建设,缺乏警察公共关系意识
  警察公共关系是指公安机关积极、持久、有计划地运用各种信息和传播沟通手段,加强与公众之间的相互了解和沟通合作,不断促进公安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从而为公安机关树立良好形象创造条件的警务运作模式。
  近一个时期以来发生的各种针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负面事件比如近年来的孙志刚事件、杨佳袭警案、民众冲击派出所等基层公安机关的事件无疑对于警察自身来说是很好的反面教材。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当前的警民关系确实存在一些不融洽、不密切甚至趋向紧张和对立的态势,如何正确处理警民关系,特别是在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发生危机时处理好警民关系,考验着我们警察的智慧和水平。正确行使和实施警察公共关系,不仅能够增强警察自身的建设,也能够极大的密切警民关系。
  三、正确处理警民关系的具体方法和建议
  1.大力加强警察自身建设
  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对于密切警民关系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人民警察的规范执法、服务态度和意识水平也是决定人民群众对执法服务满意程度的关键因素。因此,大力加强警察队伍的自身建设,努力符合并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内在要求,提高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从而会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
  2.大力增强警察与人民群众的互动和沟通
  很多警察部门的行政管理、执法等等都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警察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处理行政管理事务中,应从尊重和爱护人民群众的愿望出发,努力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加大与群众的沟通,减少摩擦,真诚热心地对待群众,急群众之所急,对群众谦虚有礼,耐心细致,与群众建立融洽的关系,这样就会得到群众的信任和欢迎,就能够在群众中树立较高的威信。此外,人民警察也要注重执法环境的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执法环境,只有这样才能更加亲近人民群众,更好的、更有效地密切警民关系。
  我们公安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担负着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担负着重要使命。承担重要的历史使命以及建立一支高效率的警察执法队伍需要通过加强警察队伍自身的建设和建立一个规范的、以人为本的执法环境这样的方法来进一步的密切警民关系,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孙娟 任克勤 ,警察持续改进与公众满意—第二届警察公共关系国际论坛文集群众出版社,2003.11
  [2] 第三届警察公共关系国际论坛组委会,警察与媒体,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7.4
  [3]徐海晋,警察公共关系理论与实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8
  作者简介:
  刘波(1982~),男(满族),吉林四平人。东北大学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在职研究生在读,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讲师,主要从事英美文化,外事管理,公共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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