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涉恶罪犯的改造与监控


  内容摘要: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有组织犯罪。近年来,各国和国际上有组织犯罪活动不断加剧,涉黑涉恶罪犯数量相应呈递增态势,这也引起了我国实务界和学界的关切和思考。本着“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立足于对黑社会性质犯罪的实证考察,通过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社会原因的全面分析,概括出经济不均衡、犯罪亚文化、刑事控制力的弱化构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原因,并对实践中检察机关对于涉黑涉恶罪犯的改造与监控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提出了初步建议。
  关键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社会 检察监督
  
  一、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实证考察
  
  2002年2月,中央部署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过一年来某市外地罪犯遣送处收押、遣送的罪犯的情况分析,以及对该市狱内服刑涉黑涉恶罪犯改造情况的调查了解,我们发现,该市涉黑涉恶犯罪除一般涉黑涉恶犯罪均具有的团伙成员基本固定、有保护伞等共同特点外,还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经济层面
  1.犯罪人员以当地无业人员和周边省份流动人员为主。该市自2006年8月份开始收押、遣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第一批涉黑涉恶罪犯,至2007年8月,共收押281人,涉及43个犯罪团伙。281名罪犯中,该市70人,黑龙江65人,河北32人,吉林25人,内蒙古21人,河南15人,辽宁11人。以上七个省份共计239人,占84.5%。
  
  
  
  2.郊区、城乡结合部为涉黑涉恶犯罪活动的主要区域。如以胡氏兄弟为首的涉案人员多达34人的特大涉黑团伙,在该市郊县横行长达10年之久。他们在非法经营获得暴利的基础上,豢养大批打手,动辄对他人实施伤害行为,或以种种借口敲诈钱财。“东北老大”朱某带着一帮亲戚长期“统治”着该市城郊的二手手机市场,他用暴力迫使二手机商贩交保护费,还逼迫卖家低价卖手机。
  (二)文化层面
  1.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成员多以亲戚、老乡关系为纽带。如某二手手机市场的朱某犯罪团伙,其主要成员均为主犯朱某的东北亲戚、老乡;某雷某犯罪团伙中,与雷某同时受审的17名被告人中,除10人是本地人,其余均为吉林市人,多是雷某豢养的打手。
  2.涉黑涉恶犯罪与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有密切联系。如在某县卖淫一条街专门进行恐吓、殴打、抢劫活动的鱼叉帮,以江西籍男子为主,专门为站街女拉客招嫖活动提供保护,给当地的社会治安造成了极大影响。
  (三)法律层面
  1.罪名分布情况。在281名涉黑涉恶罪犯中,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31人;故意伤害罪36人;寻衅滋事罪122人;其他100人。
  
  
  
  2.刑期普遍较短。281名罪犯中,判处有期徒刑1-4年的罪犯164人;有期徒刑5-9年的罪犯67人;有期徒刑10-14年的罪犯25人;有期徒刑15-20年的罪犯22人;无期徒刑罪犯1人。
  
  
  
  3.因同一案件多人被劳动教养或逮捕情况突出。如,因2006年6月1日,在某县一歌厅内寻衅滋事,周某、刘某、罗某等37人同时被劳动教养,同案的另外26人被依法批捕。又如,因在某村寻衅滋事,张某、王某、高某等13人被同时决定劳动教养,其中12人皆为该村村民。
  4.曾受过刑罚或劳动教养处理的人员比例较高。该市各劳教场所共收容涉黑涉恶劳教人员86名,其中曾经受过刑罚或劳动教养处理的有32人,占总数的37.2%,其中3名劳教人员已经是第5次因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理。
  
  二、重拾那些被放逐的社会原因
  
  当一个天生的盲人手术后复明,他直接看到的并不是我们习以为常的这个现象世界。相反,他看到的只是令他心烦意乱的杂乱无章的形式和色彩,这些视觉印象华而不实地纠结在一起,相互之间似乎没有任何可以理解的关系。唯有通过缓慢而又坚韧的努力,他才能教会自己:这种混乱确实呈现出了一种秩序。[1]
  当笔者着手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问题进行社会分析时,所处的境遇与这样的复明者相去无几。种种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交织在一起,构成一堆陌生印象的混合,对于这样一个未知的领域,实事求是地说,笔者就是一个盲人。事实上对该问题的研究不仅需要“缓慢而又坚韧的努力”,还需要发现和借助经济分析的“工具”,否则将陷入种种社会乱象的泥沼,而不能卓有成效地开展调查研究。本文试图呈现的是这样一种研究体系:“这个体系,不管它可能还显得怎样地不够完整,却并不是建立在空洞的世界主义之上的,而是以物质本质、历史教训和国家需要为依据的。”[2]它提供了一种量化和直观的手段,使复杂的社会现象能够为每一个有教育的人所理解。
  
  (一)从经济根源出发的分析
  犯罪经济学家长久以来就注意到贫穷和犯罪的关系,但是有系统地提出经济不均衡与犯罪的关联性的是布劳(Blau)。布劳夫妇在他们的论文中,用基尼系数(Gini index)[3]来测量社会总体财富分配不均程度。(见图4)
  
  基尼系数就是图4中劳伦斯曲线与对角线(线段EF)之间的三角区块所占的比例,对角线表示该地区财富分配完全平均,劳伦斯曲线越靠近对角线,表示分配越平均。三角区块的面积越大,或比例越高,表示该地区财富分配越不平均。理论上,基尼系数一定介于0(绝对平均)与1(完全不平均)之间。
  基尼系数常常被用于检验经济不平等与犯罪率高低之间的关系,应用到对中国问题研究上,数据显示,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1)地区差距。从2005年居民可支配收入占全国的份额比例来看,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为52.4%、28.5%和19.1%,东部的比重比中部、西部的总和高出4.8个百分点,而且这种地区差距还在不断扩大。(2)城乡差别。统计显示,中国城乡之间的人均收入比率已经由1995年的2.7∶1逐年提高,2003年达3.23∶1,2004年达3.209∶1,2006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农村经济绿皮书》指出,如不采取有效措施,2020年中国城乡收入差距可能扩大到4∶1。(3)流动人口增加。中国是一个劳动力资源相对于其它经济资源大大过剩的国家,改革开放以后,城市大批企业冗员下岗,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形成“民工潮”,这些都加剧了人口的流动性和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原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指出:中国流动人口群体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现在公布是1.5亿,跨省际的流动人口在4000-5000万之间。我们可清楚地看到,在新的社会分层形成时期,由于制度性歧视、整体性淘汰这样一些集体性排斥的方式,使得一大批不幸的人们被沉淀下来,落到社会底层,形成了一个弱势的社会阶层,[4]这也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产生和发展的社会经济根源。
  我们说社会的最底层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社会基础,是因为黑社会组织的成员主要来自这个阶层。但是,并非所有这个阶层的人成为黑社会组织成员的可能性都是一样的。“事实证明,在这个社会阶层中,只有一部分人是最危险的分子,那就是未改造好的劳改、劳教释放人员和过去有劣迹受过政府处理的人,他们的人身危险性较大,恶习较深,反社会性很强,又有违法犯罪经验;而且,由于不好安置就业,经常游手好闲,生活困难,很容易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成为黑社会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或骨干分子。”[5]为此,检察机关应当加强同司法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的合作,形成对于重点人口改造和监控的合力,减少这些人未改造好就流入社会,进而勾结在一起重新成为黑恶势力的机会。

推荐访问:罪犯 监控 改造 涉黑涉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