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在负面报道中的角色建构


  【摘要】负面消息报道中,媒体不仅仅是事件的“报知者”、“解读者”,同时也是社会的“监督员”。本文从2014年“河南高考替考”事件出发,探讨新媒体环境下媒体角色的建构,论述媒体在消息报知者、事件解读者、舆论监督与反思者三者角色上的具体表现及其呈现的不足,包括消息延报影响传播、来源单一无法深度分析、本地监督力量弱等。
  【关键词】负面消息高考替考媒介角色建构
  媒体一直以来把负面消息当成是敏感消息,处理起来也是小心翼翼。大多数情况下采用的是负面消息正面报道做法,很少会对其进行深度报道或者专题报道。然而,当前媒体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用以前处理负面报道的手法显然是不合时宜的。这是因为,新媒体环境下,大众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事件,官方消息源已经不是大众了解事件的唯一消息源。这种情况下,媒体在负面报道中一定要有正确的媒介角色观,发挥媒体的正作用。本文以媒体对2014年“河南高考替考”72小时内的报道内容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对各媒体关于“替考”报道的内容分析媒体在负面消息传播中的角色形象及表现,进而由表及里发掘出隐藏在各媒体日常运作中不同的价值取向。
  一、“河南高考替考”事件
  2014年6月17日中午,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播出《高考场上的神秘“考生”》,新闻报道曝光过了高考枪手替考的利益链。一时间,关于高考作弊的报道层出不穷。新京报网6月18日发表文章《高考作弊手段逐年升级橡皮指纹膜成“秘密武器”》,分析了高考作弊的“高科技化”发展道路,对历年来高考在作弊工具包括2014年河南杞县高考用的指纹膜等科技“产品”进行了报道。央视在接下来的几天内对“河南高考替考”事件进行了跟踪报道,并且对替考“行业”的运作、人员组织、家长联系等环节进行了暗访报道。多家媒体包括新华网、网易等也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在新浪微博上对#河南高考替考#的讨论成为最热话题之一。
  媒体和全社会的目光投向了河南,受众批评高考的不公平、河南高考监管漏洞时。此时,网络上尤其是微博上出现了另一种声音,他们认为,替考可能只是个别行为,河南杞县出现替考并不能上升到对整个河南省高考的怀疑。甚至有人认为这样的报道有诋毁河南考生的嫌疑,是对河南人的不尊重。也有人站出来为河南考生称赞,认为河南人数多,分数线高于其他省份,考生压力大,因此能真正靠自己能力进入大学的学生不论是三本还是重本,都是值得尊重的。这种声音大部分来自河南本地的学生群体,包括大学生、本次参加高考的学生等。
  二、“河南高考替考”事件中三种媒体角色
  1、信息报知者
  “长期以来,我们总习惯地把宣传当做新闻媒介首要的,或者主要的、甚至唯一的功能。而现在,中国新闻界已达成一个基本共识:虽然不同的新闻媒体在功能定位上有不同的侧重,但从整体上看,新闻媒介以向社会提供广泛而及时的信息作为其生存前提,或者说,社会需要新闻媒介,首先就因为它们能满足人们获取信息的需求。”①在“河南高考替考”事件中,媒体无疑是消息报知者。
  6月17日中午,中央电视台对河南杞县高考替考作弊事件进行了报道。当天下午,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在官网上发布《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中央电视台<高考长上的神秘“考生”>报道的情况说明》(以下简称《说明》),强调了该部门对报道的事件高度重视并迅速采取行动,在《说明》中还对采取的具体措施及其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事情发生的72小时内,该网站没有公布任何有关此方面的消息。
  河南省教育厅在17日19时55分转发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发布的《说明》,19日15时27分发表信息《关于杞县、通许县高考替考事件调查进展情况的说明》,对调查结果包括涉嫌的主考、监考、中介、考生、替考者等情况进行了简要说明。此外,河南教育厅还通过官方微博@河南教育发表内容,18日发表《关于媒体报道开封高考替考事件的情况说明》;19日14时04分发表《关于杞县、通许县高考替考事件调查情况的说明》,内容与网站公布一致;18时43分,发表《关于查处高考替考事件所做主要工作》,较为详细列举了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办、省公安厅、开封市委、市政府等相关部门对该事件的重视。河南高考替考事件曝光72小时里,相关部门对此事的报道总计不过10条。之后多数媒体对该事件的报道大多援引了以上两个官方消息源。
  各个媒体对“河南高考替考”事件进行了报道,新华网在18日发表《新华视点:127名“枪手”击中替考之乱》,文章对河南杞县等地替考舞弊案进行了评论,就是高考监管漏洞、追逐利益、畸形需求等原因让号称“史上最严”的高考漏洞百出。
  负面事件发生后,官方消息在权威信息来源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媒体作为人民的耳目喉舌,是官方与公众进行沟通的纽带和桥梁,媒体理应发挥信息报知者的角色。事件发生后,官方应该积极与媒体进行沟通发布消息,充分利用媒体传播官方消息,站在事件舆论的最高点,防止谣言的传播。虽然,有关负责部门在看到央视报道的第一时间里就发表了有关事件的权威信息以及官方立场的权威报道。可是,这样的报道量很少。而且官方消息少也会让媒体的消息报知者角色陷入一种尴尬的境地。
  2、事件解读者
  手机、微博等新媒体迅速发展的今天,权威媒体需要对事件进行及时跟踪报道事态的最新演化发展,并将这些消息报道给受众,实现对事件的全态描述。在“河南高考替考”事件中,河南教育厅发布公告,“经公安机关积极侦查,截至18日晚,杞县、通许县已经调查控制了23人(其中:5名学生家长,1名媒体报道中出现的豫BQW665车主兼司机,1名主考、12名监考和4名起中介作用的教师共17名教师)。目前23人中已有9人供述承认涉案。已核实通许县、杞县疑似被替考生4人,其中通许县1人,杞县3人。对于两县的全部监考人员也在继续排查。”对替考者如何“瞒天过海”躲过高考身份确认等种种疑问并没有做详细解释。
  这些疑问没有得到解答,不但没有对事件本身的解决起到解释和解读的作用,媒体引用官方消息源信息进行报道反而增加了事件的不确定性,引发了公众对河南高考甚至是全国高考监管的怀疑。对事件的疑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围绕替考可以逃过指纹监测的系列疑问。这包括替考者的身份、替考背后的组织者与利益链、涉嫌的考生与家长、监考老师等问题的疑问。当然这还涉及到了法律层面的疑问;第二,围绕“河南替考”的疑问。包括为什么杞县等个别地方的作弊要波及到整个河南省的高考、其他省份没有涉及高考作弊等疑问。媒体在事件中应该对这些疑问进行积极的解读,适时化解疑问,用理性和法律等措施解决问题。可是,媒体的报道不但没有让“拨开云雾见青天”,反倒让事件扑朔迷离,媒体也在这迷雾中迷失了解读者的角色。此外,媒体无法发挥权威性解读的原因还在于消息来源的单一化。消息来源的单一化,无法提供一个相互论证的平台,大多数媒体将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和河南省教育厅网站信息作为主要或者是单一消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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