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苏派”与毛泽东在中央苏区的是非恩怨


  毛泽东之所以正确,是因为他在本国革命的土地中汲取营养。这是和“喝洋奶”的留苏派的根本区别。
  
  自1927年9月,湘赣边界秋收起义攻打城市失败后,毛泽东率领余部沿罗霄山脉向南转移到敌人统治力量薄弱的农村山区,开创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毛泽东找到了革命扎根的落脚点,发展和壮大了第一支由中共领导的工农红军。从那时起,毛泽东便成为中共武装力量的著名领导人,成为江西革命根据地的最高领导者,成为蒋介石绞尽脑汁力图消灭的“共匪”头目,也成为与教条主义者格格不入而受排挤的对象。
  从1930年末到1934年红军被迫长征前这一段时期,以教条主义理论为指导的留苏派压制毛泽东的正确意见,并逐步削弱和夺取毛泽东的领导权。毛泽东的领导权数得数失,最终被“靠边站”,中央苏区全盘“苏化”。
  王明、博古“一步登天”
  成为党中央最高负责人
  王明又名陈绍禹,安徽省金寨县人。1925年10月由湖北省党组织送到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深得时任中山大学副校长米夫的器重。在学习期间,为了打压异己,王明等炮制了“浙江同乡会”事件,把在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的李剑如、余笃三等工人出身的学生扣上“工人反对派”帽子。(后来经过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瞿秋白、邓中夏等调查后,认为“浙江同乡会”根本不存在。同时也摘除了李、余等“工人反对派”的帽子。)
  1931年1月7日召开的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上,通过了时任共产国际东方部副部长米夫圈定的新的中央人选,过去连中央委员都不是的王明一步登天,成为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的中央名义上是向忠发任总书记,但中共中央的领导权实际上落到米夫支持的王明手里。中共中央接受了新的“左”倾路线,使它在中央领导机关内取得胜利,从而开始了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左”倾路线对党的第三次统治。
  此时,博古(原名秦邦宪)并没有跻身党中央最高领导层。但是很快博古得到了传奇式的机遇,最终由一名只有6年党龄的普通党员,跳过中央委员和中央政治局委员的阶段,成为党中央最高负责人,当时博古只有24岁。这一童话般的经过大致是这样的:1931年4月和6月,因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共中央特科负责人顾顺章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主席向忠发相继被捕叛变,中央机关和中央主要领导干部迅速转移或撤离上海。王明于10月前往莫斯科,很快被任命为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团长,周恩来则于12月底到达中央苏区。在离开上海前的9月下旬,王、周根据共产国际远东局提议,在上海成立临时中央政治局,由博古、张闻天、陈云、卢坦福、李竹声组成。博古、张闻天、卢坦福为常委,博古总负责。
  以博古、张闻天等留苏派领导的党中央,执行“左”倾教条主义政策,给毛泽东造成了极大的思想压力和工作上的困难。同时,随着各路“钦差大臣”陆续被派往中央苏区参与领导工作,毛泽东的地位开始逐渐下降,权力逐渐缩小,以至于最后成为“光杆司令”。这一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项英成立苏区中央局,成为中
  央苏区法理上的最高领导人
  项英前往江西苏区建立苏区中央局,是中共为实现其工作重心向苏区转移而采取的重大战略步骤,同时也是落实斯大林和共产国际有关指示的具体行动。
  1930年7月下旬,斯大林接见在莫斯科汇报工作的周恩来,指示中共“应把红军问题放在中国革命的第一位”。7月23日,共产国际政治书记处召开中国问题讨论会,会议强调扩大红军和根据地的重要性,指出“建立完全有战斗力的政治上坚定的红军,在现实中国的特殊条件之下,是第一等任务,解决这个任务就一定可以保障革命的强大开展”。
  这些措施说明,共产国际对中国的红军游击战争和农村革命根据地有了新的认识。在此之前,共产国际和中共中央屡屡批评毛泽东领导的农村根据地“充满农民保守观念”、“游击战是单纯的军事游击式的策略”。中央还特别提出割据的错误,甚至警告毛泽东“切忌将自己做成太平天国式的农民军队的行径”。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项英于1930年12月受中共中央委派到达江西苏区,并根据中央政治局的决议,于次年1月15日组织成立了苏区中央局,以苏区中央局为苏区党、政、军的最高领导机构,由其代理书记,撤销以毛泽东为书记的总前委;同时建立了归苏区中央局领导的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统领江西和全国红军,由其任主席,朱德、毛泽东为副主席。至此,从理论上来看,项英取代毛泽东成为中央苏区党和军队的最高领导人。
  但很快项英和毛泽东在对待1930年12月发生的富田事变的性质上产生了分歧。毛泽东在《总前委答辩的一封信》中坚定地认为富田事变将“叛逆的原形完全现出来了”,AB团取消派“企图恐吓动摇一班同志反对毛同志个人,达到AB团取消派破坏革命的阴谋事实”,其性质是反革命的。项英则声称富田事变是“无原则的小组织派别斗争”,“肯定说富田事变即是AB团取消派的暴动是唯心的结论”,并对以毛泽东为书记的总前委领导肃反AB团提出批评。
  项英和毛泽东的矛盾冲突,反映到了中共中央。周恩来在1931年2月20日的政治局会上代表中央对富田事变的性质和处理意见定调,周恩来指出:“赣西南的AB团是反革命组织,但是尚有动摇的和红军中的不坚定分子,在客观上为AB团所利用”。会议决定派中央代表团到中央苏区全权处理这一问题,同时由任弼时起草致一方面军总前委、江西省委、各特委、各地方党部的一封信,信中指出:“在中央代表团没有到达以前,要立即停止争论,无条件地服从总前委的统一指导”。
  与此同时,在2月13日政治局会议上,中央重新调整苏区中央局人选,决定项英、任弼时、毛泽东、王稼祥为常委。任弼时分管组织工作、王稼祥分管宣传工作、毛泽东主管军事工作。中央苏区的二号人物改由任弼时担任,王稼祥则进入了苏区中央局最高领导机关。项英虽仍代理书记一职,但组织上的改动使项英在1月成立的苏区中央局的核心地位大打折扣。
  任弼时与毛泽东短暂“蜜
  月期”后的尖锐矛盾
  1931年4月下旬,任弼时、王稼祥、顾作霖率领中央代表团到达中央苏区。随后任弼时主持召开苏区中央局扩大会议,批评项英“没有指出富田事变是AB团领导的反革命暴动”。从此,中央苏区的重大问题决定权都集中在中央代表团,项英实际上再也没有履行代理书记的职权。
  同年5月24日,在以任弼时为首的中央代表团支持下,重新恢复了1月间撤销的红一方面军总前委,仍由毛泽东担任书记。10月,苏区中央局致电中共中央,认为项英领导能力不够,决定以毛泽东代理苏区中央局书记。
  此时中央代表团与毛泽东之间形成了短暂的密切配合。但很快,中央代表团和毛泽东之间就关于土地与富农问题和军事战略的分歧扩大了他们之间原本就有的裂痕。
  在土地政策及富农问题方面,毛泽东曾先后主持制定了《兴国土地法》和《井冈山土地法》。在1930年2月7日制定的《土地法》中,毛泽东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修改了之前土地法规中不适合革命实际的条款,提出“抽多补少、抽肥补瘦”原则,明确指出“豪绅地主及反动派的家属,经苏维埃审查,酌情分与田地”。
  但1930年后,随着苏联反对富农斗争的深入,共产国际对中共反对富农问题的要求也进一步提高,提出“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政策。任弼时等留苏派在这种极“左”的土地政策的思想指导下,于1931年8月21日通过了《关于土地问题的决议案》,宣布今后“地主豪绅及家属、宗教事业者(和尚、道士等)都不能分得任何土地,富农只能分坏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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