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


  摘 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进步,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相关信息技术的发展与进步,人们也逐渐的增加对于民商法的实质作用的重视度,并且民商法的实质作用也呈现出愈来愈突出的状态,此外,为了能够在最大限度上满足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各种要求,我国相关的立法部门就一定要增强对于相关民商法的完善力度,并且,还要相继出台了很多与之相关的法律规定,使其真正的得到全面的实行。本文主要立足于社会经济发展当中的民商法的变化以及发展,展开了深入的研究与分析,以此期望为我国后续在对社会经济发展当中的民商法在变化以及发展的问题上,提供一些参考性的建议。
  关键词 社会经济 民商法 实质作用
  作者简介:徐钰新,江苏天奕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三级律师,研究方向:民商法。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3.301
  随着社会信息时代在不断的发展以及改变,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民商法内涵以及原则,并且使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广大的研究者也逐渐的加强对于民商法变化以及发展相关研究的重视程度。民商法律制度在我国法律体制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有效的规范指导社会经济中的市场,并根据社会发展现状做好市场经营与教育的分配工作,只有会怎样才能会将民商法律制度的真正价值体现出来,从而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在这个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人们为了自身利益常常会因为多种原因出现利益纠纷事件,而民商法的真正价值就是对社会经济中各种纠纷事件进行处理,保证社会可以健康、稳定的发展下去。总之,民商法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国经济效益,帮助社会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经济发展对民商法的影响分析概述
  (一)民商法价值影响概述
  現阶段,我国科学技术水平逐渐提高在各个领域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提高了社会经济效益,改善人们生活质量,并促进了各个领域发展。民商法的出现可以有效的调整社会经济市场,保证市场经济可以稳定的运行下去,同时还能保障经济市场的各项交易活动,维护商人的自身利益。民商法主要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开展各项管理工作任务,实现依法治国,只有这样才能提升人们的法律意识。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我国现代化信息技术水平逐渐提高,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各个领域中得到广泛的应用,制度对于经济市场也不例外。我国经济市场中各个行业在实际发展期间可以通过现代互联网技术开展各项交易活动。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国民商法的管理范围逐渐扩大,在各个领域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经济市场交易期间可以通过民商法进行管理,以此来保证商人们对自身利益。这种交易形式的出现意味着经济市场逐渐朝着基础性整体方向发展下去,各项交易活动都可以通过这一形式进行,从而满足交易用户与商家的需求。在市场环境当中实时的发布一席合理的信息,这样在也能够让其他人来对其进行信息的共享,而在通过这一形式的有效促使下,在很大程度上解放了原来主体的自由性质。
  (二)价值体系的重构概述
  随着整个信息时代的到来,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整体的民商法体制体系的应用范围,并且逐渐的延伸到我国众多领域当中,而其主要则是包含了经济、效益、安全、稳定以及平等、自由等等。而在这其中,自由在整个民商法价值体系当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并且业式民商法价值体系当中的主要基础也是根本核心,而自由不仅仅能够很好的展现出我国民商法自身价值的基础性上;还与传统的民商法当中的平等的内涵,从本质的角度上来看是有着非常大的不同的。
  此外,在对传统民商法当中的平等其主要就是包扩具有良性的目的以及工具性,所代表各自的价值体系;而在我国现代的民商法当中,重点的追求的目标那就是公平,并且公平也是在整个民商法当中的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核心内容;而安全,就是在最大限度上保障我国民商法得以顺利实行的根本前提保障,并且在民商法当中的安全以及工具性的价值体系两者之间是有着密切的联系的,是需要我国民商法在通过不同方面上的共同努力,才能得以有效的实现的,并且也是作为我国民商法的基础。而效益也就是整个民商法当中最重要的核心基础,并且它在整个民商法价值体系中占据这重要的地位,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效益以及安全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矛盾性,所以一定要注重加强对于调节两者之间统一性的重视度,这样才能在最大限度上保证效益以及安全两者之间的平衡性。
  二、社会经济发展当中的我国民商法的变化概述
  (一)内涵上的变化概述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我国经济水平逐渐提高,各个领域发展迅速,对于民商法也给出了高度的重视。然而,还有一些民商在发展过程中只为了自身的经济效益忽视了民商法的重要性,从而导致各项经济交易活动不能顺利进行,这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来说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比如说:一些民商在发展过程中对于民商法不重视,再加上传统的民商法管理范围较小,信息结构不完善,不能满足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从而导致民商法的真正价值被埋没,只有等到问题出现时才起到作用,但是,这时再使用民商法已经不能解决所发生的问题。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就应该将现有的民商法创新、完善,并根据社会发展的现现状制定出一项全新的民商法律制度,扩大管理范围,满足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
  (二)原则上的变化概述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我国经济水平逐渐提高,人们法律意识越来越高。而民商法是依法治国理念中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保证各项民商工作可以顺利进行下去,保证民商自身经济效益。民商法的出现还可以有效的对经济市场的交易活动进行合理规范控制。然而,如何规范行民商法运作并将其中的效能充分发挥出来已经成为了我国政府在改革过程中所关注的重要话题之一。要想将民商法中真正意义体现出来,就应该加强对其的制约与管理,扩大管理范围,减少商家为了自身经济效益来压榨人民的现象发生。首先是我国民商法当中的安全原则上的变化,根据社会发展现状制定出全新的发展方案,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民商法中的真正安全原则内涵体现出来,保证其中的安全原则也是在整个民商交易当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的,也是民商交易得以顺利进行下去的前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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