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性视野下经济法教学改革的探索


  摘 要 我国加入WTO后,经济法制立法理念与实践的国际性成为应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有效之道。但高校经济法教学中,国际性视野并没有贯穿当前教材、教学理念及教学实践中,传统经济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考核方式也存在着对国际性因素和视野关注不够的局限。本文结合自己的教学经验,根据经济法课程的特点,试图探索更适应培养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所需的应用型专业人才的经济法教学改革方法。
  关键词 经济法 国际性 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Exploring the Teaching Reform of Economic Law in 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
  MIAO Li
  (School of Economics & Political Science, Guizhou Normal College, Guiyang, Guizhou 550018)
  Abstract After China"s accession to WTO, the concept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legislation and practice to become an effective response to the global economic integration of the road. But Law teaching universities, international vision and no runs through the current textbooks, teaching philosophy and teaching practice, the traditional economic law teaching content, teaching methods and assessment methods also exist for international factors and insufficient attention to the limitations of vision. Combining the author"s own teaching experience, according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economic law courses, trying to explore more ways of economics law teaching reform to adapt to nurture international economic competition and cooperation applied professionals.
  Key words economics law; international; teaching reform
  经济法是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也是经济学、管理学专业开设的专业基础课之一。该课程教学目的是通过经济法制理论的讲授,使学生联系实践,准确地掌握经济法律法规的实质内容和实务技能。但在国内市场融入世界经济的国际化发展趋势下,但当前经济法教学中存在“国际性”视角的缺失,直接影响到将学生培养成适应国际经济竞争与合作所需的应用型人才教学目标的实现。笔者结合教学实践,试探索反映国际化视野的法学或非法学专业的经济法教改策略,与同行和学者们交流。
  1 经济法教学中国际性视野缺失的主要表现
  1.1 教材中相关内容和知识点的缺少
  目前,国内各专业选用的经济法教材版本繁多,并没有较好地吸纳我国经济立法国际性因素及相关理论成果。
  一是在教材内容上,各专业教材的内容适用性不强。各专业编写和选取教材时存在内容、编排体系的固化,缺乏结合司法考试、会计类、经济类资格考试所需的实用法律知识。各专业就其本身而言,选用的教材都不够贴近其特殊设置的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二是在学理阐述上,多是具体的、基本的法律、法规及制度的罗列。较少在国际性视角下对经济全球化背景进行回应与构建。同时,中国经济法原则的协调与整合,及经济法基本制度的变革与创新,经济法实施的更新与完善等方面内容较为缺乏,①忽视了经济法主体已经在全球化背景下变化和扩张的现实趋势。
  1.2 国际性视野在传统教学实践中缺失专业性结合
  伴随当今世界科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国内经济日渐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对外经济关系已成为一国经济法不可回避的法律调整内容。具体而言,“所有国家如今都受到跨国的货物、货币、信息、劳工流动的渗透”。②“由于经济法主体、主体的行为或者行为的效果,都可能会跨越国境”,③从经济法的适用看,税法、反垄断法、金融法等部门法均会产生“域外适用”的问题。中国的成功“入世”使我国经济法“国际性”与经济全球化紧密相连。鉴于国内尚无统一经济立法体系,现存经济法理论又多元化,与一体化、法制化的国际经济规制相接轨,必然要求制定反映当前国际经济秩序的共同法律规制及理念的立法内容,及保障市场经济高效运作的法律治理与实施机制。在入世承诺期,我国已在贸易法、外资法、国际投资法、国际税收、国际环境保护、国际金融等领域进行具体制度建设,以实现国内经济法规和政策与之间的协同性。如国内学者指出2004年《对外贸易法》的修订,“充分遵守了WTO的各项规则和《加入议定书》中所作的承诺,实现了国内法和WTO国际法的衔接。”④ 但这些与时俱进的最新立法内容及理念并没有及时反映在教材的编写和选择中。无疑,这种经济法理论与实践渐趋“国际性”已对我国经济法教学的理念及内容提出挑战。
  教师在设置教学内容上普遍存在对不同专业的学生千篇一律地讲授相同的法律内容,缺乏结合各专业学生丰富的背景知识,及其对不同章节经济法知识需求的侧重点及差异性灵活设置重点,有选择性补充法律法规、国内外案例的现象。这种单纯解读法律、法规,不仅会使他们感到经济法律既枯燥又难懂,影响了教学质量的提高,国际性视野更是遥不可及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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