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全域农产品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近日从青岛市农业委员会获悉,自今年5月1日起,青岛市全域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整建制提高农产品安全水平,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青岛市农委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销售和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品种共计61种。青岛市向社会公示全部禁用农药品种名称和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向农业、公安部门举报违法违规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的违法犯罪活动。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可得到受理机关2000~50000元奖励。同时,青岛市针对高毒高残留农药价格相对低廉的特点,建立高毒高残留农药替代品推广激励机制,市和区市两级财政将安排专项补贴资金,引导农民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
  青岛市将推动76个镇级检测室全面承担起区域性、公益性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任务,促进300个村(合作社)级农产品检测室全部投入使用并联网运行,使青岛地产农产品“有处可检”“免费即检”,并“凡检必公开”。
  此外,为防止重大病虫灾害或疫情需用高毒农药时“用而无备”情况,青岛市建立高毒高残留农药储备制度,由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委托一家农药生产经营企业或者专业防治组织,在指定地点储备部分高毒高残留农药,灾害发生地农业部门使用前需提出使用申请和解决方案并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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