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摘 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快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步伐。但是,要根本解决问题,改善农村饮水状况,仍需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工作。结合云南省实际,分析影响农村饮水安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对策和建议,以期对全省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提供借鉴。
  关键词: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解决对策;云南省
  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1)09-0070-02
  
  一直以来,云南省把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作为民生水利建设的重点,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进度,全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极大的改善了边远山区、民族地区的农村饮水状况和群众生活条件。
  一、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概况
  截至2009年,云南省已累计解决了2300多万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经过努力,提前一年完成了“十一五”期间确定的任务,妥善解决了68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优先解决了人口较少民族的饮水问题,重点解决了饮用水氟、砷超标,溶解性总固体大于2g/L,耗氧量大于6mg/L等饮水水质问题。但是,全省农村饮水安全未达标人口还有近700万人。如何巩固现有成果、防止饮水困难问题反复,实现云南省在“十二五”期末基本解决全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
  二、影响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的问题分析
  1.区域性开发利用不均衡
  由于地处横断山脉,地形地貌复杂,尽管水资源总量丰沛但开发利用的难度大、成本高、边际效益低。全省人均水资源占有量近5000立方米,但人均水资源开发利用只有310立方米。水资源与人口、耕地等经济发展要素极不匹配,占全省土地面积6%的坝区,集中了2/3的人口和1/3的耕地,但水资源量只有全省的5%[1]。
  受自然条件的制约,云南省129个县(市、区)中有127个县山区面积的比重在70%以上;有73个国家级贫困县,经济发展很不平衡,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全省3700多万农村人口中有1993.2万人居住在山区、半山区。农村饮水工程一般按先易后难的方法实施,也就是先安排人口集中地区,后安排人口分散地区,先安排积极性高、自筹能力强地区;剩下的地区多属山区、半山区,交通不便、村组分散,经济发展比较落后。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难度随之加大,云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已处于攻坚克难阶段。在地方政府财力和群众自筹能力十分有限的条件下,怎样实施饮水解困是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2.水质性缺水
  从云南水环境看,水污染日趋加剧。全省水土流失面积超过国土面积的1/3;“九大高原湖泊”有4个湖泊处于四类或劣四类水质,77条主要河流,有近一半受污染或严重污染[1]。
  从全省饮用水质不达标情况看,还有相当一部分水源水质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滇东北地区如富源县等17个涉煤县受“煤炭水”的污染导致高氟水,采矿区域80%以上的村庄达不到基本安全标准,甚至导致部分水源污染严重的工程提前报废[2];滇西耿马县地下水高砷水分布较广;禄丰县、宣威市、建水县、鲁甸县等地区存在苦咸水;滇西北的大理州、丽江市和楚雄州的17个县市区存在血吸虫疫水,尤其是巍山县、洱源县和大理市分布较广;滇南的德宏州、西双版纳州坝区铁、锰超标。随着工业污水的排放、污水灌溉、农药化肥的施用,造成总磷、总氮、细菌总数等超标。水生态环境脆弱,水环境承载能力低,防污治污任务重。
  3.工程性缺水
  长期以来,云南水利建设投资不足,水源工程底子薄、基础差、欠帐多,以工程性缺水最为突出。目前仍有31%的农村人口无供水设施,散居在上万个村寨的700多万人口存在饮水不安全;全省自来水普及率仅为31%,低于中西部地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3]。饮水困难人口多集中在自然条件差、经济困难的偏远山区和半山区,由于工程建设点多面广、各级扶持配套少、群众自筹能力非常有限,没有及时纳入正常计划。
  在饮水工程建设过程中,缺乏区域供水规划,工程设计不规范,勘察设计粗糙,盲目套用图纸,工程建设标准低,技术力量匮乏,无法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大多数工程的实施往往依靠于乡(镇)水管站和村委会,由于受当时技术、资金的限制,饮水工程建设明显滞后,普遍存在供水设施简陋、给水规模小,供水系统较为简单,建后管理薄弱等问题;由于没有明晰管理主体,导致有相当一部分工程边建设、边破坏,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益,或是损毁、年久失修。上世纪九十年代前后建设的农村供水工程多数已达到使用年限,亟待完善配套,适当提高标准,避免出现饮水“返困”,甚至出现新的吃水困难。
  4.水源性缺水
  由于云南省特殊的地形环境和气候条件,水资源时空分布极不均匀,雨季(5月至10月)降水量占全年总量的85%,干季(11月至次年4月)降水量仅占全年总量的15%;加之云南石灰岩、喀斯特地区较多,地表蓄水困难,地下水丰富,易出现季节性干旱缺水。
  云南煤炭资源丰富,有色金属矿种类多、储量大,多数埋层较深。随着矿产资源的掠夺性无序开采,地下水系遭到破坏,改变了水资源的自然运行规律,原有的泉眼流量逐渐减少,直至干涸。
  特殊的地形地貌,复杂的气候环境,导致云南生态环境敏感度高。由于上世纪的毁林开荒、开山采石、乱砍滥伐,造成文山州、临沧市、曲靖市等局部地区大面积的石漠化,降低了生态对涵养水源的作用;历经十多年的退耕还林,尽管2009年云南省森林覆盖率已超过50%,但生态修复过程漫长,有充足水量的水源有限,有的地方不得不实施易地搬迁解决饮水困难。
  三、解决云南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1.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工程实施步伐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以国家新农村建设和云南加快山区综合开发为契机,立足于“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完善“以奖代补”、“民办公助”、“一事一议”等措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集中在经济发展缓慢、农民收入很低的地方,政府要担当“民生水利”应有的重任,合理分摊各方承担的比例,严格按国家的有关政策和项目的实际需要筹措和使用建设资金,特别是要有稳定的投资渠道。否则,农村饮水标准就得不到根本改善。地方水利、环保、卫生、建设、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协调配合,千方百计整合使用资金,确保工程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始终把改善水质和提高水源保证率放在首位,使群众远离水性地方病和传染病的威胁,实现农村饮水安全目标。
  2.健全项目管理体系,修订完善总体规划
  针对农村饮水工程项目点多面广、信息密集的特点,建立健全集查询、计算、分析于一体的省市县三级项目管理系统,特别是处于基础地位的县级管理系统,要实时更新、分析统计各区域水量、水质变化,人口变动等情况,复核规划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统筹解决新增饮水不安全问题[4]。借此摸清现状和分布,找准存在问题及其成因;避免地方部门漏报或重复申报项目,消除“关系工程”,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急需解决的问题上。
  要从环境特点、产业结构、用水现状、多年水文资料、人口增长等方面对水源供水保证程度进行充分论证,对水质不合格的工程实行一票否决。依据各地水源、地形等情况,因地制宜地选择不同工程类型和供水方式。有条件的地方山区,尽量选用小水库、小坝塘作为水源,优先采用集中式供水工程,采取联片集中供水、城乡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单村供水、分质分压供水、引泉供水等方式[5]。对于居住特别分散、地形复杂、无适宜水源的地区采用集雨饮水工程,采取户蓄、村调方式实现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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