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推散工作新格局,力促省城太原新发展


  摘 要:发展散装水泥是一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重大经济技术措施,对促进水泥行业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城市污染、实施可持续发展、实现循环经济发展的具体体现,是一件利国利民的重要举措。
  关键词:散装水泥;工程施工
  1 发展散装水泥,利国利民
  1.1 发展散装水泥,有利于节约资源、降低成本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每推广使用1万吨散装水泥,社会综合经济效益为64.45万元。其中可节约:优质木材330m3,以800元/m3计,可节约26.4万元;煤炭78吨,以250元/吨计,可节约1.95万元;电力7.2万度,以0.5元/度计,可节约3.6万元;烧碱22吨,以1600元/吨计,可节约3.5万元;袋装烂包损失500吨,以500元/吨计,可节约25万元;节约人力拆包费,装卸费4万元。
  1.2 发展散装水泥,有利于减少城市污染
  袋装水泥从水泥厂包装到工地拆包使用,中间环节复杂,占用劳动力多,劳动生产效率低下。特别是现场搅拌,噪音大,扬尘污染严重,影响施工周围环境。发展散装水泥,能有效提高效率,降低噪音污染,减少水泥损耗和大气污染,改善施工环境和工人劳动条件,有利于身体健康。
  1.3 发展散装水泥,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
  散装水泥在生产过程中要求安定性100%合格,确保了出厂水泥达到国家要求;在运输过程中采用专用运输工具从生产厂直接送用户,流通渠道正规明确,杜绝掺假或以次充好,从而保证了质量;在储存过程中,散装水泥在储存罐可13个月不变质,而袋装水泥存放12个月后,强度降低30-50%,且易受潮、受湿,结块变质;在使用过程中,散装水泥计量准确,无损耗,保证了水泥用量,更加使工程质量得到保障。
  2 发展散装水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目前,我国有关散装水泥方面的政策和管理处于群雄并起的割裂状态。我国现行的相关政策大都为部门规章,缺少统一的、正式的、可执行性的法规,导致部门之间在执行方面容易形成协同性差的格局,严重制约推散工作的开展。
  二是农村市场推散工作力度不足。农村发展散装水泥的基本特点是小、少、广、差、缺、慢。太原市开展农村推广散装水泥工作起步较晚,工作经验不足,缺乏对农村推散工作提出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农村发展散装水泥服务体系尚未建立,农村散装水泥供应网点比较少,农村发展散装水泥的潜力难以挖掘。因此,我市农村散装水泥发展脚步缓慢。
  3 努力打造推散工作新格局
  3.1 全面提升我市水泥散装化水平
  重点加大力度推进各县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积极扩大“禁现”区域与覆盖范围,努力提高城市散装水泥使用量。促进水泥生产企业在淘汰落后产能和结构调整中,提高发散能力,增加散装水泥供应量。
  3.2 依法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进一步规范我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返退程序,认真审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预缴情况、建设单位散装水泥实际使用量、《工程决算书》,并对核算出散装水泥的实际使用量进行现场核准。
  3.3 加强联合执法,确保“禁现”工作有序进行
  发展预拌砂浆是建筑行业的一项重大变革,是增加散装水泥使用量和提高散装率的重要环节,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是对散装水泥向更高层次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我市于2012年下发了《关于禁止在太原市区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由太原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城管委和市环保局密切配合,对太原市“禁现”区域内的施工单位进行联合执法,禁止施工单位现场搅拌砂浆。对于规范施工,并按照规定使用预拌砂浆的施工单位,通过现场观摩和召开推进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对于施工现场环境恶劣,现场搅拌砂浆情况严重的施工单位在相关新闻媒体进行通报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3.4 加快农村散装水泥发展,提高农村应用水平
  近年来,我市农村水泥需求量有较大增长。特别是城中村改造和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对水泥质量和使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市散装水泥发展空间很大,做好农村推散工作对行业未来发展具有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大力推广农村在自建房中使用散装水泥。对经济较发达、基础设施和城镇化建设相对集中的农村地区,从发展预拌砂浆入手,提高散装水泥使用率;对偏远山区,依托水泥制品企业、新型墙材企业,发展散装设施,集中使用散装水泥,扶持和鼓励向周边农户销售散装水泥和预拌砂浆。利用农村供销、农资等经营资源,引导水泥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建设乡级或者村级散装水泥销售网络。
  4 多项措施并举,确保推散工作有序开展
  4.1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管理
  各级政府部门要密切配合,把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将工作目标分解细化,并落实到相关单位和具体负责人,明确完成工作目标的时限,有效促进水泥散装率和散装水泥使用率目标的全面完成。
  4.2 严格落实政策法规,依法推进散装水泥发展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8号函、《散装水泥管理办法》(2004年第5号)、《山西省散装水泥促进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监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征收范围和标准,保持政策的严肃性,依法取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支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使专项资金在征、管、用三个环节更加规范。
  4.3 强化市场监管,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
  坚持从市场和使用环节入手,完善城市城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规定,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制定完善预拌砂浆发展的相关政策规章和配套措施,合理规划布局预拌砂浆企业。
  4.4 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以发展散装水泥对促进循环经济、节能减排、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重要意义为重点,切实抓好宣传工作。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注重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日常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效果。同时,做好各项政策法规和配套实施文件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
  总之,二十一世纪是一个重视环保的世纪,无论从顺应全球的大环境,还是适应我国的发展状况,无论是为实现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还是推动建材行业本身的有序发展,发展散装水泥都势在必行。面对散装水泥发展的新形势、新挑战,我们定将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契机,踌躇满志,激情满怀,以更高的姿态,通力合作,为实现我市散装水泥工作转型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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