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蒙:爱护青年才俊抑或犯了糊涂] 王蒙

  有抄袭前科的80年代后的作家郭敬明加入中国作协了,不管郭的文学水平如何,毕竟他在文学方面作出了一定的努力与成绩。作为全中国文学家最高的一个专业团体,有如此宽广的胸怀与胆识,本是不错的。只是让人不能释怀的是郭敬明的推荐人之一、著名作家王蒙所说的推荐理由是:是评论家陈晓明和郭敬明的出版人找到我,说郭敬明的一些作品很有影响力,希望我做推荐人。我翻了郭敬明的书,感觉适合年轻人阅读,就做了推荐。郭敬明之前是否抄袭和他能不能加入中国作协是两回事,成为作协会员只是说你从事了这个行业的工作,事实证明你有能力胜任。简单地说,你能写书,能出书,有读者看,这就行了,这不是把他推举为道德楷模。
  你说一位老人上了年龄有一些跟不上节奏也是正常的,可是当一个老人家倚老卖老,经常做一些出格的事情,这状况怎么看怎么有点荒唐了。王蒙老人家再次做出了这件让人大跌眼镜的壮举。
  
  原来,堂堂一个千年文化大国作家们最高的一个组织就是如此的一个行当呀,我们公众还以为有多么神圣呢,敢情是这么一个收容所、垃圾站。作协嘛,不就是个写文字的人的松散的组织吗?有啥了不起的,凡会写字的人谁不能加入?你们可以好好看看这位青年才俊、文坛英豪,写出来的东西不流行吗?其才华、智力、成就谁能比及?又是写书,又是编著,又是创办公司,而且还荣登了中国作家富豪榜的榜首,从哪一方面讲不能加入?至于品性,那就另当他论了。搞文字的人,还用得着这个?
  难道王蒙先生的这番言论是在为每一位中国作家公开剽窃作社会舆论准备?
  他用“作家不是道德楷模”作为自己推荐郭敬明加入中国作协的行为辩护,王蒙先生的这句话,有一半是对的,作家的确不是道德楷模。当今社会,作家圈子乌烟瘴气、龌龊恶心的事情多了去了,很少再有作家主动肩负“教化人民”的自觉责任。作家好多都在暗中琢磨、较劲,看自己何时能够登上“中国作家富豪榜”。金钱、地位和名誉已经将作家的道德面纱彻底撕掉。如果有谁还在坚持“教育人民”的沉重追求,民众也不一定买他的账。从这个意义上说,王蒙宣称“作家不是道德楷模”,还真说中了中国作家圈的时弊。 但是,王蒙先生的这句话,还有一半是错的。王蒙先生应该先搞清楚剽窃对于作家到底意味着什么,“作家不是道德楷模”,其实说的是,作家不是“公共道德”的楷模。但是,作家如果是从事一种职业,他必须是“职业道德”的楷模。士兵可以不听父母的话,但不能不听上级的命令;医生可以不管街头打架流血,但必须抢救送入医院的病人;火车驾驶员可以约会迟到,但驾驶火车的时候必须遵守时间;作家可以男盗女娼,但绝不可以剽窃。这就是公共道德与职业道德的区别。
  王老呀,您真的糊涂得够可以,当年那《青春万岁》、《组织部来的年轻人》,不就是凭那真诚的品性、纯情的生命、崇高的追求才把全天下人感动了这么多年吗?如果没有王蒙,五六十年代的青年人可能不会这么奋发向上。王蒙的《青春之歌》告诉许多人,青春不应该是胸无大志、游手好闲,不应该坑蒙拐骗(敢问王老,抄袭算不算是坑蒙拐骗呢?)而应该是充满了革命的浪漫主义,为了美好的事业挥洒激昂青春才是人间的正道。老人家对于那个时代的贡献,对那个年代的文学的贡献,是谁也抹杀不了的。可事到如今,您坚守的东西为什么在一个文学青年――小郭面前轰然倒塌了呢?
  如果王蒙最近没闹这几档子事,而是静心地创作,是不是会有大作出来还真的未可知。王老说某出版社向作协大力推荐郭,商业单位要赚钱是自然而然的。可是您呢?如果是受人之托之求,没有办法,那你可以暗地里推荐,明里给天下人一个名正言顺的理由呀!比如什么的艺术感觉好、悟性高、意识超前、对当代的文坛影响较大之类都可以的,这些都不会影响你那奋斗了几十年才得到的“文坛第一老”的美名。早在2005年初,庄羽诉郭敬明一审案判决未久,剽文的事实已经确认,您就在一次公开发言中盛赞郭的作品,称听说“有借鉴他人作品的‘嫌疑’”后,反而“如释重负”,同时强调“古今中外很多文学大家的作品都会有多多少少借鉴他人作品的可能”。对郭流露出的这种拳拳关爱之心,真所谓是“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至高境界啊!
  嗨,真拿您没办法,这么大一位部长级的作家了,这奖那奖的获了一大堆,就因为宠爱一个小青年,把一生的清誉给污了,真是欠思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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