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机制_陆客个人游应建配套机制

  陆客个人游即将上路,虽然先期只开放北京、上海和厦门3城市,每天500人次,但对两岸双向的观光旅游交流必将产生很大的促进作用,而陆客成为台湾首要观光客源的地位也将更加确定。
  由于两岸的观光旅游有其特殊性,双方必须建立一些配套机制,才能使两岸的双向观光旅游能够继续繁荣发展下去。
  首先,虽然两岸目前各有相关的观光旅游组织,但基本上并没有一个整合的机制或组织,可以因应处理两岸真正双向观光旅游开始后所可能延伸出来的种种问题。观光旅游虽然属服务业,但由其所延伸而来的问题,如旅客的合法权益保障、人身安全,以及可能产生的“滞留不归”等问题,就可能触及治安以及政治问题。若处理不好,不只使旅客权益受损,安全失去保障,还有可能使两岸关系受到冲击和影响。因此,为了因应上述这种可能的形势发展,两岸应互设结合相关部门、学界、业界和民间力量在内的联合组织,由其负责处理上述可能延伸的种种问题。此外,这样的组织,还可以共同举办观光旅游合作计划,策进两岸观光政策,使其有利于两岸双向旅游进一步发展:还可共同发行刊物,提供两岸旅客更精致、更周延、更完整、更准确的信息。
  其次,两岸相关的观光旅游组织或协会等,应建立更紧密的结合关系,并且建构相互支持的资讯网络,尤其应在确保高品质和诚信旅游等方面,加强合作,以打造一个诚信的、能让旅客放心的、安心的服务体系。
  再者,两岸的观光旅游监管部门,应对饭店、交通公司、旅行社进行分级评鉴,并且定期公布评鉴结果,给旅客提供一个可靠而权威的旅游资讯:而经评鉴不合格的单位、公司,应限期改善,或促其退场。退场机制的建立,应是确保旅客权益和安全的必要保证。
  此外,随着陆客个人游而来的,让台湾最担心的,莫过于陆客可能“滞留不归”。尽管这个问题发生的几率很小,但大陆方面还是要有所把关,而若真的发生,可由上述的民间组织负责处理,或另建合作处理机制,以期此类问题不会演变为敏感的政治或治安问题,影响两岸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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