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_解读:200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一、公务员报考的条件   (一)报考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七项构成了作为公务员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同时,它也就成为公务员考试报考的前提条件。另外,报考者必须身体健康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报考特殊职位的考生还应具备该职位要求的特殊条件。
  
  (二)公务员报考的限制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24条规定: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各情形是公务员职位所严格禁止出现的,从根本上说,这是为了保证公务员队伍的思想素质、政治道德素质,以确保公务员队伍的纯洁性。
  
  (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是指:由录用主管部门依法规定的成为某个职位上的公务员时不可缺少的条件。
  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一般由招录机关提出,经省级以上考试录用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公布。具体职位的资格条件各不相同,作为招考条件来说,不可能一个职位一个样,实际是先规定考生一般应具有的资格条件,如年龄、学历等,然后再确定一些职位类别要求的特殊资格条件,如专业等。具体说来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1.年龄条件
  考虑到人才成长规律和机关用人成本,一般规定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有些职位,如某些行政执法类职位等,年龄上限会低一些;有些偏远落后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经批准年龄上限可以适当放宽一些。
  2.学历条件
  按照现行规定,报考公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但是有些职位,特别是省级以上机关的职位,会要求本科或研究生以上学历;而偏远落后地区和某些少数民族地区的部分职位,经省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3.专业条件
  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多数职位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有明确要求,有的职位还要求报考者必须掌握某项专门技能。
  4.政治条件
  党的机关和某些特殊职位招考公务员一般对报考者的政治面貌有明确要求。
  另外,有些职位,如警察,对身高等条件有特殊规定;如翻译,对外语的掌握水平有特殊规定;如会计,对会计师资格有特殊规定等。
  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可能在公务员法里一一列举,所以,法律授权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依照公务员法及有关法律做出规定。另一方面,对报考条件的限制涉及公民的权利,不能随意限制,为了防止各招录单位限制过多,所以公务员法规定,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由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规定。
  
  二、报考时间
  国家公务员招考时间从2002年起时间被固定下来,报名时间在每年10月中旬,考试时间在每年11月份的第四个周日。
  
  三、报考程序
  (一)招考职位查询
  预报考者可到国家人事部网www.mop.省略进行查询。进入“职位查询及报名”,先按表中所列指标项选择查询条件,然后提交查询进入下一步。选择您想要报考的职位,按照表格要求填写。注意:标有“*”的项目必须填写。您填写的文字内容不要超过限定的字符数,不要加HTML语言标记和运算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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