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思维方法推进国有企业的防腐倡廉工作] 辩证唯物主义是什么

  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直接关系到国有企业的兴衰和改革发展的成败。目前国企的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如何按照中纪委的部署,将“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全面推进防腐败工作,为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保驾护航呢?
  一、“重点论”的辩证思维方法是“全面推进,突出重点”这一防腐倡廉工作方针的哲学依据,也是防腐倡廉工作的现实选择
  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涉及面广,工作千头万绪,既有普遍存在的一般性问题,也有特定条件下产生的重点性问题。我们要明察秋毫,以小见大,坚持打小,打早,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但如果只注重一般性问题,而不对预防腐败工作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就不能充分揭示与反映这些“才露尖尖角”问题的实质,不能彻底消灭其滋生的温床和土壤。所以,我们必须依据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原理,运用“重点论”的思维方法,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的方针,不断加大治本力度,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工作领域,使我们的防腐倡廉工作“纲举目张”。
  不难看出,辩证唯物主义“重点论”思维方法的运用也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现状要求,“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的方针更是国有企业防腐倡廉工作的现实选择。近年来,国有企业大案要案频发,说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是国有企业一项长期而艰难的工作。我们在处理该工作时,必须及时发现和明确重点,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以点促面,带动全局,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陷入“均衡论”的误区。因此,从纪检监察力量的配置和工作方法上来讲,预防腐败工作同样必须突出重点,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纲举目张”的效果。
  二、坚持“重点论”的思维方法,在纷繁复杂的客观现实中找出问题的主要方面,确定防腐倡廉工作的重点
  一是要重点提升干部职工对防腐倡廉建设的认识。因为思想意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是导致防腐倡廉工作不力的重要主观因素。突出表现在有的单位领导陷入了形而上学的“一点论”误区,没有认识到防腐倡廉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领导认为企业生产经营任务重,安全压力大,加之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貌似不存在严重的问题,不必花大力气抓;也有部分单位领导片面地认为防腐倡廉建设是党委和纪委的事,没有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部分领导干部对抵制不正之风不坚决,对分管人员没有做到警钟常鸣,给违法违纪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这种认识和行为都是反辩证唯物主义的形而上学,严重威胁着企业的稳定与发展。
  二是要重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与监督。因为权力也有其两重性,它是把双刃剑,既可成为谋事的利器,亦可成为谋私的工具。企业各级领导干部掌握着大大小小的权力,不可避免地要经受方方面面的诱惑和考验,容易产生思想上的蜕变。中央纪委第十七届二次全会报告中指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是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防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环节,并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提出了七项要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也强调,要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建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我们一定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与监督,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部门的“一把手”,清醒地认识到,职务越高,权力也就越大;权力越大,责任就越重。要始终正确对待、慎用手中的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要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与健全监督机制。邓小平同志说的很清楚,“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这句话深刻揭示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国有企业经过多年的制度建设,各项管理制度不可谓不多,但制度设计不可谓完美无缺。大多数企业正面规范行为的制度多,但是,监督、落实、追究责任的制度少,尤其是监督制度可操作的更少。缺乏整体性、配套性、系统性,这些都是制度建设中有待健全与完善之处。此外,再好的制度不落实就起不到任何作用。由于主观认识的偏差,部分干部职工执行制度不力,部分管理者疏于监管,是导致腐败行为得以滋生蔓延的一个重要原因。国有企业腐败案件频发的根源大多出在制度设计存在缺漏。只有完善制度建设,改革监督机制,发挥制度的监督与制约作用,才能有效预防腐败。
  三、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思维方法,通过健全长效机制确保防腐倡廉工作全面推进
  一是以企业廉洁文化建设为主线,重点培育廉洁文化理念,深化廉政教育,形成干部职工不想腐败的自律机制。“行成于思”,腐败行为说到底是源于人思想上的蜕变。预防腐败,最根本的就是要解决思想上的问题,根除产生腐败的动机。廉洁文化建设是构建惩防体系的基础工程,是企业强化教育,净化干部职工思想的重要抓手。培育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的廉洁文化理念。用先进的文化理念占领职工思想阵地,引导干部职工提高思想境界和道德修养,为构建惩防体系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是正确把握好履行自身职责与发挥其他部门作用的关系,重点构建企业综合监督体系,形成干部职工不能腐败的约束机制。失去约束的权力容易导致腐败,不能对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有问题发现不了,就会使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但并不是企业唯一的监督部门,加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人员本身的力量有限,因此纪委必须发挥好组织协调的作用,同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强化其他部门的监督职能,把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的各项措施与企业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整合企业管理资源,发挥监督整体优势。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与审计监督、职能管理、职工民主监督等部门共享信息,沟通协调,相互利用检查成果,减少重复检查,降低监管成本,增强监管合力。要善于运用企业管理信息化的监督手段,加强对经营管理过程的实时监控,形成监督网络。通过党政工团及各专业线齐抓共管,协调行动,各种监管方法配合运用,综合监督体系才能形成最大合力,发挥出最大功效。
  三是针对制度建设不健全和制度落实不到位的两个问题,重点抓好制度建设与创新,不断完善制度,提升执行力,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形成干部职工不易腐败的防范机制。首先要做好对本单位现有制度的修改、充实和完善。要对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查制度,检查各项管理制度是否需要完善;要结合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检查各项管理制度是否需要调整改进。特别是要认真组织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相关制度的廉政风险评估,查找漏洞,提出完善制度的建议,不断增强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和操作性。其次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机制,建立能上能下的干部任用机制。对领导干部、业务人员进行定期交流,防止权力长期集中导致的腐败行为。然后要提升制度的执行力。要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检查执行程序和环节是否规范到位,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进一步强化“不执行就是失职,不认真执行就是没尽职、执行不到位就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
  综上所述,我们如果能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思维方法,始终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既考虑到防腐倡廉的大局又着眼于各个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从重点工作入手,兼顾全局,就一定能实现标本兼治,全面推进国有企业的防腐反腐工作,为企业的改革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中石化集团巴陵石化公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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