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现代选举制度的反省与思考:中国选举制度

  摘 要: 本文在考证古代中国“选举制度”历史发展进程的基础上,将这一古汉语概念与我国现代意义上的选举制度进行比较,意在指出不管是古代的推荐或考选制度还是现代的公职人员的选择制度,我们所要求和关注的最根本一点是该制度是否平等,是一种怎样的平等。而我们最终关心的则是我们不仅需要机会平等,而且需要实质的平等,这是我国民主政治和选举制度发展的唯一选择。
  关键词: 中国古代“选举” 现代选举制度 平等观 反思
  
  一、中国古代“选举”的历史
  这里的“选举”是与“世袭”相对应的概念,且与现代意义上的选举概念不同。对于中国来说,“选举”是一个古已有之的概念。其狭义是指古代文献认为在三代就已存在的“乡举里选”,与后来提出的“科举”相对而言,而本文涉及的“选举”则既包括古代选举前期的“荐选”(“查举”),又包括后期的“考选”(“科举”)。
  中国古代“选举”可以说是由统治者来选择统治者,以少数来选择少数,但是它又被相当强韧地客观化和制度化了,不以个人的意志和欲望为转移。从理论上来说几乎所有人都不被排斥在外,但实际上却总是只有少数人参加或者被选,选中者并非成为最高的决策者,而是成为君主制下的官员或者获得任官资格。所以它总是精英的,从形式到实质都是少数人的一种活动,为社会提供了一种稳定的、可以合理预测的期望,对社会资源的分配,社会分层的确立,以及个人地位的变迁意义重大。
  科举的确立使中国的选举制度开始了一种稳固的连续性,定期的古代选举为人们带来了一种比较稳定的希望,不管这一途径开始时是多么的狭窄,它却为平等机会的发展开辟了道路,同时也意味着政治化和意识形态的统一。中国从此开始稳固地建立起政治之上的一元结构,各种人才,各种凌云之志、腾达之愿都只能首先并主要从政治上求出头,一切其他势力都只能成为政治的旁支。战国时代百家争鸣、百舸争流的情景不复存在,官僚制度发展成为一种相当完善的古典形态。这种强烈的“政治化”和“官本位”的思想对中国直到今天的社会生活仍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一种社会结构的形成与朴素平等观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中国古代的选举从推荐制度最终发展到一种完备的考试制度,无论从本身的形式来说,还是从社会效果来说,都表现出一种机会平等扩展的趋势,并与其他一些社会因素相互影响,使中国的社会结构逐渐发生了一种意义深远的变动,这种社会变动在一连串的循环往复中逐渐由较为松动、灵活,容有特殊的机会平等,发展到越来越严格、完备,越来越具有普遍性的机会平等。
  总之,在中国,走向社会平等的进程与西方相当不同。中国并非遵循首先实行普遍的“权利平等”,历史上的中国人是没有所谓“权利”这一概念的,更别说怀有寻求并实现权利的观念。在政治领域,古代中国人关心是选举所体现出的入仕机会的平等,这种机会的特点在于:(1)它是最优的,不仅获得权利,而且获得声望和财富;(2)它越来越成为社会上一种主要的上升机会;(3)接近于一种单一的制度性的机会,意味着把社会上人们的主要和最高的价值欲求整合为一,即指向官场。这样我们也许可以说中国古代选举所带来的社会发展是一种朝向单一的最大的政治机会平等的发展。
  对于现在的中国人来说,古代选举于古代中国的政治文化影响仍然深远。现代不少中国人仍缺乏权利观念,没有选举意识及参与意识,且热情不高,不觉得自己的事情(权利)要由别人来代言;另外,一些候选人没有代议者的自觉,在他们的认知中,手里的权力并非来自民意,而是上级的赋予及自身政治地位使然,这也构成了中国现代选举制度早期制定和实施的困境。
  三、中国现代选举制度及反思
  西方选举制度的形成和确立是有其深刻的历史原因和理论基础的,它是西方古希腊城邦政治和罗马法的衍生,是“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宗教原则的彰显,是启蒙思想家有关社会契约、人民主权和代议制民主理论及其思想在国家政治制度实践中必然的逻辑结果。尽管西方并不是从来且现在也非完全就是一个平等民主的社会,但平等、民主、自由一直伴随其成长,这些都构成了西方民主政治得以实现的制度环境。
  与此相比,自1949年新中国建立颁布省市县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1953年2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至今,中国的选举制度经历了一个由不成熟不完善到比较成熟比较完善的发展过程,它已经成为了广大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国家管理、维护和增进自身利益的基本途径。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中国的选举制度从其建立以来就受到中国传统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和制约。
  从历史的纬度来看,我们不难得出下面的结论:传统的纲常伦理观念,是中国人自古唯上、唯权,长期仰视的结果;中国的正史可以说是帝王将相史,从另一个角度看,历史便是人们的人生目标和价值逐渐趋同的政治史;中国古代“选举社会”促进了传统政治文化的形成,其间社会逐渐流动开放并最终稳固定型,但仍是少数人的等级制统治,产生了追求保守官职、崇拜艳羡从政者的政治心理。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由于历史中诸多因素的相互作用和影响,中国的现代选举制度至少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首先,作为一种舶来品,选举制度在中国没有适应其存在的制度环境。它作为中国民主政治的外生因素,其内因机制不够强大,选举制度对民主政治发展的作用取决它在这片土壤中扎根成长的程度,我们对待它既不能全盘否定,又不能全盘西化,在利用其工具性和实用性特点之外,更重要的是使其彻底中国化。
  其次,仅从该制度的监督来看,其成本就已经颇高。一方面,我们要针对该制度在制定一些监督处罚类的法律法规,以及监督机制机构,并将之推广开来,另一方面,候选人和选举人的素质培养也在其成本的计算当中。
  最后,从政治参与的角度看,中国人在选举制度上表现出的不作为到作为是一个由无知到被动再逐渐转为主动参与的过程。受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古代中国的普通大众几乎无法参与到国家的政治事务中来,因此在中国人的传统政治文化中,自主意志和参政意识特别薄弱,而国家意识和服从意识则很强烈,与此相适应的人们的政治认同感和政治容忍感也尤为强烈。
  综上所述,中国人在长期的“选举社会”进程及古代中国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等因素的影响下形成了稳固的政治文化和流动开放的社会结构。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学者将中国古代的“选举制度”视为一种“选择公职人员的方式”来与现代意义上的选举制度进行比较,我认为是不合理的,一个最显而易见的理由即是古代“选举制度”下晋升的官员并非公职人员。那么在将这两个内涵不同的概念进行比较的时候,我们应该注重其更深层的元素,古代中国的“选举制度”与现代选举制度唯一具有意义的可比性在于“平等”二字。
  我们所要理解的是,中国古代并非是一个仅存在专制与集权的社会。中国人自古就有追求平等的理想和行动,这种朴素的平等观念借以后来逐渐确立巩固的古代“选举制度”来实现。虽然这种“平等”对于今天的我们来说不可理解、不值一提,但对于古代中国来说,给予帝制和集权而发展出来的对平等的诉求及其途径――“选举”的确立与兴盛并贯穿历史,的确是中国史页中浓墨重彩的一笔。我们在引入并建立起了现代选举制度的同时,不能将这样一种政治文化传统弃之不顾。要知道,我们废除了科举制度,但却并不能将其生长的土壤一并焚毁,现代选举制度的生长必然要经由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与政治观念的催发,并将一直受其影响。
  中国的选举制度发展至今,愈加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那么,这与千百年前我们的“选举社会”所倡导的入仕机会平等有何实质上的不同?诚然,两个不同的概念可比性本就有限,但至少我们应该清楚,平等作为古代中国“选举制度”的设计、评价、实施标准,其也正是现代选举制度的灵魂所在。在今天我们除了已经拥有的这样一种选举制度提供并要求的机会平等之外,所欠缺的也是状态的、实质的平等。选举制度绩效的评价并不仅仅看其是否具备程序上和法理上的完备性,更重要的是,选举制度真正带给了生活在这片国土上的人们什么。我们要的不只是一部法典,一项制度,一张选票,一个机会,我们更要我们的权利,以及行使权利所能达到的预期。
  最后要说的是,我们已经目睹了我国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选举制度更加完善,涉及人群也更为广泛,平等和民主在不断扩大,简单地说就是机会人人可以拥有。我们所希望的是中国的选举制度能够最终本土化,能够在契合中国人政治心理的情况下走上一条从程序的平等到实质的平等、从应然到实然的道路。
  
  参考文献:
  [1]何怀宏.选举社会及其终结――秦汉之晚清历史的一种社会学阐释.三联书店,1998.
  [2]胡盛仪等.中外选举制度比较.商务印书馆,2000.
  [3]徐育苗.中外政治制度比较.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4]任立达,薛希洪.中国古代官吏考选制度史.青岛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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