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人生价值500字_文章价值与文之独立

  摘 要:曹丕的《典论・论文》高度评价了文学的价值,突出强调了文学的独立性,尤其对文学独立性的认同是他的观点,具有更为突出的理论价值。曹丕分别从文学价值论、文体论和作家论三方面确立了文学区别于政治和其它文体的独立地位,对汉代传统的文学观进行了彻底反驳,并对后世的文学理论产生了积极影响。
  关键词: 文学独立性文章价值文人生命意义文章社会功能
  曹丕的《典论・论文》大致涉及了以下几个问题:第一,在批评论方面,曹丕指出在进行文学批评的过程中,存在着“文人相轻”和“贵远贱近,向声背实”两大弊病,是中国文学史上关于文学批评态度的首次阐发,成为后世关于此问题讨论的滥觞;在作家论方面,提出了“文以气为主”,首次将“气”这一哲学范畴应用于文学理论领域,开创了“文气说”;在文体论方面,提出了不同体裁应有不同特色,其“四科八体”说开创了魏晋南北朝文体研究的先河;在文学价值论方面,空前地将文学放在了“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至高地位,这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都很罕见。显然,这篇不足六百字的文章的价值不在于理论建构的全面和系统,而在于言前人所未言,并对后来者产生了重大影响。虽然这四方面都分别产生了深远影响,但《典论・论文》作为一个整体还包含着一个可视为灵魂的核心观念,即对文学独立地位的确立,这是其作家论、文体论和价值论的共同旨归,也使曹丕对这三个问题的论述获得了更大的意义。
  《典论・论文》最引人注目的一句话是“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容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1]正是通过这句话,曹丕对文章价值给予了高度肯定,也使《典论・论文》一文在文学批评史上获得了不可替代的地位。
  首先要明确的问题,是曹丕所说的“文章”的含义。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所说的“文章”的含义与以往有很大的不同,也正是这种不同决定了其开创性意义。通观《典论・论文》全篇可知,曹丕的主要论述对象是书论和诗赋这两大类,尤以诗赋为主。他将主要精力用于对文学批评态度的阐发上,并用大量笔墨讨论了建安七子的诗赋创作成就和创作风格。同时,曹丕在论及文体划分时明确指出了他所说的“文”、“文章”是指奏议、书论、铭诔、诗赋这几类。这一点还可以与他在其它文章中的说法相互印证:“惟立德扬名,可以不朽。其次莫如著篇籍。”(《与王朗书》)“所著书论诗赋,凡六十篇。”(《典论・自序》)[2]在此,曹丕指出,可以像“立德扬名”一样不朽的是《典论》一类的专论和诗赋这样的文学作品。
  在曹丕对“文章”的重视中,对学术性的专论的重视是对以往传统观点的继承。《左传・襄公二十四年》有载“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谓之不朽”。[3]这里的三不朽中就已经有“立言”一说。自先秦至汉代,人们对著作的重要性一直是充分肯定的,但是,魏晋以前的人所重视的“言”和著作主要是指以立德辅政为目的的著作和学术著作,而即使是这些著作的地位也远未达到“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高度,更何况是“有类俳优”的辞赋。因此可以说,曹丕对文学作品地位和价值的高度评价是空前的。
  那么,曹丕为什么会全面推翻以往的观点而对文学的价值给予如此之高的评价呢?其原因可以分为两个层次来解释。
  首先应归结于社会环境导致的文人对生命意义的执着追求。自桓灵二帝以降,朝中宦官外戚轮流专权,帝权旁落,清流党人屡受打击,灵帝、献帝两朝更是军阀混战、民不聊生,所谓“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连年战乱和疾疫流行使原本多产生于下层文人的悲凉心境扩大到全体文人,对生命无常的感叹深入每一个文人的心灵,《古诗十九首》中悲凉的调子弥漫文坛,在曹丕的诗文中也屡见不鲜,如:“人亦有言,忧令人老。嗟我白发,生亦何早。”(《短歌行》)“月盈则冲,华不再繁。古来有之,嗟我何言。”(《丹霞蔽日行》)“人生有七尺之形,死为一棺之土……疫疠数起,士人凋落,余独何人,能全其寿?”(《与王朗书》)[4]这种对现实的深刻质疑导致了对生命的不朽价值的追求,及时行乐和建功立业成为自《古诗十九首》以来被普遍接受的两大主导情绪,但由公子而帝王的曹丕却看到了其中的不确定性:“昔年疾疫,亲故多离其灾,徐陈应刘,一时俱逝,痛可言耶?昔日游处,行则连舆,止则接席,何曾须臾相失?每至觞酌流行,酒酣耳热,仰而赋诗,当此之时,忽然不自知其乐也。谓百年已分,可长共相保,何图数年之间,零落略尽,言之伤心!”(《与吴质书》)[5]“自古至今,未有不亡之国,亦无不掘之墓也。”(《典论・终制》)[6]这两段话可以看作是对《典论・论文》中“年寿有时而尽,容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一句的注解。正因为世俗的行乐和功业都无法持久,曹丕转而将人生的价值归于“著篇籍”。又因时值汉末乱世,原有的封建秩序包括既成的思维方式已受到严重破坏,连年征战使最起码的教育都成了问题,曹操在建安八年即公元203年曾下《修学令》:“丧乱以来,十有五年,后生者不见仁义礼让之风,吾甚伤之。其令郡国各修文学……庶几先王之道不废,而有以益于天下。”[7]所谓恢复“仁义礼让之风”、“先王之道”不过是辞令而已,但仅从这道政令也足见当时礼崩乐坏的程度。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汉朝的实际掌权者曹操又无意恢复名教的统治地位,而是以“尚刑名”、“尚通脱”为统治特色,不仅容许异端思想的发展,更三次下政令宣布重才干不重德行,这种做法进一步颠覆了儒家思想的统治地位。在这种极为宽松的理论环境之下文人的思想得以自由发展,也使曹丕推翻以往正统观点成为可能。
  以上讨论的都属于文学的外部因素,“尚通脱”的社会氛围、需要有所寄托的生命意义以至曹丕的上层统治者身份都使文学价值的提升成为可能,那么文学本身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使得这种价值提升得以最终实现呢?关键就在于文学的独立性得到了承认,文学不再是经学的附庸,而成为具有独立价值的实体。
  在宣示了文学的不朽价值之后,曹丕强调了文学的独立性:“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虽然只有一句话,但却为他对文学价值的肯定做了性质界定。“不托飞驰之势”即指文学与仕途政权无涉,那么什么样的行为能入“良史之辞”呢?《典论・自序》中指出:“至若知而能愚,勇而知怯,仁以接物,恕以及下,以付后之良史。”显然是指儒家的德行。因此可以说“不假良史之辞,不托飞驰之势”彻底划清了文学与政治和名教的界限,使曹丕对文学价值的肯定剔除了文学社会功能的成分,从而获得了更大的理论意义。
  这里有一个需要说明的问题,即“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一句并非指文章具有社会功能,而恰恰相反是对文章独立性的肯定。将“经国之大业”与文学联系起来并非始于曹丕,而是出自杨修的《答临淄侯笺》,曹植在《与杨德祖书》中对文学加以贬斥:“辞赋小道……吾虽薄德,位为藩侯,犹庶几戮力上国,流惠下民,建永世之业,流金石之功,岂徒以翰墨为勋绩,辞赋为君子哉?”[8]《答临淄侯笺》反驳了曹植轻视文学的说法,认为文学创作无碍于政治作为:“若不忘经国之大美,流千载之英声,铭功景钟,书名竹帛,斯自雅量素所畜也,岂与文章相妨害哉?”[9]其中的“经国之大美”、“千载之英声”正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的前身。杨修与曹植对文学创作的态度虽褒贬不一,但他们的着眼点都在于如何实现个人的生命价值,即使是建功立业也无关名教宏旨。而且二人都将政治活动与文学创作当作两个相互独立的实体,已将文学与“戮力上国,流惠下民”剥离开了,曹丕对杨修说法的化用也是在同一前提下进行的,他将文学与“经国之大业”联系在一起的着眼点是要提高文学的地位,也就是说,文章具有与“经国之大业”、与“三不朽”同等崇高的地位和价值。
  《典论・论文》中对文学批评态度问题做了较大篇幅的讨论,“四科八体”和“文气论”的提出就源于这一讨论。曹丕认为“文人相轻”源于“暗于自见,谓己为贤”,而产生这一弊端的原因又在于文章本身存在着文体的差别:“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此四科不同,故能之者偏也,唯通才能备其体。”再深入一层,之所以不同作家擅长不同体裁,是因为各人所秉承的先天之“气”不同。
  除了开启文体划分的先鞭以外,“四科八体”的另一重大意义在于肯定了诗赋独立的文体特征,突出强调了其美学特征,诗赋首先要符合“丽”的标准,这一标准的提出用“离经叛道”来形容最为准确。提倡文章要有文采当然并非始于曹丕,王充就很重视文采,最早则可以追溯到孔子对个人修养的要求:“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论语・雍也》)[10]孔子的观点对后世的文论产生了很大影响,而后世的文论家也根据自己的认识赋予“质”不同的内涵。如上所述,在汉代文人看来,文学的内涵就只是为政权服务,在此意义上对文采的重视也只是希望文学能因此更好地发挥其社会功能而已。如王充在《论衡・定贤》中所说:“以敏于赋颂为弘丽之文为贤乎?则夫司马长卿、扬子云是也。文丽而务巨,言眇而趋深,然而不能处定是非,辨然否之实,虽文如锦绣,深如河汉,民不知觉是非之分,无益于弥补崇实之化。”[11]这种思想在唐代的白居易那里得到了更为清晰的表述:“陵夷至于梁陈间,率不过嘲风雪、弄花草而已。噫!风雪花草之物,三百篇中,岂舍之乎?顾所用何如耳……皆兴发于此,而意归于彼;反是者可乎哉?然则‘余霞散成绮,澄江净如练’,‘离花先委露,别叶乍辞风’之什,丽则丽矣,吾不知其所讽焉。”(《与元九书》)[12]白居易的文章工具论是对汉代文学观的隔代还魂,他对文学的美学价值的看法可以较为准确地体现汉代事实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观念:文章可以写得漂亮,但一定要因此而更有利于宣扬教化、襄助政权,漂亮本身并不具有任何意义。曹丕的“诗赋欲丽”恰恰是在这一点上确立了文学的独立地位。
  虽然曹丕没有对文学本体进行讨论,未能说明“夫文本同而末异”中的“本”是什么,只能肯定不是服务政治而已,但这并未影响他的一句“诗赋欲丽”对传统文学观的冲击,这一点从后世企图恢复文学为政治服务这一原有秩序的文人以此为由对曹丕发难就可见一斑,如隋初李谔的《上隋文帝论文书》:“魏之三祖,更尚文词。忽君子之大道,好雕虫之小艺。下之从上,有同影响,兢驰文华,遂成风俗。江左、齐、梁,其弊弥甚,贵贱贤愚,唯好吟咏……故文笔日繁,其政日乱,良由弃大圣之轨模,构无用以为用也。”[13]又如《宋书・藏焘等传论》:“自魏氏应命,主命雕虫,家弃章句,人重异术。”[14]虽然二人将魏晋以来文坛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全部归功于受曹丕的影响有过誉之嫌,但曹丕站在文学独立的立场上对华丽好看的提倡确实非同凡响,大大有别于在“文以贯道”前提下对文学的美学特征进行的讨论。
  四科八体的划分还涉及一个问题,就是对生活真实和艺术真实的态度。由于无视文学的独立性,对文学区别于其它文体的特征也难以正视,如王充对文学中夸张手法的片面认识就源于用生活真实代替艺术真实,比曹丕稍早的王符也是如此,他在《潜夫论・务本》中说:“今赋颂之徒,苟为饶辩屈蹇之辞,竞陈诬罔无然之事,以索见怪于世,愚夫憨士,从而奇之,此悖孩童之思而长不诚之言者也。”[15]曹丕在文体划分时将“雅”、“理”、“实”作为其它文体的特征而不以之要求文学,这也是在确立文学独立特征上的一大进步。
  《典论・论文》没有进行文学本体的讨论,但却充分重视了创作主体的重要地位:“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认为文章取决于创作主体秉承的不可改变的先天之“气”,作品取决于作家的天赋才性,不受外界支配,这也是对文学独立的认同。“文气论”的提出显然深受汉末以来人物品评风气的影响,是将汉代王充的元气论与汉末魏晋逐渐高涨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追求加以整合的产物,代表了从传统的儒家、道家思想向玄学转向过程中的独特观点。曹丕的“文气论”虽然论述太过单薄,但提供了一个论文的全新的视角,起到了开风气之先的巨大作用,从魏晋直至明清关于“文气论”的讨论蔚为大观。后世文论家对“气”的内涵、从“气”论文的角度、文与“气”的关系都各执一端,对曹丕赞同者有之,反对者有之,只借鉴方法而在观点上毫不相涉者也有之,但究其根源却都受到了曹丕的启发。这是曹丕作家论的特点,也是整篇《典论・论文》的特点。
  
  参考文献:
  [1]魏晋南北朝文论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10月版,第13-14页.
  [2]同[1].第16页、第12页.
  [3]王运熙,顾运生主编.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7月版,第14页.
  [4]傅亚庶注译.三曹诗文全集译注.吉林文史出版社,1997年1月版,第258页、第266页.
  [5]同[1].第9页.
  [6]同[4].第537页.
  [7]同[4].第110页.
  [8]同[1].第26页.
  [9]同[1].第42页.
  [10]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11月版,第11页.
  [11]王运熙.中国古代文论管窥.齐鲁书社,1987年版,第98页.
  [12]隋唐五代文论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年5月版,第235-236页.
  [13]同上.第2页.
  [14]同[11].第100页.
  [15]同[11].第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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