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字句的致使概念框架和句法特征】 现代汉语句法分析例子

  摘 要:这篇论文从“被”字句的定义入手,引出“被”字句的致使含义,并尝试从概念框架的角度来诠释“被”字句的致使语义和句法特征。   关键词:“被”字句 致使 概念框架
  
  引言
  
  “被”字句是以主题所表示的事物为视角进行叙述的,即叙述该主题事物“受到”(遭受/承受)某种动作及其结果。“被”字句句式的语用意义最概括的表述就是表示“被动”(或“受动”)态,就是强调客体事物的“被动性”(或“受动性”),强调该事物“受到”(某人或某物所发出的)某种动作情状或在某种动作作用下发生某种结果情状(变化、移动、损失等)。
  较早提出致使说的是薛凤生(1994),他将“被”字句定义为句法结构:A被B+C;语义诠释:由于B的关系,A变成C所描述的状态。蚁坤(2000)认为,“被”字句表示的是一种致使性语义,含有一个事件导致另一个事件,这两个事件组成一个情景;熊学亮、王志军(2002,2003)认为,“被”字句源于从受影响者的角度来描述致使性事件这一事实,它表达的是受事受到外力影响而形成一种结果性状态的过程,这一说法真正地深入“被”字句内部,揭示出了“被”字句的性质和特征。但是“被”字句本身十分复杂,“被”字句致使表达的类型有哪些,“被”字句谓语动词的致使语义特征和句法特征也还没有很好地解决。“概念框架是以概念语义为己任,它的出现能让语义结构专司语法语义。概念框架由多个基本概念结构组合而成,其中包括核心部分的概念过程,以及概念过程的先设情状(先设)和后续情状(后续)。这里所说的先设和后续主要是指非语用的语义先设和语义推导,它们不依赖具体语境。”(程琪龙,2003)。本文尝试从分析被字句的致使概念框架来看被字句的语义特征。
  
  1.谓语动词的致使语义特征及其概念框架
  
  被动概念包含某种表达致使性事件的致使结构,典型的被动句源于从受影响者的角度来描述致使性事这一事实,它表达的是受事受到外力影响而形成一种结果性状态的过程。一般认为,“被”动句是否能够成立,主要由句中动词的性质决定,即能进入“被”动句的动词一般都应该是动作动词。然而在英语和汉语中,“被”动句能否成立的条件,不都是动词的性质,也可以是动词所进入的语义结构状态,即被动句动词所进入的语义结构,必须是致使性语义结构,被动句的主语所表达的对象,必须是动词的表达条件和动作的受影响者。此外,不论是动态动词还是静态动词,只要表达的是致使性事件,都能进入“被”动句(熊学亮2001)。“被”字句是被动句的一种,“被”字句的致使意义主要表现在:1,“被”字句内部包含四个语义要素:致使者,被使者,致使力和致使结果,构成了致使情景。其中主语是被使者,宾语是致使者,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谓语部分是致使力和致使结果。2,“被”字句可以看作是致使力传递的一个过程,致使者(宾语)将致使力作用于被使者(主语),被使者(主语)吸收致使力并开始发生变化,最终产生某一结果。3,“被”字句表达致使,表达某一结果的产生,所以谓语动词的后续成分通常表达结果,如“他被打得鼻青脸肿。”
  
  2.“被”字句可以按照致使结果的显现和隐去分为显性“被”字句和隐性“被”字句。
  
  2.1.显性“被”字句的分类。
  显性“被”字句指的是致使结果在语言中得以显现的“被”字句。“被”字句的致使结果分为方位域的变化,时间的变化,领属域的变化,性状域的变化,心理域的变化等。
  2.1.1方位域的变化(周红,2005)
  具体方位的变化是指物体从某一地方移动到另一地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种情况:
  ①致使结果突出起点和终点的方位变化,谓语部分多用“从……V到、回来……等等。如
  (1)第二天上午,晓芳被从课堂上叫到她的家里。
  其概念框架可以表述为
  先设 客体(晓芳)+位(家里)+否
  过程 致使者+动作(叫)+“对象(晓芳)+原位(教室)”
  推导 客体(晓芳)+终位(家里)
  ②致使结果只强调终点,隐去起点。谓语部分多用“…….V到、在、进、入、出来……等等。如
  (2)其中一个人受了伤,已被送到医院。
  其概念框架可以表述为
  先设 客体(一个人)+位(医院)+否
  过程 致使者+动作(送)+对象(一个人)
  推导 客体(一个人)+终位(医院)
  ③致使结果是虚化的抽象方位变化。如
  (3)苏宇突然被推入这样的境地,即使早已知道,我依然感到万分吃惊。(于华《在细雨中呼喊》)
  2.1.2.时间的变化
  这里指被使者时间的流逝,转换和延伸。
  (4)他真是不敢相信,自己被冤枉了二十年。
  (5)他看着妻子的照片,思绪被拉回到他们曾经共同走过的那段时光。
  (6)夜,魁星楼上狼和鬼的故事又被逛山们论说了几回?
  2.1.3心理域的变化。
  这类“被”字句的谓语动词通常是“当成,当作,认为”,“被”字前后的两个实体在人们的心理上被当作同一类事物,可以把这种情况看作是空间方位的隐喻,把“实体A放到实体B的位置上”,空间方位变化投射到人类的认知心理上而成。
  ①“被”字前后的两个实体通过隐喻联想到一起。
  (7)现在的孩子总被当成心肝宝贝小猫小狗。
  (8)他们被人们戏称为梁山伯与祝英台。
  ②其他情况。如:
  (9)书被看作是知识的象征。
  (10)他被当作外宾招待。
  2.1.4领属域的变化
  这类“被”字句表达的是实体由某一所有者转移到另一所有者,汉语的领属动词有“赠,赏,卖,送,给,抢,夺,买,偷”等。领属和方位一样,也可以分为原属,中介和终属。如
  (11)有的玩具已被她赠送给同学,有的玩具早已弄丢了。
  玩具领属:原属(她)――玩具――终属(同学)
  其概念框架可以表述为
  先设“终属(同学)+客体(玩具)+否”
  致使者(她)+使+对象(玩具)+倾向“客体+终(同学)”
  过程动者(她)+动作(送)+对象(玩具)
  推导终属(同学)+客体(玩具)
  也有原属不出现的情况,原属不必出现,或者不言而喻。如:
  (12)她被人贩子卖到了大山里的一个农民。
  (13)蓉后来被送给人家做养女。
  被字句领属域是动态领属,从原属转移到终属。原属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
  2.1.5性状域的变化。
  被使者的性状变化是被字句表现较多的一种致使类型,其中性状是指人或事物表现出来的形态,面貌和品质。性状的变化是人类能感知的,包括变化前的和变化后的性状。被字句中的性状变化都是动态的性状。“性状的变化可以有两个性状标志,一个是原状,表示形状变化的起点;另一个是终状,表示性状变化的终止点。”(程琪龙,2006)
  ①.变化前和变化后的状态都得到凸显。如:
  (14)他被女儿从昏迷之中唤醒。
  其概念框架可以表述为
  先设“客体(他)+原状(昏迷)”+“客体(他)+终状(醒)+否”
  过程 致使者(女儿)+动作(唤)+对象(他)+倾向“客体
   (他)+终状(醒)”
  推导客体(他)+终状(醒)
  ②很多情况下只凸显变化后的终状。
  (15)军队的油库被炸毁了。
  其概念框架可以表述和(14)不同,
  先设“客体(他)+终状(毁)+否”
  过程致使者+动作(炸)+客体(他)
  推导客体(他)+终状(毁)
  2.2 隐性“被”字句
  隐性“被”字句指的是致使结果不凸显,隐含在语言中的被字句。如:
  (16)他的事情很快就被人忘记了。
  (17)我的要求被他拒绝了。
  这两句里面被人忘记隐含者状态的变化,从留在人们的记忆里到消失。被他拒绝隐含者要求不能实现的结果。
  
  3.“被”字句的句法表现
  
  3.1.“被”字句中的动词一般由具有致使意义的动词充当。例如:
  (18)敌人被消灭了。
  (19)时间不长,她又被抬了回来。
  (20)衣服和书籍全都被没收了。
  3.2“被”字句的动词后常常有结果成分(吕叔湘,1996[19])。例如:
  (21)曾子只缘鲁钝,被他不肯放过,所以做得透(朱子语类,卷二一)
  (22)宋江道:观察久等,却被村里有个亲戚在下处说些家务,因此耽搁了些 (水浒)
  (21)中做得透和(22)中的耽搁了些。分别表示主语受到动词被他不肯放过和被说些家务致使的结果"
  3.3.“被”字句动词后带有表示状态的补足成分,甚至是不补不足。试比较下列例句:
  (23)a.他被人毒死了。
  b1*他被人毒了。
  (24)a1他被这些事累垮了。
  b1*他被这些事累了。
  由于汉语被字句是一个以表示受事遭受某一动作处置的状态或某一动作给受事带来的结果为主要语义特征的句子,所以上例b句中缺少了表示状态或结果的“死”和“垮”,“毒”和“累”就成为不可接受的了。
  3.4.汉语被字句表示受事遭受某一动作处置的状态或某一动作给受事带来的结果和影响;受事受到某一动作的结果和影响表现为受事状态的变化。如果受事的状态没有发生变化(如下列a句),这样的被字句是不能成立的。
  (25)a.*衣服被穿了。
  b1衣服被穿破了。
  (26)a1*那首歌被他唱了。
  b1那首歌被他唱得出神入化。
  (27)a1*孩子被雷声惊了。
  b1孩子被雷声惊醒了。
  3.5 被字句中充当动作客体的名词的语义身份
  被动句中动词“动结性”的语义特征也决定了被字句中充当直接客体的名词多数是受事,也可以说受事作动作的客体是被字句的典型。例如:
  (28)房子都被坏人烧了。(动作的客体“房子”是受事)
  (29)老李的金表被小偷偷走了。(动作的客体“金表”是受事)
  (30)大树被台风刮倒了。(动作的客体“大树”是受事)
  但是某些非受事成分(如“成事、涉事、使事、工具”等)有时也可以出现在客体位置上。例如:
  (31)这条裤子被她裁短了。(动作的客体“这条裤子”是动词“裁”的成事)
  (32)我们说的话被她听见了。(动作的客体“我们说的话”是动词“听见”的涉事)
  (33)我被邻居家的孩子哭醒了。(动作的客体“我”是动词“哭”的使事)
  (34)镰刀都被他砍折了。(动作的客体“镰刀”是动词“砍”的工具)
  还有一些间接客体,乃是动作所联系的与事。例如:
  (35)小周被小偷偷去了手表。(动作间接客体“小周”是动词“偷”的与事)
  (36)她被骗子骗去不少钱。(动作间接客体“她”是动词“骗”的与事)
  3.6 有生动词和客体名词的语义关联
  被字句中的动词无论是“有生性”或“无生性”,它们发出的动作所支配的对象既可以是[+有生]的,也可以是[+无生]的,所以被字句客体位置上的名词比较自由:既可以是有生名词,也可以是无生名词。此外,表示动作、情状或事件的动词性词语有时也可以出现在动作客体的位置上,例如:
  (37)他偷偷喝酒被看见了。(“他偷偷喝酒”在客体位置上)
  (38)这寂静突然被人声打破了。(“寂静”在客体位置上)
  这两例中“看见”和“打破”的客体都是动词性词语,在这里不是表示被字句谓语中的动作,而是作为被字句谓语动词所支配的客体,可以说是动词性词语名物化或事物化了 。值得指出的是:不同性质的有生动词对客体名词所扮演的语义角色是有影响的。比如制作义动作动词也属于有生动词,它跟肢体动作的有生动词不一样:前者支配的客体名词所担当的语义角色是成事,后者支配的客体名词所担当的语义角色是受事。比较:
  (39)这件衣服被她裁坏了。(制作义动作动词“裁”决定了“这件衣服”是成事)
  (40)这件衣服被他扔了。(肢体动作动词“扔” 决定了“这件衣服”是受事)
  
  参考文献:
  [1]程琪龙.概念框架和认知.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6.
  [2]程琪龙.概念框架及其汉语证据.汉语学报,2006(1).
  [3]范晓.被字句谓语动词的语义特征.长江学术,2001.
  [4]范晓主编.汉语的句子类型.书海出版社,1998年版.
  [5]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1).
  [6]王力.中国现代语法6[M].北京:商务印书馆,1943.
  [7]熊学亮,王志军.被动句式的原型研究[J].外语研究,2002(1).
  [8]熊学亮,王志军.被动句认知解读一二[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3(5).
  [9]蚁坤.汉语被动句的句法语义特征和使用条件(硕士论文)[M].北京语言文化大学,2000.
  [10]薛凤生.把字句和被字句的结构意义――真的表示处置和被动?[A].戴浩一,薛凤生主编.功能主义与汉语语法[C].沈家煊译.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4.
  [11]周红.现代汉语致使范畴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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