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用耗材采购规定

 医院 医用耗材采购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用耗材采购管理,规范和明确采购、供应和管理程序,保证医教研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1.采购范围、采购权限 医院医用耗材统一由医用耗材保障部门组织采购、供应和管理。

 2.采购程序 (1)签订供货协议或购货合同。凡需长期采购的医用耗材,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临时、单次购买的医用耗材.价格在 3 万元(各家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具体要求和规定调整数值)以上的,与供应商签订院内购货合同。单次采购价值在 3 万元以下的零星医用耗材保障部门负责人审批,采购员谈价后签订科内协议,作为采购及财务付款依据。

 由医用耗材保障部门预约供应商签订协议或合同洽谈时间,会同审计处(参与监督谈价流程、协助审核资质)、申请科室(必要时)和供应商谈判,确定产品购买价格,填写议标单,签订供货协议或购货合同。

 供货协议或购货合同一式四份,供应商法人代表和经办人签字加盖公司印章,医用耗材保障部门负责人和采购员签字后,由审计处出具审计意见,分管采供副院长签字批准加盖医院合同章,供货协议或购货合同完成。四份协议原件分别由医用耗材保障部门、审计处、计财处和供应商留存。

 谈价原则:卫生部、江苏省招标的耗材严格执行中标价格,其他产品如已经进入南京市医保报销范围或南京市招标中标产品,价格参照市医保和南京市中标价格。未进入上述中标目录耗材,供应商须提供国内 2~3 家同类医院进货发票复印件或其他省、市、军区中标目录供参考,签订供货协议同时,与有关厂商签订“双保(保证产品质量和保证销售价格不高于国内其他同类医院)“协议,对违反协议规定的供应商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供货权。如属国内首家使用、价格昂贵、垄断耗材,医用耗材保障部门组织监察室、医务处、护理部、审计处、计财/资产处、医保办、申请科室主任或科室管理小组成员共同进行议标,以规避采购风险。

 供应商需要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备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生产或者经营的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授权书原件;产品授权代理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进口产品英文授权需附中文翻译件;产品彩页;说明书。消毒剂、消毒器械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国产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或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和消毒产品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登记表。

 (2)协议续签。供货协议有效期一般一年,以供应商及产品相关资质中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的最近效期为协议期限。一年内未使用、多品种常用耗材用量极少、用量列同类最末位的耗材可考虑终止

 续签协议;年销售量不足 10 万元的供应商,协议到期后建议归并供应商。采购员及时整理好协议到期的供应商清单,统计年销售总量和单品种使用量,报医用耗材保障部门负责人审核,需续签协议的及时预约供应商。

 (3)申请领用。供货协议签订后,医用耗材保障部门及时将医用耗材项目号维护进 ERP 系统或各家医疗机构物流系统,通知临床科室经 ERP 系统申领或申购。纳入条形码管理的高值耗材,由供应商在库房备货,使用前医生经 HIS 系统申领。

 (4)采购。协议内品种,采购计划经医用耗材保障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实施。医用耗材保障部门应确立服务临床的思想,保证常用医用耗材供应,对临床急需的医用耗材,凡已办审批手续,要积极组织货源,确保供应。

 采购员按供货协议或购货合同范围实施采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时做好报销、销账工作。采购过程中认真做好采购记录,内容包括:详细记录订购时间、医用耗材名称、原产地、规格型号、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单价、总价、使用科室、申请人、供应厂商(包括联系人、电话)、到货日期等,做到有账可查、方便查找、留档备案,确保能够追溯至每批产品的进货来源。

 (5)验收、入库。严格入库验收制度,严把医用耗材质量关,库管员、采购员对购进的各种医用耗材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验收记录,发现质量问题立即报告,在用库存品种不见产品不办理入库。配送品种使用部门验收签字,采购中心定期抽检。专业性特殊的耗材

 验收,需使用部门相关人员共同参与。在用库存品种验收入库后,库管员及时在 ERP 系统中进行收货,保证账卡和实物相符。条形码管理的高值耗材验收后在 HIS 系统入库。收费后,医用耗材收费数据从 HIS 系统导入 ERP 系统,库管员在 ERP 系统完成收货。

 验收内容包括:产品合格证明(检验报告)、进口产品商检报告、国产计量器具 CMC 标志、进口计量器具 CPA 标志、产品使用说明书、外包装、标签和中文标识、标识名称和规格型号与实物一致性、产品数量、生产批号和有效期、产品条形码和其他质量问题等,并保存纸质材料。

 (6)保管。库房应以“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堆码合理、整齐,无倒置现象。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区为绿色、退货区为黄色、不合格区为红色。近效期医用耗材要有明显的标志和示意牌。

 根据医用耗材的性能及要求,调整温湿度。库房内应配置垫仓板以保持与地面距离,配置测量和调节温湿度、避光通风、符合要求的照明、消防设施,定期扫除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霉、防虫、防鼠、防尘、防污染工作。

 库管员应及时向采购员和医用耗材保障部门负责人反馈信息,对库存耗材定期检查盘点并记录,做到先进先发、近期先发、按批次发放,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对近效期耗材增加检查频率,保证质量,减少库存(库存量不超过一个月用量),防止积压、浪费、损坏、过期。有质量问题的医用耗材放入不合格区存放,待查明原因后,作

 退货或销毁处理,处理结果有记录。若属假劣产品则应报当地药监部门处理。库管员不得自行采购任何物品、擅自与供货商联系送货入库。

 (7)出库。临床科室经 ERP 系统申领的库存耗材,库管员完成 ERP 出库。经 ERP 系统申购的无库存耗材或临时购买品种,供应商将临床签收的配送验收单和发票一并送医用耗材库房,库管员复核后办理出库手续。条形码管理的高值耗材,库管员审核临床医生经 HIS申请的耗材申请单后扫码出库,出库后未使用的按规定办理退库手续。

 医用耗材库管员每月汇总已办理收货的医用耗材发票,填写单据报销凭证,经办人、验收人签字,医用耗材保障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采供的副院长签字,专职会计形成汇总表单报计财处审批、院长签批,方可报销、付款。

 专职会计根据医用耗材消耗情况每月及时向医用耗材保障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提供报表。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控制医用耗材库存,加速资金周转。对某些须支付预付款的采购需谨慎操作,价值在 1000元以上由分管采供的副院长审批。价值在 2 万元以上由院长审批。

 (8)下送、配送。在用库存品种,临床科室每周经 ERP 申领,医用耗材库房每周按片下送。在用无库存品种,临床科室每周经 ERP申购,采购员汇总申购单下采购订单,通知供应商下周配送,临床科室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9)对厂商赠送的医用耗材,应积极争取,办理 ERP 入库手续,由医院相关部门和医用耗材保障部门根据科室实际需要决定使用权(领用成本不列入科室支出),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据为己有。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凡以前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冲突的,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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