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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 NO 大 纲
签 核
修
订
履
历
1.
目 的
2.
适 用 范 围
3.
权 责 4.
定 义 5.
内 容 说 明 6.
参 考 文 件 及 记 录 7.
附 件 签 核 项
目 制作(PREPARED) 审核(CHECKED) 批准(APPROVED) 签
章
日
期
修 订 履 历 版本 生效日期 修订内容 备注 A
初版发行
B 2010-11-19 体系对全文内容的描述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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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规范模具厂的加工技术要求和有效管控模具厂的质量和品质,特制定柱位、骨位加工要求和放电、CNC、线割、加工精度的管控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精密模具厂和外发所有模具工件加工的技术管理。
3. 权责 3-1. 工艺 3-1-1. 合理编排工艺,确定合理的最小加工余量,在上下工序、粗精工序之间,留出必要的加工余量,减少各工序的加工时间。
3-2. CNC 3-2-1. 根据设计的 3D 图进行程式编写,设计刀路要合理、高效、光洁度好、达标。
3-2-2. 设计骨位加强筋电极时务必按图档 3D 要求设计电极。(注意火花位间隙),要预留出规范的抛光余量。(筋条电极只可做小不可做大)。
3-3. EDM 3-3-1. EDM 跟据 CNC 提供的图档火花位和模具的工艺要求放电。(注意控制好电流大小和纹面要求)。
3-3-2. 加工前较表电极,电极要求基准明确,光洁度好。
3-4. 线切割 3-5.
3-5-1. 根据设计的 3D、2D 图进行加工斜顶孔、镶件孔、镶针孔、司筒孔、顶针孔等。
3-6. 抛光 3-6-1. 抛光人员跟据 EDM 放电出来的工件进行工艺加工抛光位置。(抛光前要确定工件的胶位尺寸是否符合标准)
4. 定义 无
5. 内容说明 5-1. 产品骨位的设计要求,骨位高度 15MM 以下,设计值大端 0.9MM/小端 0.7MM。
5-1-1. 产品筋大端厚度取其相应位置主体壁厚的 40%-60%,电视机取 40%,即主体壁厚为 3MM 时筋大端厚度 1.2MM,主体壁厚为 2.5 时筋大端厚 0.9MM。
5-1-2. 产品筋如未作脱模斜度且筋高低于 10MM 时,拔模角度可按情况取 0.5 度到 1.0 度,大端为设计尺寸,减胶做拔模斜度,一般大端不大于 1.1MM。
5-1-3. 产品筋如未作脱模斜度且筋高低于 10MM 时,按照以下情况减胶,脱模斜度不必为整数,但必须保证筋大小端尺寸。做如图示要求:
5-1-4. 产品筋如未作脱模斜度且筋高低于 10MM 时,按照以下情况减胶,脱模斜度不必为整数,但必须保证筋大小端尺寸。做如图示要求。
5-1-5. CNC 加工电极时电极值大端 0.74MM/小端 0.54MM。加工模芯时的工件表面光洁度最重要的因素,包括转速、进给量、切深、步距,合理的刀具参数能够取得较高的表面质量。球刀表面质量以切痕峰值计算:
H=P2/8R
H 代表切痕峰值
P 为球刀步距
R 为球刀半径 高光模要求 H=0.001MM
前模 H=0.002MM
后模 H=0.003MM
避空面 H=0.01MM
5-1-6. 线割加工粗糙度务必保证在 RA2.0。(斜顶孔、镶件孔、镶针孔、司筒孔、顶针孔)根据材质与加工高度而定。材质越硬光洁度越好。(如:合金,硬料)加工高度在 50mm-200mm 以内能达到最佳效果。加工精度要保证在±0.01mm--±0.02mm 之间。根据材质与加工面积而定。材质越好,排杂效果就越好。加工精准度越高。
5-1-7. EDM 在模具的行业中,电火花加工用的材质一般为铜和石墨,而我们公司大部份是采用石墨电极放电石墨的一般性能为:石墨轻巧。制作石墨电极效率高,放电加工速度快,现就模芯的不同的部位作出不同的火花纹标准如下:
定模:
一般胶位 18#纹,重要部位 16#纹,镶件 18#纹 ,深骨位 16#纹
,清角、避空位 23# 纹
动模:一般胶位 19#纹,重要部位 17#纹,镶件、斜顶 19#纹,深骨位 17#纹,斜顶挂台等 23#纹 5-1-8. 抛光在塑胶模具的加工中,所说的抛光与其他行业中所要求的抛光有很大的不同,模具的抛光应该称为镜面加工,它不仅对抛光的本身要求并且对表面的平整度、光滑度以及几何精确度有很高的标准。表面的抛光一般要求获得光亮的表面即可。镜面加工的标准有四级:
A0=Ra0.008um,2.A1=Ra0.016um;3.A1=Ra0.032um;4.A1=Ra0.063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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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 由于电解抛光、超声波抛光、磁研磨抛光等方法的表面质量又达不到要求,所以精密模具的镜面加工还是以机械抛光为主。现就我们的普通模具抛光作以下要求:
定模芯、定模镶件等-------------------------------1500#-2000#砂纸;
动模芯、动模镶件、斜顶、骨位(筋条)等-----------800#砂纸。
5-1-10. 检测: 主体壁厚为 3MM 时筋大端厚度 1.1(+0.05MM),主体壁厚为 2.5 时筋大端厚度 0.85(±0.05MM)。
5-1-11. 抛光后尺寸:
主体壁厚为 3MM 时筋大端厚度 1.15(+0.05MM
-0.03MM),主体壁厚为 2.5 时筋大端厚度 1(+0.02MM
-0.1MM)。
5-1-12. 外协厂加工 CNC 光洁度、线切割粗糙度 RA、EDM 纹面、抛光、等以上要求标准和加工尺寸超差的,一律作退货处理。(造成模具交期拖期一律外协厂负全责)模具厂内加工没达标(NG)处罚款 100 元以上。(视加工的严重情度而定)。
6. 参考文件及记录 无
7. 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