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十不准规定”

 师德师风“十不准规定”

 1、严禁传播、散布反动言论和迷信邪教学说;不准违规表达诉求。

 2、严禁殴打、侮辱学生;不准谩骂、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严禁打架、赌博、酗酒滋事和参与色情活动。不准吵架和饮酒后从事教学活动。

 4、严禁工作时间参与打牌、下棋、网络游戏等活动。不准上班时间 干私活,非周末和节假日不准进茶馆打牌和通宵娱乐。

 5、严禁随意停课、调课、缺课,不准对教学“六认真”敷衍塞责,不准随意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6、严禁在课堂上抽烟,使用移动电话和说脏话;不准上课期间擅离课堂。

 7、严禁以各种名义和各种形式收费补课;不准作招生虚假宣传和收取招生中介费。

 8、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不准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学习用品;

 9、严禁在各类考试中参与作弊;不准在学校工作中或个人评优、评职、晋级、晋职以及请假时弄虚作假,欺骗组织。

 10、严禁侵占国家资产;不准损坏学校利益及荣誉,不准无理拒绝 学校正常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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