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思政课若干问题的思考


  内容摘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2005方案施行已5年。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遇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有必要对这一方案进行全面的审视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的思路,以不断提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关键词高校 思政课 因地施教 因校施教 因人施教
  作者燕爽,上海理工大学副研究员。(上海:200093)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2005方案施行已5年。经过5年的实践和探索,同时也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遇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无论是从“05方案”自身的完善,还是从客观形势的变化需要对思政课做出调整的角度,笔者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探讨思政课教学的一些基本问题,并以此来推动思政课的改革和完善。在这里,笔者仅从因地施教、因校施教、因人施教的一般要求出发,提出关于提高思政课教学有效性的一些思考。
  
  一
  
  因地施教、因校施教、因人施教,应该是教学的一般规律。要提高教学的有效性,必须遵循这些规律,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也不例外。与其他的课程相比,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又有其独特的性质和要求,譬如说,该课程要求政治上的统一性和一致性,因而对所有的学生都有适用性。但是,从教学的规律来看,即使是统一的内容和要求,因为其要通过一个教学转换环节,要有一个被接受的学习过程,所以必须高度重视这个环节和过程,高度重视被接受者的接受意趣和接受条件。从这个角度看问题,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学校、不同的学生,应当体现出千差万别的情况,体现出五彩缤纷的特点。
  毛泽东曾云:“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不是。是自己头脑里固有的吗?不是。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1]人的社会化过程,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一个人的生活环境和生活经历不仅是其社会化过程的基础,而且,任何教育也只有在这样的生活经历和生活环境下有针对性地进行,才能获得教育的效果。因此,我们必须注意到,我们所面对的当代大学生尽管都有一个基本的时代特征,但是由于其生活的环境不同,这个环境包括了他们的地区环境、已经学习生活过的学校环境、家庭环境等,所以也体现出不同的个性特点。另一方面,他们就读于不同的学校,学习不同的专业,具有不同的择业取向和兴趣爱好等,所以他们的接受需求、接受意趣等也有重大的差别。从另一个角度看,作为教育者,我们对上述种种不同的大学生,也应该提出不同的教学要求而不能万人一律。譬如说,学法律、政治、社会等学科的大学生与学工程、医学、软件等学科的大学生,不仅他们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观需求有很大差别,作为教育者,我们也有必要根据他们的学业特点,为他们规划和设计不同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体系和内容,尽管这些内容有共同的方面,但也应该有不同的方面。基于上述情况,我们非常有必要努力探讨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
  这里仅就上海某重点高校的案例进行一些分析。在“05方案”颁布之前,根据教育部的工作部署,该校组织了大规模的思政课教学调研,听取了不同地区很多学校的思政课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在众多的建议中,关于因地施教、因校施教、因人施教的建议尤为强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思政课本身的特点以及中央关于高校思政课的统一精神和安排,同时也结合该高校作为一所人文社会科学底蕴颇为深厚的综合性大学之特点,设计了具有该校特色的“2+1+2”的思政课课程体系方案。
  所谓“2+1+2”方案是指:第一个“2”是两门基础性的必修课,当时的名称分别是《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和《中国马克思主义概论》。因为这两门课程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学校将其列为了所有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中间的“1”不是一门课,而是指一类课,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类的课程。当时开设了《思想道德修养》、《应用伦理学》、《医学伦理学》、《职业伦理学》、《法律概论》、《宪法与行政法学》等课程,要求本科生根据自己的情况,任选其中的一门。后面的“2”更为宽泛,系指哲学、人文、社会、经济、政治类的课程,当时开设了近20门的课程,要求本科生至少任选其中的两门。上述至少5门课,构成了该校本科生思想政治课的课程体系。
  这样的课程体系基于如下几点考虑:第一,该校是一所综合性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有着深厚的底蕴。尽管学校长期以来一直有“社会科学基础部”作为专门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独立教学单位,但是根据党中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其他院系、学科在大学生思想政治课教学中的作用,应该成为加强思政课教学的重要途径。因此,上述课程体系正是基于全员育人的理念,倡导并鼓励相关学科教师加入思政课教学的队伍。在这一课程体系试行过程中,该校动员了法律、哲学、经济、政治等学科的一些老师开设相关课程,大大丰富了思政课的师资资源。第二,从学生的角度来看,该校是一所文理医三足鼎立的学校,学科门类相对齐全,而不同的学生对思政课的需求也有很大的区别。譬如说,学法律的更希望获得文化、经济等方面的知识,学医学的更希望学习有关医学伦理的课程,学理科的同学对人文、社会更具有需求。另外,作为一所国家重点大学,入学的本科生大多具有良好的基础知识和潜力,通过调查摸底还发现,有相当部分的学生有着其特定的学科爱好取向,即使是在大学分科教学前提下已经确定了专业方向之后,还是有相当部分的大学生坚守着他的学科爱好取向。因此,学数学的对历史感兴趣,学信息的对经济有研究等情况并不鲜见。上述这种思政课体系的设置,能够满足一些同学不同学科取向的需要。第三,通过上述思政课的课程体系,不仅可以吸纳相关学科的教师加入思政课教学队伍,而且可以通过这样的交流,使专业课教师和思政课教师取长补短,改进思政课教学方式和方法,以提高思政课教学效果。
  很显然,上述方案对于一所以理工学科为主的高校或许就完全不能适用。譬如说在以理工科为主的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的学科基础相对薄弱,因此难以在相关学科中挖掘思政课的教学资源。同时,对于理工类学生来说,其对于思政课的需求也不同于其他学科的学生。基于这样的情况,我们就必须遵循因校施教、因人施教的原则,除了按照中央“05方案”实施思政课教学以外,还应想方设法,挖掘潜力,注重理工类学生的人文素养的培育,以提高理工类学生的综合素养。
  2005方案有一个明显的特点,那就是注重了思想政治课程教学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即由中宣部和教育部统一组织教学大纲的拟定、教材的编写以及教师的培训等。这对于更好地体现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性质、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政治教育功能,无疑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是也必须注意到,这样的一种特点也有其需要改善的地方,尤其是在整个教学设计和教学过程中,充分调动所有高校和全体教师的积极性,可以而且应当成为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的重要途径。
  在这方面,大致可以有三个层次的“权限”划分:第一个层次是,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整体设计以及各门课程的原则性教学大纲,应由中宣部和教育部组织进行。同时,教育部组织成立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材审定委员会”,分别就这种设计和教学大纲进行修订,通过有关方式指导各个高校的思政课教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同时承担审定教材的任务。第二个层次是,各部属院校以及各个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这个整体设计和原则性教学大纲,结合本校或本地区实际,编写教材,但所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必须获得教育部教材审定委员会的审定才能使用。已经通过审定的教材也可以被其他高校选择使用。第三个层次是,其他省属高校在获得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前提下,也可根据颁布的原则性教学大纲,自行编写教材,报送教育部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后也可在本校使用或被其他高校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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